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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竞业限制,又称竞业禁止,是指在一定期限和区域内,公司的经理、董事和其他雇员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属于本公司业务范围之内的业务,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竞业限制分为在职竞业限制和离职竞业限制两种。在职竞业限制内容包括:(1)在职期间不得在竞争企业兼职;(2...  相似文献   

2.
竞业限制合同公证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公证业务。办理竞业限制合同公证时,重点要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方面对其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把关。作为竞业限制合同的权利主体,应存在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作为竞业限制合同的义务主体应严格限制在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的范围内。在办理竞业限制合同公证时,对其内容的审查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限制的地域,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的补偿,违约责任条款。  相似文献   

3.
当今社会,商业秘密已经成为企业竞争取胜的重要手段和法宝.企业越来越多的采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手段,来达到保守自己企业商业秘密和维持自己市场竞争优势的目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规定还存在许多的不足,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立法目的.本文试从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含义、内在本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实践、国外的相关制度等方面进行研究,以期能为我国竞业限制制度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4.
竞业限制合同公证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公证业务。办理竞业限制合同公证时,重点要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方面对其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把关。作为竞业限制合同的权利主体,应存在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作为竞业限制合同的义务主体应严格限制在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的范围内。在办理竞业限制合同公证时,对其内容的审查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限制的地域,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的补偿,违约责任条款。  相似文献   

5.
一、问题的提出竞业限制纠纷性质属于劳动争议,之所以进入知识产权审判法官的视野,与竞业限制纠纷的特点有关。实践中竞业限制纠纷往往不是单纯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而是企业与竞争者之间的纠纷,尤其是竞争者恶意招揽或者至少是明知员工有竞业限制协议而仍雇佣的情况,原企业通常将员工与竞争者共同起诉。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可以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  相似文献   

6.
劳动法之竞业限制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竞业限制分为法定竞业限制或禁止和约定竞业限制或禁止。我国劳动法尚无明确的竞业限制条款,而《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进行了专门规定,具有很高的立法价值,但是,还存在“法定”与“约定”之争,没有体现出违约金补偿的性质。偏漏了劳动关系存在时的竞业限制义务。所以劳动法对竞业限制的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竞业限制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尽管《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可以适用违约金条款,但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却未有明确规范;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以及竞业限制协议中补偿约定不明、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补偿时的违约责任争议不断.应当通过立法对在职期间竞业限制的违约金约定予以确认,允许约定违反保密协议的违约金,对竞业限制补偿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完善,明确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权.  相似文献   

8.
冯辉 《清华法学》2023,(2):145-161
离职竞业限制违约金的确定缺乏明确的规则依据。在劳动者的竞业行为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且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实际损失的场景下,高额违约金的酌减完全依赖法官高度分散化的判断和裁量,不仅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的司法秩序风险,也削弱了离职竞业限制违约金制度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意思自治与诚实信用之间的平衡效果。应基于整体主义的理念及方法完善离职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法律治理。以离职竞业限制补偿金作为违约金的裁量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主张不超过约定补偿金总额5倍的违约金。完善离职竞业限制违约金治理的配套制度,明确未约定补偿金不影响竞业限制协议效力、完善劳动者主张法定补偿金的确定规则、允许当事人就竞业限制违约金纠纷直接提起诉讼。引入竞业单位赔偿责任和劳动者离职竞业限制违约责任保险,构建离职竞业限制违约金的风险及成本分担机制。  相似文献   

9.
在劳动关系中运用竞业限制,是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有效手段,可以防止技术、经营信息被不正当利用,鼓励企业对技术、经营进行大规模投入,保护资本和技术。但不正确地运用竞业限制,却可能侵害劳动者的合同法权益,破坏人才市场和一般技术、经营知识合同法扩散。正确处理劳动关系中的竞业限制,是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0.
竞业限制是平衡市场主体之间各自权益、扼制无序竞争的重要法律制度.竞业限制适用范畴的界定并未在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显示出应有的状态.从竞业限制的民法属性出发,以竞业限制适用为基点,理清竞业限制适用的主体、对象、领域范围,力求用民法的视野做法理上的透析.  相似文献   

