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16号为指导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我部制定了《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暂行)》,现发布施行。环境保护部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14号为加强地震灾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灾区饮用水安全,根据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部署,我部制定了《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和《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现发布施行。环境保护部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地震灾区重点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城市上下游设立监测断面。有关省市可视当地情况增设监测断面。第二条监测频次为每日1次,可根据灾后重建进展进行适当调整。第三条为保证水质监测工作的时效性,优先采用快速监测方法和设备,把现场的快速排查  相似文献   

4.
为指导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建设,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我部制定了《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环境保护技术指南(暂行)》,现发布施行。  相似文献   

5.
为指导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我部制定了《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暂行)》,现发布施行。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70号为进一步完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出的修订内容,我部制定了《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进口废钢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6号)、《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  相似文献   

7.
马旦珠 《中国减灾》2011,(19):42-43
2010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里氏7.1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害发生后,青海省民政厅积极采取各项救灾措施,保障了灾民的基本需求和灾区的生活稳定。回顾一年多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