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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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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权的执行与股权的转让紧密相连.具有较强人合性质的公司,其股权的可转让性较弱;相反,公司的资合性质越强,则其股权的可转让性越强.在我国,股权的强制执行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学界对有限公司股权能否强制执行看法不一,但股权强制执行具有相当的法理依据,在法律上也渐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股份公司的股权强制执行,要准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有限公司的股权强制执行,如何保证原股东对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是其中的难点.在实践中,股权强制执行的操作应当规范化.  相似文献   

2.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股东股权自由进行内部转让,但公司章程对内部转让进行的限制是有效的。当二人公司股东内部转让导致一人股东时,公司不能继续存在。公司对外转让的股东表决权应当按照人头分配原则,如果其他股东不优先购买股权,则视为同意转让,而且股权可以部分对外转让。  相似文献   

3.
针对法院处理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遗产继承纠纷问题耐方法不相—致盼现象,从我国实践中存在的五个问题进行分析,围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性质、股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及继承人可否因继承被继承人的股份当然取得股东身份资格、公司其他股东能否以优先购买权对抗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股份取得股东身份以及其他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方面展开分析,结合国内学者的研究,将实践中发生的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之相关法律问题加以梳理,提出相应观点,并对股权继承的法律程序作相应的构思,以期对司法实践中解决此类问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4.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对自己身份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自由处分,性质上是身份关系变动和财产关系的重新配置。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原则上应该基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但是,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离婚后发现在离婚协议书中遗漏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并因此产生纠纷。对于这种情况,应根据实际产生原因区别处置。  相似文献   

5.
论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夫妻财产制是实现社会性别平等地的重要制度保障,而离婚夫妻财产分割是夫妻财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社会性别平等的关键之一。本文结合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于离婚中夫妻财产分割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方法以及涉及到的一些其他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席书旗 《工会论坛》2008,14(2):77-78
有限责任公司兼具有“人合性”与“封闭性”,其股权转让较之股份有限公司差异甚大。股东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很容易使公司经营陷入僵局,而在一定条件下的股权转让可使股东收回其出资以摆脱这种境况。但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使得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的条件区别较大,司法实践中必须审慎对待。  相似文献   

7.
一、案情及观点争议(一)案情简介赵某与钱某于1975年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儿子赵甲、赵乙。赵甲于2006年5月结婚,赵乙于2007年1月结婚,赵某、钱某的父母早已去世。钱某于1997年去世后,赵某一直未再婚。2006年9月赵某也因病去世,其名下有坐落于某小区楼房一套,该房产是赵某于2000年10月购买商品房所得,生前赵某并未立遗嘱对该房产进行处分,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赵某的法定继承人赵甲、赵乙来公证机构要求继承赵某的遗产并对遗产进行分割。  相似文献   

8.
9.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财产的问题在案件特别是离婚案件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甚至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各种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问题,已经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但在修改后的婚姻法中并未做出明确规定。简要分析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现存的三个主要问题无形财产、股权以及债权的分割问题。  相似文献   

10.
离婚诉讼中的公司股权分割既受婚姻法律规范之约束,又受公司法律规范之调整,其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诸多难点,而现行法律规范又明显无法适应实践之需要。因此,我们应该着眼于立法。并做好配套制度建设,以更好地适应司法实践之需求。  相似文献   

11.
部分行使股权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希望只优先购买被转让股份中的一部分。在对待股份转让限制的立场上,各国立法不一,法、日对股份自由转让较保守,德、美较自由。我国应当将公权介入的空间降为最低。如果公权干预的目的出于平等却将造成新的不平等,则就没有公权干预的必要。  相似文献   

12.
中国和韩国的法律,在夫妻财产制度方面分别采用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定财产制度的比较分析,对完善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优先购买权既非期待权亦非形成权,而是一种具有物权效力的债权。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在一定情况下要受到权利、同等条件以及期限的限制。同等条件不仅仅是价格条件,还包括付款条件,以及欲转让其份额的共有人提出的影响其利益实现的其他条件。这些条件只要没有明显的不利因素,就可以认为是同等条件,反之具有明显的不利因素,则应认为不具有同等条件。在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典权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竞合时,宜认为共有人之优先购买权较为优先。  相似文献   

14.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处分,不仅事关夫妻双方的利益,而且往往波及第三人,尤其是在夫或妻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情形下,如何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法律问题。现行法律中对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未作明确规定,因而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处分与生活中实际存在的家事代理、表见代理发生冲突,如何平衡、协调,在理论上进行剖析、明确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共有人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竞合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无论在客体和范围还是在前提和结果方面 ,处分共有份额与处分共有物均存在根本不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及基本法理分析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因客体性质和前提基础不一致而不会发生竞合 ,所谓二者的竞合实质上是一个不存在的问题 ,是人们想当然的思维惯性下的一种误解。在共有人转让共有份额时 ,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可寻求“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予以保护 ,当多数共有人要求转让共有物时 ,少数共有人基于对共有份额优先购买权有权收购多数共有人的共有份额。  相似文献   

16.
夫妻共有房产单方抵押的效力问题是一个在实践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在理论及实务上对其致力有不同理解。建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应是解决北问题的一个途径。  相似文献   

17.
我国实行法定财产和约定财产双轨制,但在目前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下,不能实现婚内赔偿请求。夫妻法定分别财产制度在很多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均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规定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可以认为我国开始尝试建立夫妻法定分别财产制。构建法定分别财产制,应明确该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并细化其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8.
优先购买权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优先购买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存在于特定的民事主体之间,具有法定性、专属性,是附条件的形成权,权利人只能在一定条件下行使.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要处理好与相关权利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曹健 《工会论坛》2010,16(5):89-90
优先购买权制度具有其独特的价值功能,已经被世界各国所普遍得认同和遵循,我国目前对于优先购买权制度的立法尚未系统化,只是在《民法通则》、《物权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若干民事单行法中进行了零星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具体操作。本文主要对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性质、行使的期限、条件以及行使过程中的权利冲突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20.
我国实行法定财产和约定财产双轨制,但在目前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下,不能实现婚内赔偿请求。夫妻法定分别财产制度在很多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均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规定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可以认为我国开始尝试建立夫妻法定分别财产制。构建法定分别财产制,应明确该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并细化其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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