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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53 毫秒
1.
犯罪主体的认定可以说是非法行医罪中最为复杂的问题,立足于实质的解释论,将"未取得执行资格"解释为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遵从了目的解释的方法,不仅可以解决"三超行为"、美容师、医疗机构开办者、见习医生等情形的认定问题,还可适用于乡村医生、单位挂靠医疗机构、个人家中行医等行为的具体认定,从而平衡保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与保障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为非法行医罪的争议问题提供一条可行的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2.
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在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各犯罪构成要件上都有区别,罪数形态上亦有区分执业医师擅自脱离执业地点和不按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行为应以非法行医论处,有证医疗机构的无证“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活动造成损害的应以非法行医论,无证人员无偿提供医疗服务的仍属非法行医行为,刑法立法上应当对此作出相应规定以资完善.  相似文献   

3.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是新刑法增设的两个罪名。关于这两个罪名的理解适用,学界有过一些探讨,但是探讨得不够深入。应结合与非法行医罪的比较,进行医疗事故罪的实体认定。  相似文献   

4.
关于非法行医罪侵犯的客体,应当明确的是,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从业人员的管理秩序,同时也是对公共卫生的侵犯,即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医疗机构和医务从业人员的管理秩序是主要客体,公共卫生是次要客体。  相似文献   

5.
单位非法行医罪刍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非法行医罪,将其主体仅限定为自然人,事实上,单位也可以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为此,现行刑法有必要增设单位非法行医罪,将单位也纳入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之中。  相似文献   

6.
非法行医罪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行医罪是我国1997年新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设定的新罪名。由于新设罪名的不周延,导致在对于非法行医造成病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等理论上存在很大分歧,争议颇大。对于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应着重考虑非法行医与结果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被害人的承诺不应成为阻却非法行医的事由,我国内地非法行医的共犯问题较为常见,而网络空间的医疗行为也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行医。  相似文献   

7.
非法行医罪主体的认定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医师执业资格”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与获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统一。在非法行医罪中,主体是特殊主体,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行医,其行为性质都是非法行医,但是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8.
非法行医罪的刑事政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行医罪属于典型的法定犯罪,应在罪刑法定的前提下,合理划分刑法和行政法不同的规制范围,并坚持处罚上的轻刑化原则;在对非法行医犯罪化的过程中,应以法益侵害为基准,从非法行医行为是否严重侵害了国家医疗卫生管理秩序和公众生命健康权益这一实质标准去把握;对非法行医行为的刑法规制应坚持谦抑原则,尽管目前本罪非犯罪化的条件尚不具备,但非刑罚化措施应广泛适用.  相似文献   

9.
司法实践中某些特殊性性侵犯案件凸现了现行刑法的滞后性。借鉴国外以“个人性自主决定权”的原则 ,扩大强奸罪的被害人范围 ,不仅能够实现法律赋予公民的平等权 ,也是惩罚犯罪、完善法治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危害公共卫生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其中非法行医罪占较大比例.面对非法行医犯罪的高发态势和出现的新情况,人们都在关注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但是,从近两年来的执法实践来看,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卫生秩序、保障全民身体健康极为不利.因而,笔者想结合石景山区非法行医的现状和成因,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对如何打击非法行医提出一些对策.  相似文献   

11.
新疆"7·5"事件引发了对我国刑法规定的反思.我国刑法缺乏专门的反恐罪名,应将暴力破坏的犯罪类型从刑法分则各章节中分列出来,结合恐怖主义目的,合并设置为专门罪名"恐怖活动罪",为反恐怖斗争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立法模式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刑事与行政交叉的案件,这类交叉案件涉及到行政违法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区分,行政违法性向刑事违法性的转化。在刑行交叉案件的犯罪认定中应当贯彻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刑法与行政法对同一行为的处罚是不同性质的法律评价,并非重复评价。当某种行政违法行为转变为犯罪事实予以认定后就不能重复对该行政违法在其他犯罪认定中予以使用。  相似文献   

13.
"套路贷"不是一个规范的刑法概念,对"套路贷"中罪名的认定要依据不同罪名的犯罪构成进行认定.诈骗罪是"套路贷"中的常见罪名,司法实践中不能降低诈骗罪的认定标准,要严格遵循"套路贷"行为人隐瞒真相、虚构事实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财产的认定路径,将诈骗罪限定在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  相似文献   

14.
对挪用公款罪中"归个人使用"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法学界对挪用公款罪中"归个人使用"的争论由来已久.2002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立法解释虽然较为科学地界定了"公款使用者"的范围,增强了司法实践可操作性,但仍有不足之处,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无论从司法实践还是立法发展来看,"归个人使用"都不应成为挪用公款的必备要件.按照普遍定罪列举不构罪的特殊技术,尽快对挪用公款罪修订完善,以确保及时有效地打击该类犯罪.  相似文献   

15.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具有“强令”的情况下,由于命令强度及不利结果与事故后果的相对平衡性的不同,存在着不同的刑事责任范围。命令强度越大,不利结果与事故后果越接近平衡,被强令者的刑事责任范围就越小,而强令者的刑事责任范围就越大,最后可能扩大到一般主体。  相似文献   

16.
非法持有毒品罪作为常见罪名,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情节严重"量刑档,但实践中由于缺乏涉及具体操作司法解释,导致检法双方、不同法院之间认识长期存在分歧,造成同类案件量刑幅度差距很大.目前,现有的制定的相应规范,标准不一.对非法持有毒品罪"情节严重"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有必要展开分析.北京、上海出台的对非法持有毒品罪"情节严重"规范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仅是供处理相关案件时参考的内部文件,在规范内容方面还需完善.  相似文献   

17.
18.
一、基本案情 郑某,原系上海某单位教育处副科长. 郑某在负责1999年下半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时,受人之托,为帮助某些考生通过考试,于1999年11月8日上午7时许,趁本单位上班前无人之机,利用事先偷配的钥匙,打开存放试卷的会议室及保险箱,从备用试卷袋中窃得"1999年下半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一)、(二)"各1份予以复印.同月12日晚和次日,郑分别将试卷复印件交给考生李某、闵某等人,并收取李某给予的好处费1000元.经上海市国家保密局鉴定,1999年下半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一)、(二)属机密级国家秘密.  相似文献   

19.
20.
对医疗事故罪中"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医疗事故罪客观要件中严重后果的要素之一.但是当前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对其还没有具体规定和解释,理论界比较趋同于按刑法中的"重伤"作为其鉴定的标准.笔者认为,由于医疗卫生工作的特殊性、高风险性、不可预知因素较多等原因,因此,不能完全参照刑法"重伤"标准作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唯一依据,还要结合考虑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所占责任比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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