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张远煌 《检察风云》2011,(11):13-14
2008年10月到2009年3月,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项目组成员对北京、湖北、贵州三地的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该项目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相似文献   

2.
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已经成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检察院观护帮教工作为例,从建立引入家庭监护力量帮教模式的背景、实践中成功帮教案例、模式构想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针对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难题展开论证,为完善这一帮教模式提供了系统化的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犯罪人身份信息保密制度扩展了犯罪人隐私权保护的范围。这是《儿童权利公约》所确立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特别、优先保护原则的体现,也是一种基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角度的考虑。  相似文献   

4.
张广毅 《法制与社会》2014,(32):264-265
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检察机关肩负规范性职责、政策性职责和伦理性职责。其中,规范性职责即监督职责,分为对非监禁状态下和对监禁状态下涉罪未成年人的监督职责;政策性职责即教育职责,分为主导型教育职责和配合型教育职责;伦理性职责则是指合理的检察延伸行为,必须符合合理性和补充性的要求。  相似文献   

5.
本文以检察机关的视角切入,探究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制度的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诉讼实践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虽然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社会调查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但社会调查在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并不统一,需要从社会调查主体统一、调查方式规范、调查内容细化及调查的程序和实体审查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犯罪研究》2011,(5):12-14
2011年9月19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会同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的“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专题研讨会”在闸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叶青、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服务处处长陈峰、上海市犯罪学学会秘书长肖庆平、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安文录等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研讨会,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樊荣庆等领导,以及闸北法院少年庭、闸北公安分局法制办、试点区院研究室和未检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相似文献   

8.
王小玲 《中国律师》2013,(11):79-79
为了探索涉罪未成年人矫治工作,徐州市沛县人民检察院率先在徐州检察系统推出了以心理矫治为重点的“青苹果”专项计划。2013年9月,沛县检察院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搭建了“1+3”帮教平台,即政府部门、民间公益组织、社会企业积极参与的帮教平台。先后与沛县团委签订共建协议,利用青年志愿者活动平台.创建了涉罪未成年人参加的“青苹果青年志愿服务队”;与汉台社区“老年红袖标志愿者服务队”组建了志愿服务点便民服务站;与县灵悦心理咨询师协会签订了长期帮教协议;在残联、敬老院等机构设立了恒常服务点;与沛县汉台居委会达成会签,创建“青苹果之家”——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基地。  相似文献   

9.
田媛 《法制与社会》2012,(31):265+271
未成年人是祖国前进和发展的希望,但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发展变化,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呈现低龄化、多样化等特点,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如何能够整合全社会的力量,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是检察机关孜孜不倦进行研究探索的目标任务。随着新刑诉法的颁布实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再次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本文试从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的重要意义、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体系的组成部分及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的建议三个方面,探讨深入贯彻新刑诉法,建立和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陈超  王琼  陈易 《人民检察》2017,(19):77-78
现阶段我国涉罪未成年人管理帮教存在形式单一、监护人管教缺失、工读学校教育模式简单无法取得预期效果等弊端,一定程度上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造成消极影响。基于此,笔者建议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以政府、公安机关购买服务的方式与社会组织进行合作,由专业人员参与帮教处遇的相关环节,以保证“非监禁性”帮教处遇的专业化。  相似文献   

11.
发端于上海长宁法院的少年审判工作至今已走入30个年头。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法官们深深感到,那些罪错少年,多半由予心智尚未成熟,存在一定的认矢口偏差或心理问题;  相似文献   

12.
正一、社会调查制度中的犯罪预防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主要是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包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以及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  相似文献   

13.
佟丽华:让理想在未成年人维权事业中闪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骆轩 《中国律师》2005,(7):49-53
一提佟丽华的名字,很多人马上就会联想到中国的未成年人维权事业。了解佟丽华的很多人都存有疑问:佟丽华为什么选择未成年人维权事业?他究竟是在做好人好事还是在从事一项事业?他经历着怎样的困难和挑战?一个优秀的律师仿佛成了一个谜。佟丽华出生于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父母都是老实厚道的农民。在那种贫穷、艰难的生活环境中,每次来自亲戚的帮助都让他感动。1991年,佟丽华以全县文科最好的成绩考上中国政法大学。通过在大学四年的学习,儿时那种朴素的志向逐渐形成为一种明确的理想:“法律能够帮助更多的人,我要尽己所能,…  相似文献   

14.
社会和谐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要求,展现着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优势,蕴涵了社会主义实践的本质取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和谐社会;同时,和谐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基本的制度框架并为解决社会中不和谐的因素提供基本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必然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治国方略,要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宏伟目标,还需解决理论和实践层面上的一系列问题。  相似文献   

15.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现阶段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的人民检察机关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息息相关。要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检察机关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们认为,作为基层检察院当前应着重关注以下方面:  相似文献   

16.
刑事记录,是指对曾经被宣告犯有罪行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事实的记录,即前科。刑事记录制度的设立有其合理性,但也有不合理性。其存在会给犯罪人,尤其是未成年犯罪人带来一系列不利后果和影响,比如再犯罪有可能从重处罚,以及教育、就业等生活和工作的各个方面产生负面影响。研究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制度不仅是未成年人司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17.
蒋祥爱 《中国律师》2006,(11):10-10
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在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六中全会上又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九大目标和任务,并作了五个方面的具体部署。《决定》的出台,表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布局,已经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文化三位一体发展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大飞跃和新发展。  相似文献   

18.
正日前,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对2009年至2012年该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37名(缓刑35名、管制1人、单处罚金1人)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发现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存在六大问题需引起重视。一、公安、司法两部门工作交接不规范,脱管、漏管现象严重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目前至少应有7名未成年犯依法应当正在接受社区矫正。出现严重的脱管、漏管现象,原因主要是在社区矫正执行主体过渡期间,司法所和派出所的交接工作存在问题。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2012年1月以  相似文献   

19.
《检察风云》2014,(7):4-5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强调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并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中国迈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的进军号角,对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相似文献   

20.
《中国审判》2009,(10):4-5
9月1日,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轮训正式启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首期轮训班开班典礼上作了重要讲话。王胜俊院长指出,坚持“三个至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取得的重要制度成果;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大力推进司法改革,是我们坚定不移的立场和态度;“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既是司法理念问题,也是司法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