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诉源治理是刑事检察应当答好的时代命题。全链条诉源治理的路径有三:诉前治理、诉中治理和诉后治理。诉前治理重在矛盾纠纷的前端阻断、即时发现、烈度控制和有效化解。应构建社会矛盾风险预防、发现和处置、化解机制,积极探索检调对接模式,实现关口前移。诉中治理应从政策法律、捕诉办案、诉讼监督、“四大检察”协同四个层面进行,发挥检察机关的把关、分流与过滤作用。诉后治理则应从延伸案后预防性措施、加强不起诉后的行刑反向衔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对于纠纷,国家不仅要提供一套多元化、立体式化解途径和体系,而且更应关注纠纷更深层次的源头治...  相似文献   

3.
近些年来,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司法审判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为了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应当通过发挥调解机制的作用来强化诉源治理,避免大量纠纷涌进法院。我国当前存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及其他调解等众多调解类型,但调解重叠设置与分工不均衡、调解效力不强、调解专门人才匮乏与调解保障措施不足等问题也是必须正视的事实。针对上述问题,首先,应充分利用调解联动体系、建全调解引导机制、鼓励个人调解机构成立来理顺各类调解间的关系以避免过度重叠与分工不均;其次,需优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管辖与审查方式进而增强调解效力、完善调解人才培养机制与建立调解员职业荣誉制度等来突破人才匮乏与保障不足的困境;最后,运用信息科技搭建统一电子调解平台、电子备案制度进一步为调解提质赋能。  相似文献   

4.
张永华 《河北法学》2023,(5):135-153
诉源治理的目的是实现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律师参与非诉讼纠纷化解是实现诉源治理的重要方式,但实际效果不甚理想。重要原因是律师调解缺乏权威。律师调解的权威获取和生成与纠纷当事人对律师调解制度及调解律师的信任有关。具体机制包括律师调解组织和律师本人的社会声望(特别是道德品格、专业技能)、嵌入社会交往网络获取地方性知识及通过组织嵌入获得正式国家机构权威支持。现实中存在多种障碍因素妨碍上述机制的作用发挥。充分利用纠纷方的工具理性能力和心理,律师调解市场化扶植品牌调解机构、“金牌”调解律师等或可有助于实现律师调解制度和调解律师的权威生成。  相似文献   

5.
周泽春  郑稳 《人民检察》2023,(10):73-74
<正>诉源治理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是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治保障、社会参与下的一项系统工程。笔者结合近年来检察机关开展诉源治理的司法实践,在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的建议。一、检察机关开展诉源治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司法理念更新不够到位。一是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尚未牢固树立,传统偏重治罪的办案观念依然存在。二是角色定位把握不够精准,缺乏把诉源治理作为办案监督延伸目标的意识。  相似文献   

6.
张毅 《人民检察》2023,(20):1-7
检察能动履职与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新征程对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提出的检察履职重要要求,二者内涵不同却辩证统一,在践行政治责任、落实检察为民、推进社会治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而特殊的价值和意义。对照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在以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方面还存在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待提升、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延展和拓深等短板。对此,检察机关既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又要遵循司法检察工作规律,从宏观和微观层面研究改进提升举措,以增强检察能动履职和诉源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相似文献   

7.
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工作,要坚持为人民司法,能动履职,通过带案下访、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回应申诉人实质性合理性需求,多措并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为大局服务,在依法履职、能动监督中护航民生民利,对行政监督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以“我管”促“都管”为抓手,缓解社会矛盾,实现诉源治理,助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8.
“感觉挺奇妙的!开车开到一半,停下来十几分钟,我的案子就解决了。”近日,在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国际商贸城法庭法官的主持下,胡某经营的电脑商行与买家张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通过“移动微法院”圆满化解。全程仅用了10余分钟,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并在手机上签署了凋解笔录。这是义乌法院依托信息化、智能化,以法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  相似文献   

