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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证券执法和解制度是指在证券执法过程中,证券监管机构通过与被监管者协商,就特定的被调查行为达成和解,以被监管者自愿的作为或不作为代替形式上的行政处罚,从而终结案件的一种执法机制。我国在立法层面确立证券执法和解制度需要解决好和解的适用条件、基本程序、和解内容和效力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作为证券执法的一种独立形态,证券执法和解的独特功能主要在于解决法律属性模棱两可的证券监管难题。本文认为,在静态意义上,规定证券执法和解机制的法律规范应当具有完整的逻辑结构,全面规定证券执法和解机制的适用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在动态意义上,证券执法和解机制体现为一个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形成处理合意的交涉过程,包括和解申请的提起、受理、磋商、签约、公布等主要环节。本文将证券执法和解机制的主要特征归结为三点:在法律依据上奉行多样化的混合法规制;在行政过程上体现出行政主导性与双方协商性的统一;在法律效果上属于行为定性的不确定与处理结果的确定性的二者结合。  相似文献   

3.
适用刑事和解办理刑事案件,是一个渐进的完善过程。检察机关要彻底摒弃“重打击轻保护”的传统执法观念,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原则,秉持正确的刑罚观,消除刑事和解在司法环节适用中存在的观念束缚,加大适用刑事和解的力度,使刑事和解真正成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4.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是行政和解向执法领域的再一次推进。行政和解在观念、私法、商谈理论基础中的柔性化特色下的执法成本低、执法效率高之优势,即便如此,公众的怀疑、模糊的适用条件、含混的和解程序仍使行政和解面临风险。商谈视域下的行政和解制度的完善包括明确适用范围,确立多元化的和解方式,规范程序中公开、听证、监督等过程,以对强裁量权行为的限制为主要着力点,在符合“理想的话语情境”下,参与和解的双方逐步“达成理解,形成共识”。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比其他财产权具有更强的专业性和更大的复杂性,知识产权反垄断的执法机构会遇到专业信息缺乏等问题,使其执法活动具有了与其他行业不同的特点。为解决这些问题,反垄断执法机构不仅要参与知识产权的审查活动,而且还要引入其他机构参与自己的执法活动。我国知识产权反垄断执法机制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为完善反垄断执法机制,我国应明确执法机构的权限,协调各种执法机构间的执法机制。  相似文献   

6.
行政执法和解体现了从行政单向执法向双向互动执法的变革。将企业合规纳入行政执法和解是转变行政执法方式的内在要求,符合成本效益理论精神,有利于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动力。目前,我国企业合规纳入行政执法和解仍存在动力不够、运行不畅、监督不力、救济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应明确将企业合规设定为执法和解的先决条件,并从合理确定企业合规的适用对象、制定专业化合规指引、科学设置考验期、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权益救济机制和意见反馈处理机制等方面努力,以完善行政执法和解制度,构建本土化的企业合规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7.
本文以对刑事和解的实证研究为基础,对实践中存在的刑事和解适用标准不统一、适用率相对较低、适用程序不规范、和解方式单一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介绍了针对刑事和解适用范围、刑事和解机构、刑事和解流程等进行的试点改革,并提出了对刑事和解进行规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有效推行刑事和解制度,必须加强以刑事被害人保护、有较强社会公信力的和解主持机构和相关社区矫正工作为重点的制度建设,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正,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建设水平。  相似文献   

9.
是否引进刑事和解制度,除应从立法、执法的角度考虑外还应考虑守法公众对刑事和解的接受度。问卷调查表明,大多数被害人接受刑事和解这一新型刑事替代纠纷解决机制是出于无奈,因为刑事和解可能成为"富人游戏",造成司法不公;刑事和解矫治加害人心理的功能较差;刑事和解是被害人的无奈之选。建立国家先行偿付制度和建立社区矫正制度是增设刑事和解制度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10.
刑事和解是刑罚改革发展的必然方向,体现了平等保护的理念,是有效配置警力资源和解决现有刑罚体系所造成的社会问题的途径。社会实践和审判实践呼唤刑事和解制度的引入。在实践中公安机关必须规范侦查阶段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的操作程序,必须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必须构建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以完成历史赋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使命。  相似文献   

