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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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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亮 《法制与社会》2011,(21):123-124,133
200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在答辩期满前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可以调解”。2005年各地对立案调解(即庭前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原则、调解规程及立案调解效力等立案调解方面有关的问题都做了相应的规定。这些均为庭前调解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及制度上的依据。本文就庭前调解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李德恩 《法治研究》2014,94(10):119-124
调解系统性进入司法是现代调解运动的核心内容。各国法院在诉讼程序中通过组织和转介调解两种方式来鼓励调解运用。法院转介调解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重视。在中国,法院转介调解可以划分为立案前的委派调解和立案后委托调解两种形式。在性质上,前者属于诉讼外调解,后者属于诉讼调解。立案前的法院转介调解不宜称作委托调解。中国的法院转介调解机制运行不畅,还存在诸多需要完善之处。经过委派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三种附加程序而获得强制执行力;而经过委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撤诉或以调解书结案。  相似文献   

3.
2007年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10条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进一步完善立案阶段的调解制度。立案后经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在立案阶段对案件进行调解。立案阶段的调解应当坚持以效率、快捷为原则,避免案件在立案阶段积压。对于如何做好在立案阶段对民商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和解与调解工作,并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些自己的想法。  相似文献   

4.
法学界对于新《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先行调解规定的理解及实施还存在较大争议。调解之"先行"必须与特定的时间节点相比较才有意义。从体系解释及术语使用规范的角度解读,先行调解是当事人将纠纷起诉至法院之后,在立案之前进行的调解。先行调解的适用条件"适宜调解"强调的是不能违法调解或不应在案情复杂、当事人对抗激烈之类的纠纷上徒劳消耗资源,是否"适宜调解"宜采取个案判断的方法。人民法院既可以通过立案庭或专门机构实施先行调解,也可以将纠纷委派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构,在先行调解中实现三调联动。调解协议只具有普通民事合同的效力,但通过诉调对接,即当事人自愿选择立案签发调解书和启动司法确认程序两种方式,能够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相似文献   

5.
刘加良 《法律科学》2014,(4):182-192
委托调解的正当性和制度功能已为司法政策和国家治理政策所肯定。委托调解的实效发挥有赖于其制度要素的合理改进与持续完善。法院的管辖范围和可适用的审理程序决定着其是否有权进行委托调解。委托调解人应保持组织型和个人型并存的格局,可依次采用共同选定、商请法院确定和法院依职权确定三种方式予以确定。适用委托调解的案件应首先具备"可调性",且不只限于简单民事案件。依职权启动委托调解不会使参加程序的强制变为接受处理结果的强制,且可缓和合意贫困化所带来的机制紧张。处理好立案审查和立案前委托调解启动二者之间的先后关系,立案前委托调解将不会影响到对当事人之裁判请求权的妥当保障。对委托调解之期限的长度确定、延长以及是否从法定期间中扣除离不开谨慎的考量。法院对委托调解协议负有合法性审查义务且依其只能制作民事调解书。委托调解结案可收取更低的案件受理费,但不能免除。  相似文献   

6.
《法庭内外》2009,(1):55-55
为落实司法为民、方便诉讼群众、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前不久,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在立案大厅内向前来起诉的当事人提供《未成年人民事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庭前调解提示卡》。  相似文献   

7.
目前,许多基层人民法院在乡、镇、街道设立了人民法庭。其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便利群众诉讼、便利法院审判”的原则,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但有些人民法庭在工作中过份强调发挥群众调解组织的作用,有的甚至要求当事人起诉前都得先经过基层调解组织和司法助理员调解,否则不受理。这虽然使一些纠纷解决在基层了,减少了法院的诉讼,但却给当事人带来了麻烦,形成了新的“告状难”。  相似文献   

8.
"立案难"问题是行政诉讼的"老大难",立案权配置和监督也一直是困扰中基层法院立案部门的现实难题。法院内部的行政立案权纵向监督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予以完善,以期能破解"立案难",保护当事人诉权,保障法院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形象。  相似文献   