11.
郭思佳 《法制与社会》2013,(13):246-247
近年来企业高管频频跳槽成为媒体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我国学界对竞业限制的研究成果丰硕,但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这一群特殊的劳动者的竞业限制问题研究却并不深入。本文从劳动法视阈下对我国企业高管主动离职现象进行法律分析,针对我国高管竞业限制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相关法律规制建议。  相似文献   

12.
论竞业限制     
李凝未 《法制与社会》2011,(20):107-109
文章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明确竞业限制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商业秘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分析并阐明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概念及两者的区别;指出我国竞业限制法律规定的缺陷,进而结合案例提出竞业限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建议。其目的是促进人们对"竞业限制"的正确认识,在实践运用中,学习运用不同的法律取得更加公正合理的结果。  相似文献   

13.
竞业限制关系中蕴含着由多元利益所构成的复杂利益结构,对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应当在利益衡量中谨慎地认定。其中的关键点是将经济补偿的约定和支付作为离职竞业限制协议的有效要件和生效要件之一,并将无经济补偿的离职竞业限制协议认定为无效。竞业限制本质上是对竞争关系的调整,《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制,其效果优于《劳动法》所确立的竞业限制制度。实践中,应进一步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商业秘密保护功能。  相似文献   

14.
于晔 《法庭内外》2011,(4):36-38
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随着该法不断深入贯彻,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日益高涨,但是在保障、维护个人权利的同时,却很少有人关注《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4条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对自己是否应该签署、是否签署过竞业限制条款、签署过的竞业限制条款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毫无所知。近几年,用人单位保护商业秘密意识的逐渐增强,通过竞业限制义务限制企业高管离职后的职业选择,成为用人单位维持竞争优势、保护公平竞争权的重要手段,并逐步发展成滥用的手段。那作为竞业限制的人员,在离职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不是都应该要自问一下,竞业限制条款,你注意了没?  相似文献   

15.
李雄 《法律适用》2013,(1):57-62
在实践中,竞业限制约定除了主要表现为独立于劳动合同的竞业限制协议外,还表现为劳动合同的专门条款(为行文方便,本文以竞业限制协议概括论述)。〔1〕面对庞大而复杂的竞业限制制度体系,《劳动合同法》仅有的两个条文规定力不从心,回避了竞业限制用工实务与审判实践共同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竞业限制协议效力的认定规则。〔2〕表面上看,劳动法既然来源于民法,  相似文献   

16.
与职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是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常采用的手段.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竞业限制合同的效力认识不一致,对于哪些因素能影响合同的效力存在争议.这导致裁判标准的不统一,使企业在与职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倍感困惑,无法在签订合同时就清楚其合同效力以及合同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以法经济学为视角,衡量合同各方的经济利益,并确定判断合同效力应考量的因素.  相似文献   

17.
劳动合同法上的竞业限制,是约定的竞业限制。竞业限制一方面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另一方面也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笔者旨在从劳动合同法关于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出发,探讨其内涵与立法价值,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并针对现有问题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8.
竞业限制既是立法在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劳动者的劳动自由之间作出的价值衡量,也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同法益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作出的折衷判断。在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用人单位赖以生产和发展的重要资料的今天,对其加以特别保护已经成为许多企业的不二之选,竞业限制这一制度最终粉墨登场。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规定主要有3条,分  相似文献   

19.
卢力 《法律适用》2012,(3):100-103
随着人才流动的频繁和市场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司法实践中涉及竞业限制的纠纷也逐年增多。与竞业限制相关的纠纷涉及劳动者基本权利和用人单位竞争利益的保护,属于劳动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调  相似文献   

20.
人才的频繁流动导致竞业限制纠纷的增多,而竞业限制纠纷相较于传统劳动争议案件而言,有一定新颖性和复杂性,其中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存在一定难度。学界对竞业限制研究的关注点多集中在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分析以及其中所涉及的各项权利冲突保护等理论方面,而实践中发现该类型纠纷中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行为的事实认定以及由此产生的责任竞合问题为重要审理难点值得研究和探讨。本文以承办并已生效的案件作为样本,从个案中的违约行为认定标准出发,探讨由此产生的返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责任竞合问题,以裁判理由为载体,延伸思考法理及司法规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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