11.
公诉阶段的刑事和解问题越来越受到学界的关注,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究竟应不应该适用刑事和解以及如何适用,都需要综合各种状况从长计议。在法治社会中,刑事和解在公诉阶段的意义是不可低估的,公诉阶段的刑事和解有利于保持刑法的谦抑性;有利于被告人复归社会;有利于检察机关提高诉讼效率。它有可能成为后法治时代刑事司法制度的常态,刑事和解的推进需要理论上的深入探讨和实务上的经验摸索。  相似文献   

12.
《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之间的关系,但这样简单规定并不足以解决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的现实问题。知识产权并非一种合法垄断权,其与垄断并不天然地存在联系。笔者在比较三大重要经济体美国、欧盟和日本在知识产权反垄断的执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平衡我国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之间关系的具体的反垄断执法建议。  相似文献   

13.
西方国家刑事和解制度已较为成熟。建议修改我国刑事诉讼法,增加刑事和解制度的规定。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已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提供了经济保障,刑事和解制度与刑法基本原则的价值取向一致;刑事和解虽与现行司法模式存在冲突,但这种冲突可以通过立法化解。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应遵循公平、自愿、被害人优先和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序良俗等原则,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应作严格限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宜作为刑事和解的调停人,刑事和解的调停人只能是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14.
针对“入世”的形势和国内一些学者的模糊认识 ,本文通过大量的实证分析指出 ,制订《反垄断法》无论从国际层面还是从国内层面均属必需 ,而且 ,立法需考虑这两方面的问题。在此基础上 ,笔者对《反垄断法》的核心问题即垄断的认定问题作了较详细的分析。  相似文献   

15.
反垄断法的执行机制一般分为公力执行和私人执行。私人诉讼在反垄断法中具有监督反垄断主管机关执法,节约政府资源,对垄断行为反应更迅速等作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在反垄断法中对私人诉讼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反垄断法草案没有规定这一制度,讨论这一命题对我国反垄断立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反垄断法若要真正承担起通过制止垄断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任,就应当为消费者权益建立多种有效的诉讼模式,集团诉讼便是其一.我国现有的代表人诉讼虽与集团诉讼有相似之处,但本质不同.代表人诉讼是基于民事诉讼法的一种诉讼模式,已不能适用于反垄断领域中的集团诉讼.反垄断法引入集团诉讼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7.
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问题关系到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质量,科学认识中国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既是中国反垄断法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又是中国反垄断立法、司法实践的价值基础。反垄断法通过规制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来调整竞争关系,从而创设和维护其认可的竞争秩序,这种特定的竞争秩序应当是反垄断法始终如一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8.
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模式和权限配置是否科学合理,与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能否协调发展关系密切,从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发展的视角来看,反垄断机构应采取法律执行与政策职能相统一的机构设置模式,应与产业监管机构共同行使政策管制行业的反垄断执法权,还应具有监督与竞争政策相悖的政府产业政策行为的权限。  相似文献   

19.
行政垄断主要应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规制,其能够由反垄断法加以调整。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反映了开放社会中经济法本质的二元结构特征。刚出台的《反垄断法》在制止行政垄断方面乏善可陈。今后在行政垄断的反垄断法规制问题上,应摈弃偏见,提倡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20.
最低转售价格维持是纵向垄断协议的一种形式,美国对其一直严格适用本身违法原则。2007年Leegin案判决之后,美国对最低转售价格维持转而适用合理原则,但实践中多数州以及一些学者都对该做法持有异议。我国反垄断法第14条严格禁止最低转售价格维持,似乎我国对其倾向于适用本身违法原则,茅台、五粮液案又从实践中印证了此种态度,与"锐邦诉强生公司案"形成不同的处理结果。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缺乏反垄断法传统的国家来说,在借鉴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经验时,不仅要注意最新适用原则的转变,更要仔细甄别具体实施效果,结合我国的实际,对最低转售价格维持做出合理的反垄断法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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