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年来见死不救事件的多次发生,使得其逐渐与刑法和犯罪联系起来。笔者认为,不宜将"见死不救"行为设定为犯罪,因为有道德义务不应成为追究"见死不救"行为的依据、"见死不救"入罪不符合刑法制裁措施的不得已性原则、惩罚"见死不救罪"客观上存在可操作性等问题。对于见死不救行为,可以通过严厉打击渎职、玩忽职守等犯罪行为,完善党纪、政纪,使国家工作人员身先士卒,通过立法奖励和鼓励见义勇为,以及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等措施来应对。  相似文献   

2.
程吓妹 《法制与社会》2014,(16):279-280
近年来,一系列见死不救事件引发了社会道德危机,一些人强烈建议将见死不救行为纳入刑法规制的范畴。对于见死不救的行为目前主要有肯定说与否定说。然而无论从人性的维度还是法律的维度看,都不应将见死不救入罪。从人性的维度看,假设人性本善,那么见死不救可以通过引导避免;假设人性本恶,见死不救入罪将会引发更为严重的后果。从法律的维度看,见死不救入罪违背刑法的基本的原则,在实践中也面临操作困境。  相似文献   

3.
在危急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有时伴生着一种人们称之为“见死不救”的现象。“见死不救”行为是否应被定罪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定罪是以事实为根据的,只有在事实已被认定的前提下,才能作出法律评价。“见死不救”行为的事实构成到底如何?社会心理学关于亲社会行为发生的理论,有助于我们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见死不救”行为进行解读,从而作出准确的法律判断。  相似文献   

4.
一、设立见死不救罪的必要性见死不救行为是一种亵渎良知、良心和道德的行为,这种见义不为、见难不助、见死不救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而且践踏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然而,形形色色的见死不救者,除了偶而受到道义上的谴责,或者纪律、行政上的处分之外,并未产生任何的犯罪感.马克思主义关于犯罪的学说告诉我们,行为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行为有无社会危害性与这种危害性的大小,是区别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见死不救行为是一种反人道的恶劣行为,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的本质特征,只是因为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赋予公民救死济困的特定作为义务,因此不能按照不作为犯罪对其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5.
小悦悦事件的发生,导致人们对见死不救行为是否应该入罪的热议.见死不救入罪能否出现见义勇为蔚然成风的现象,本文从国外见死不救入罪的制约性规定出发,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当今社会见死不救的社会原因进行分析,为见义勇为蔚然成风提出制度性建设.  相似文献   

6.
论“见死不救罪”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吴玲 《法制与社会》2010,(10):269-270
湖北荆州市长江大学15名见义勇为大学生搭人梯救落水儿童时,一渔船停在不足5米处,大学生多次硫求船主施救遭拒,船主称“活人不救,只捞尸体”。当天,3名大学生救人时牺牲。在此次事件中,八凌打捞有限公司陈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因我国刑法中尚未写入“见死不救罪”,“见死不救”无需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但在法国、德国、西班牙、俄罗斯等国的刑法典中,都有“见死不救罪”这项罪名,因此,我国是否也应将“见死不救罪”写入我国刑法?对那些举手之劳,丝毫不会给自己带来危险的“见死不救”的行为,要不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7.
金祖飞 《法制与社会》2010,(18):281-282
由于"见死不救"行为导致此类诉讼案件的增多,无论刑法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部门都对此给予了很大的关注。那么,究竟"见死不救"所蕴涵的内容何在?其罪与非罪的界线和判断标准是什么?如果有罪,是西方的"见危不救罪",还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或是他罪?这就是"见死不救"所引发的一系列值得深思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马楠 《法制与社会》2011,(32):247+253-247,253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潮中,类似于"见死不救"这样的不和谐音符不断的刺激着人们的视听神经,其所造成的社会不良效应也引起了相关人士的关注。在道德的约束和示范作用不足以规制人们的行为时,刑法介入的可能性和应然性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问题。一场是否应将"见死不救"的道德丑相纳入到刑事视野的争辩悄然展开。本文围绕刑事立法理论,从"见死不救"行为自身的危害性入手,并结合刑法自身的特性,对此问题进行论证。  相似文献   