9.
赵俊娟 《河北法学》2023,(2):184-200
“诉源治理”的目的是提前并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其蕴含着系统、依法、综合、源头治理的理念。民间信仰虽然不具备制度化、组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但其本质还是一种具有内生性的社会秩序,这种自发秩序也可以作为治理资源的一种,进而成为“诉源治理”的渊源之一。我国的民间信仰虽然在现代社会有着巨大变迁,但是依然建立在本土文化网络基础上,民间信仰的广泛性、实践领域的公共性、社会参与的服务型、社区活动的道德性决定了民间信仰组织可以作为多元治理机制中的主体之一,进而成为诉源治理的“第三方”治理资源,民间信仰规则也同样可以被纳入司法裁判说理过程当中,使司法裁判说理内容更加符合事理逻辑。  相似文献   

10.
李革胜 《人民司法》2023,(28):55-59
<正>按照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部署安排和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求,笔者以长江海事司法诉源治理工作为主题开展调研,从4月份至今,上门拜访江西、四川、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有关中、基层法院,积极走访成都、泸州、南昌、九江、秭归、合肥、池州、宣城、芜湖等我院管辖范围内的长江流域部分重要城市、港区,协商协调构建海事司法协作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具体操作性,与有关地方党委、政府、海事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港企、  相似文献   

11.
12.
诉源治理将检察职能向源头和前端延伸,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的重要着力点。行政检察参与诉源治理能够弥补行政争议前端化解不足及终端解决的滞后性,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当前,行政检察部门应找准抓手,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促进机制,全面推动争议的源头预防、源头化解和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实现行政检察在诉源治理层面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3.
毒品类型多样化和交易隐蔽化对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提出更高要求,而当前检察机关参与毒品犯罪诉源治理主动性不足,效能没有充分释放。将刑事治理效能置于社会治理体系中系统审视,推动毒品犯罪诉源治理,为检察机关禁毒工作提供了新思路。要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对从严打击的刑事政策导向予以修正。用好用足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在禁毒工作中精准运用检察建议、大数据、法治宣传等具体诉源治理措施,将重罪检察工作融入国家治理大局中。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迅猛,网络交易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一.但随之而来电子商务领域诉讼数量与日俱增,非诉解决争议的难度不断提升.在此背景下,梳理我国在线争议解决机制的运行现状和困境,反思中国语境下ODR机制运行受阻的内因.基于协同共治的思维,结合实践形成的地方性经验,重构分层递进的电子商务争议诉源治理机制,提出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5.
佟齐  张静  张珂 《中国检察官》2022,(20):47-50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易发多发,与现有执法力量不足,网络及寄递行业存在漏洞,普法宣传不到位,民众法律责任认识不足等密切相关。检察机关应树立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以依法能动履职促进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诉源治理。在办案过程中,要合理发挥刑事追诉职责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个案,并加大类案研究,监督协同行政主管机关齐抓共管、督促相关行业完善服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公众提高法治意识,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  相似文献   

16.
大数据时代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实现诉源治理,应当注重数字赋能、智慧转型。诉源治理语境下,可通过构建虚假诉讼数字化检察监督机制,精准开展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一、创新数字监督思想,贯彻诉源治理理念第一,由传统监督到数字监督。切实转变思想,狠抓大数据应用,充分挖掘数据潜力,以大数据赋能虚假诉讼监督。  相似文献   

17.
《人民调解》2023,(10):63-65
<正>在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现将意见全文刊登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18.
黄晓云 《中国审判》2021,(19):40-42
彩虹和风雨共生,机遇和挑战并存。2020年6月,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将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新发地”)推到了风暴中心。而等风暴消散,曾为平息这场疫情所付出的努力也渐渐显现,并指引着我们继续前行。  相似文献   

19.
“二月一共排查出多少件矛盾纠纷?有没有村民提交申请调解的材料?有没有新达成的调解协议?”“最近,我们村支两委成员结合疫情防控宣传,对各村民小组进行走访,共排查出胖矛盾纠纷,经过调解,双方已和好,没有新的调解协议需要司法确认。”  相似文献   

20.
诉源治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背景下防范并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法院积极挖掘儒家优秀传统文化,将“和为贵”理念融入诉源治理工作,从依靠党委领导、强调诉服建设、推进繁简分流等方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在减少案件增量上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在理念认知、实效评估和机制构建等方面,还需要随着进一步的探索而加以完善。本文以济宁地区两级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实践情况为分析对象,探索新时代将儒家文化融入诉源治理工作的价值与路径,构建以孔孟之乡地域文化优势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调、多方参与、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新路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