9.
诉前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立案审查时,认为该纠纷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经由当事人同意暂缓立案,而将案件转交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进行调解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诉前调解有着方便、高效、节约司法资源等优势.然鉴于我国立法目前并未对诉前调解制度加以明确规定,该制度在应用于实践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本文拟从诉前调解制度的实施背景、以及该制度较于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劣、及在实践中存在的缺陷并尝试就该制度的完善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0.
杜冬敏 《中国审判》2012,(12):44-45
基层法院审理的纠纷多发生于邻里间或家庭中,纠纷双方或多或少沾亲带故。就审判工作而言,这些纠纷虽然很容易在法律层面上作出裁判,但当事人口服却未必心服,矛盾随时可能再次爆发。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初创新推出了"诉前调解12345工程"的诉前调解新机制,把调解工作关口前移至立案前,将调解地点延伸至社区、村屯,甚至田间、地头。截至10月,该院通过该机制成功调解纠纷198起。其中自动履行的有135起,自动履  相似文献   

11.
法院调解历来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针对我国传统法院调解中"调审合一"、"调解与审判功能混淆"的弊端,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提出了"调审分离"的改革方案。审前调解就是实现调解程序和审判程序分离,是在立案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专门调解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审前调解程序具有当事人处分权优先性、独立性、契约性、职业化和专业化的特征,具有不同于审判程序的调解原则和程序设置。  相似文献   

12.
蒲延红  贾茹 《中国审判》2011,(10):42-43
2010年8月,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立案的人们发现,立案不需要交诉讼费了;与此同时,立案法官还会给他们一份纠纷化解方式申请书,向他们解释什么是诉前调解……此后,相当一部分当事人体会到了改革带来的便利。  相似文献   

13.
法院调解,亦称诉讼中调解,它是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以后,双方当事人在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主持下,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就争讼的民事权益进行协商,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终结诉讼的一种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4.
饶国君 《中国审判》2009,(11):67-67
近日,重庆市云阳县双土镇保证村里的一处农家大院里,正在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件原、被告当事人原本是关系十分融洽的儿女亲家。由于小两口感情出现危机,导致两亲家为5000元借款闹上法庭,主审法官便是重庆市云阳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勇。案子从2月份立案以来,他已经先后5次主持调解。  相似文献   

15.
新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细化了立案登记制度的具体规定,与之前的立案审查制度有所不同.其明确具体的立案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诉权,为解决“立案难”问题提供程序性保障.本文指出,真正解决立案难问题,还需要相应制度的配套措施的完善.  相似文献   

16.
试论民事诉讼立案审查制度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亚东 《人民司法》2005,(12):60-62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方式上规定了审查诉状,决定是否受理的立案审查程序。近段时间,民事诉讼法学界从关注当事人诉权出发,对人民法院的立案审查提出质疑,主张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只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符合要求的起诉状,法院仅需对其形式要件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形式的,将案件予以登记立案,从而在根本上解决“起诉难”的问题,以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相似文献   

17.
随着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逐步开展,调解已成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绝佳选择。案件调解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当事人的心态,只有掌握了双方当事人的心态,调解工作才能“对症下药”。现笔者通过整理、总结过往的调解经验,来说一说那些拒绝调解的理由。经笔者整理,原告拒绝调解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多次协商未果,寻求法院判决。在很多案件中,原告在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之前.就已经与被告进行了多次的协商,双方甚至签订了一个又一个的协议,但是被告始终不依约履行,致使原告不得不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的判决书。  相似文献   

18.
立案调解是指法院立案庭在立案受理民商案件后,对有可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民商事案件,在开庭审理前由法院主持进行调解的诉讼活动。立案调解可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纷争,提高诉讼效率,减少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也能避免因不服判决而减少无理缠诉和无理上访。  相似文献   

19.
立案调解,作为近几年新出现的一种处理纠纷的方式,在全国各级法院逐渐普遍应用。随着立案调解实践的发展,其附加功能逐渐显现出来,即立案调解可以促进审判效率的提高。从立案调解的四个附加功能角度,即诉前送达程序、繁简分流功能、心理疏导功能、庭前准备功能,可知立案调解能够促进审判效率提高的原因所在。在立法中应对立案调解进行必要的确认和规制,以保证其运行的合法性,更好地发挥其功效,促进审判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相似文献   

20.
我国调解制度在程序上、调解的模式上、调解协议义务人履行情况上均存在不足之处。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明确案件调解适用范围、规范法院调解的程序,加强立案前的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模式,引入有效的调解履行督促机制,杜绝义务人不当参与调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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