9.
周弘 《法制与社会》2012,(17):69-70
本文以小悦悦事件为出发点,结合近来屡屡发生的见死不救事件,分析见死不救行为的产生原因,分析了有无特定职责或义务行为人的不同表现。参考中国古代对此问题的法律约束及国外立法例,认为在道德规范难以约束的现今,应该设立"见死不救罪"以保护危难者的生命健康权和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进而阐述了设立此罪的必要性,讨论构成要件等。  相似文献   

10.
先行行为的外延——兼论见死不救的先行行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通过对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中先行行为的分析,得出先行行为只能是合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而不能是犯罪行为结论。而见死不救的处罚依据则是因先行行为产生作为义务的不作为犯罪。  相似文献   

11.
“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对“见死不救”行为的处罚涉及刑法学中的不作为犯理论。从我国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出发 ,可以说 ,在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面临迫切的现实的危险 ,被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存在具体的依赖关系 ,行为人具有消除上述现实危险的义务而不履行其义务 ,结果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的时候 ,行为人的不履行义务的不作为和作为之间具有等价性 ,“见死不救”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  相似文献   

12.
如今,在要不要扶起摔倒老人的问题上,不少国家对见死不救者或反讹施救者都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德国:见死不救者可处监禁或罚款 最近,在德国,一位82岁的老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前摔倒,先后经过的四个人都对其无动于衷.虽然这位老人最后得到了救助,但为时已晚.事后,警方表示,这几个见死不救者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警方已发布通缉令,将尽快实施抓捕.这一案例将国外如何面对“扶老人困境”的司法实践引入中国公众的视野.  相似文献   

13.
2011年10月的“小悦悦”事件将“见死不救”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作为一个法律人,从法律角度思考对“见死不救”问题进行规制是职责所在.在这里本文从剖析“见死不救”的类型出发,探讨法律对“见死不救”的规制.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我国司法实务部门在“见死不救”行为的定性问题上逐渐表现出处罚不救助者的态度。尤其是在夫妻之间因为琐事吵闹,一方自杀,另一方见死不救,结果导致自杀者身亡等类似案件上,已经出现了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终审判决。然而,在法院的相关判决中,却寻找不到关于“作为义务”的明确论证,这就给刑法理论提出了一个新课题。  相似文献   

15.
见义勇为的行为保障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见义勇为是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见义勇为也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然而现有法律法规对见义勇为的行为保障却是杂乱的无绪的,理论上的研究也不够深入,见义勇为的保障面临着太多的不利因素,笔者从见义勇为行为保障的现状着手,对见死不救罪及见义勇为的立法进行了探索与思考。  相似文献   

16.
小悦悦事件后舆论哗然,部分人主张将“见死不救列入刑”.这种做法真得能够阻止这些冷漠事件的再度重演吗?本文开门见山提出命题,阐述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其次从三方面论述了“见死不救入刑”的不可操作性;紧接着道出见死不救的真正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最后得出见死不救不应入刑,反而却应将奖励见义勇为纳入法律的结论.  相似文献   

17.
我认为谭奇炳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比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交通肇事罪,或比照第一百八十七条见死不救罪追究刑事责任。其理由和根据是: 一、谭奇炳的行为,虽然与二十八人的落水这一结果没有因果关系,但二十八人落水之  相似文献   

18.
陈有 《法制与社会》2013,(5):293-294
随着近些年"见死不救"事件的频频出现,尤其是"小悦悦"事件的发生,不断地引发人们对于道德法律化的思考,纯粹的道德诉求是否已经不能满足社会需要,见死不救入罪是否具有可行性,本文从道德、犯罪构成及法的操作性方面分析见死不救入罪不可行。  相似文献   

19.
一边是受难者临危时的苦苦挣扎,一边却是路人无动于衷的袖手旁观.近日小悦悦事件激发了人们对“见死不救”的思考.学界关于见死不救现象也颇有争议:到底仅仅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还是需要用最严厉的刑法加以规制?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一直是刑事立法中无可避免的趋向,本文就见死不救的犯罪化问题进行论述,旨在对见死不救入罪到底有无合理性和可行性表达明确的态度.  相似文献   

20.
杨燕明 《江淮法治》2011,(23):48-48
2岁女童遭遇车祸,18路人见死不救,引发全民热议,每个人都在思索惨案发生的原因,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不少人提议立法惩罚“见死不救”,广东省官方也发布信息问计于民,征求立法惩罚“见死不救”的意见。立法是不是解决“冷漠”问题的良方?面对“见死不救”法律能做些什么?本期“一家之言”围绕这个话题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