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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周丽  赵新飞 《法制博览》2022,(5):166-16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对创造性判断,常使用"公知常识"这一概念,现有《专利法》中并未对其明确规定,但在专利审查的各个阶段,以及专利侵权、专利诉讼中公知常识证据的举证,对专利案件的最终走向、诉讼案件的结果,都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本文通过对专利审查中公知常识证据的举证时机和举证责任的分析,参照司法...  相似文献   

2.
新颖性宽限期制度是为促进科技交流,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的某些公开行为不影响其新颖性的制度。我国《专利法》2020年第四次修正时对新颖性宽限期制度进行了修改。本文通过国内外新颖性宽限期的发展趋势并结合实际案例,探讨优化新颖性宽限期制度,简化审查规则,减轻申请人在提交证明材料等方面的压力,并相应提出《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周学平  肖彭娣  凯娜 《法制博览》2024,(11):127-129
本文针对《专利法》第二十四条中的涉及的“国家紧急状态”的性质进行了分析,研究了国家紧急状态的宣告,以及不丧失新颖性条款中涉及的国家紧急状态的认定,并从国家紧急状态下调整社会关系和规则的角度,探讨了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相关发明创造给予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必要性,最后给出了国家紧急状态下相关发明创造首次公开的程序建议。  相似文献   

4.
张红梅  王鑫 《法制博览》2023,(22):49-51
近年来我国不断调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然而面临着专利实施运用能力不足,大量专利并没有产业化推广应用的局面。因此,我国在《专利法》的第四次修改中引入了开放许可制度,以期解决供需双方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推动专利向生产力的转化。由于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在《专利法》中并未作详细规定,希望能够在后期出台细则以及审查指南中予以具体规定。同时,本文就开放许可制度在应用中的价值体现以及具体适用中可完善之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闫利斌 《法制博览》2023,(25):163-165
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旨在保护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材料的改进在实用新型专利中被排除在保护客体之外。涉及材料的实用新型是保护客体判断的重要部分,本文结合涉及材料相关案例对其是否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保护客体进行探讨,期望对实践中依据该条款进行的专利审查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6.
第三次修改专利法引入了现有技术抗辩原则,然而对于现有技术抗辩具体采用什么标准却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学术界对此也存在多种观点。本文探讨了现有技术抗辩范围与创造性高度以及等同原则范围三者之间的关系,认为现有技术抗辩的范围应当采用相同侵权或者等同侵权的标准。  相似文献   

7.
失效专利虽然失去了专利法保护,但在使用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侵权风险,本文从分析失效专利成因入手,深入分析了导致失效专利利用风险的因素,从而提出风险规避的措施。  相似文献   

8.
许仁祺 《法制博览》2013,(5):43-44,42
随着分子生物技术的进步,个人化医疗(Personalized Medical)与分子诊断的医疗照护方式,已成当今医疗的新方向。然而去年(2012)三月由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案例的判决,却使得和个人化医疗发展最相关的临床诊断专利的专利适格标的争议,再度地成为众所注目的焦点。据了解该判决认Pro-metheus公司的医疗诊断专利,因为不具备美国专利法第101条规定的专利标的适格性(Patentable Subject Matter),属于自然现象之一,不应获得专利的保护。Prometheus案判不仅让医疗检测相关方法发明,未来取得专利保护的可能性受到限缩,而自然法则不受专利保护原则的阐释,亦对美国生技医药产业专利布局的未来走向,产生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贾丽娜 《法制博览》2013,(8):217-218
在我国的互联网行业,专利制度的保护水平、实施效果、制度模式等存在缺陷,制度缺陷将造成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秩序难以形成。因此,我国专利法规的制定必须考虑本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与制约因素,决不可盲目借鉴国际专利制度;专利法应当与其他知识产权单行法相互协调与配合,才能发挥最大法律效果;互联网行业自律组织的自律职能应当适时弥补专利法漏洞;强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是保障专利权利救济途径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0.
我国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以避免混淆和防止冲突产生为立足点,如专利法中规定,对外观设计授予的专利权,不得与他人在该申请日以前所取得其他合法权利(文中仅限著作权)相抵触。可见,当前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制度中,创造性并未给予考虑,这致使外观设计专利权或保护不充分,或受限制而致使创造困难。因此以外观设计的创造性认定为契机,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方式,才能克服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与著作权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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