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具体的对象认识错误,并不阻却行为人犯罪故意的成立,但应区分"概括的故意"和"确定的故意"认定其量刑情节。抽象的对象认识错误,不阻却犯罪性质的认定,但影响到其犯罪形态。对于将毒品误认为是合法物进行贩卖、运输的,在排除行为人对毒品和违法性认识的可能后,一般不成立犯罪故意。  相似文献   

2.
毒品犯罪是一个极其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政府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打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许多不足和失误之处。应当将毒品犯罪认定为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走私、制造、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就构成了相应的犯罪既遂形态; 毒品是否最终流向社会,只能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在主观方面,除了直接故意外,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毒品犯罪。在量刑时,涉案毒品数量不是判处死刑的唯一标准,而应当综合考虑其他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为了协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和刑法的冲突,建议将毒品累犯扩大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等五种犯罪,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毒品犯罪累犯。  相似文献   

3.
运输毒品罪的法律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运输毒品的行为往往是其他毒品犯罪的辅助行为,运输毒品罪往往与其他毒品犯罪交叉和竞合。为了更准确地定罪,必须认识到运输行为的本质是:在国(边)境内,转移明知的毒品的地理位置。对于该罪的既未遂形态,应当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别认定;与转移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区别必须依赖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运输毒品罪与走私毒品罪的根本区别在于移动毒品的地理位置的不同。  相似文献   

4.
实践中 ,吸毒者异地购买毒品在运输途中被查获的案例很多。笔者认为 ,吸毒者携带毒品运输的行为应当以运输毒品罪处罚。1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运输毒品罪是一般主体 ,吸毒者亦符合运输毒品罪的主体构成要件。对此 ,本文不作讨论。2 .对运输毒品罪的主观故意问题 ,在理论和实践中争议尤其激烈。有观点认为 ,行为人明知是毒品 ,而为牟取暴利而运输的才构成运输毒品罪。① 也有观点认为 ,从立法意图看 ,行为人主观上即使明知是毒品也未必构成运输毒品罪。因为 ,该罪归责的主观根据 ,不仅包括行为人对毒品的存在有所认识 ,此罪构成要件事实的认…  相似文献   

5.
毒品犯罪是一个全球化的现象,毒品犯罪的形式越来越趋组织化。分析毒品犯罪组织形成的原因,总结为社会文化的趋同性是毒品组织共同的行为纽带,追求最大利润是毒品犯罪组织合作的根本,毒品犯罪的合法化是毒品犯罪组织的社会心理冲突。  相似文献   

6.
本文旨在通过对运输毒品犯罪典型案件的介绍,剖析了运输毒品犯罪的主观要件,从而总结出司法实践中对运输毒品犯罪主观认定的规则。  相似文献   

7.
毒品犯罪是一个全球化的现象,毒品犯罪的形式越来越趋组织化。分析毒品犯罪组织形成的原因。总结为社会文化的趋同性是毒品组织共同的行为纽带,追求最大利润是毒品犯罪组织合作的根本,毒品犯罪的合法化是毒品犯罪组织的社会心理冲突。  相似文献   

8.
在直接故意犯罪的语境下,以刑法第347条所规定行为到底有没有行为目的,目的是什么为切入点展开论证。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具体是指制造毒品的行为,以贩卖为目的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的行为,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持有毒品的行为;区别刑法第348条与第349条的关键在于行为目的确认,对运输毒品行为的定罪方面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宜一刀切。在运输毒品犯罪中如不能确实认定共同犯罪人的地位时,可以采用部分行为共同责任的原理进行处理。当一行为同时可以被“法条竞合”的各该法条进行事实上的“想象竞合”评价时,有必要在解释时考虑行为目的,以便对行为进行恰当地区分。  相似文献   

9.
运输毒品的行为往往是其他毒品犯罪的辅助行为,运输毒品罪往往与其他毒品犯罪存在交叉和竞合.认定行为人是否成立运输毒品罪,必须认识到运输毒品行为的本质--在国(边)境内,转移明知的毒品的地理位置.运输方式的不同,影响着该罪的既未遂形态.本罪与转移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方面不同.  相似文献   

10.
共同犯罪以主观意思联络为纽带,是区别于同时犯罪之关键。片面共同正犯违背共同犯罪的本质,从学理上突破了共同犯罪故意的界限和标准,同时违反共同犯罪人之间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归责原则;片面教唆犯是被教唆者没有意识到教唆者的教唆故意而产生了犯罪意思,即使引入片面教唆犯也难以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且与我国关于教唆犯的基本概念相悖;片面帮助犯的提出是为了满足司法工作的实际要求,但片面帮助犯理论依然没有恰如其分地解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且我国从犯概念中还包括次要的实行犯。  相似文献   

11.
所谓继承的共同正犯,指先行为者已经实施了一部分实行行为之后,后行为者以共同实行的意思参与实行犯罪的情况.对于后行者是否应当对先行者行为所造成的结果承担责任,刑法理论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后行为者和先行为者对全体实行行为成立共同正犯,但是,后行为者的责任应当具体判断.  相似文献   

12.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犯罪对象毒品和毒赃是不同性质的两种物品,不宜规定在同一犯罪之中;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罪的规定违背了赃物犯罪发生的时间和共同犯罪论,不宜规定为赃物犯罪。刑法关于窝藏、转移、隐满毒品犯罪的规定刑设置也不甚合理,应取消刑法第3 49条关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罪的规定,只保留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  相似文献   

13.
在大陆法系刑事立法的发展完善过程中,结合犯占有一席之地。我国刑法至今仍未规定典型的结合犯,但基于规范目的及刑法理性的考察,应当重视对结合犯适用问题的研究。结合犯的既、未遂应以他罪为标准。结合犯的中止宜以后一个犯罪是否中止为标准。结合犯的共同正犯是客观存在的,但当后行为人仅实施了部分实行行为时,只能对参与后的行为及结果负责。  相似文献   

14.
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是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先行行为是各学说都认可的义务来源之一。但理论界对先行行为的范围存在争论,犯罪行为是否属于先行行为便是争论之一。根据刑法的通说理论及立法宗旨,犯罪行为不应属于不作为犯罪中的先行行为。  相似文献   

15.
传统的刑法理论认为,过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但随着工业时代的发展,出现越来越多的过失犯罪,其中不少过失犯罪系多人共同所为。于是一些学者提倡过失犯罪成立共同犯罪。但究竟在什么情形下成立过失的共同犯罪,观点不一,一些学者甚至混淆了同时犯、过失竞合,共同过失与过失共同的情形。  相似文献   

16.
海上走私犯罪侦查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上走私属于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的走私行为,走私运输工具先进,对抗性强,海上走私组织严密,呈现团伙化、集团化、国际化趋势,单线联系,走私路线复杂多变。缉私部门应注重情报经营,对查获走私船舶及时进行现场勘查及搜查取证,查明走私链条。  相似文献   

17.
转化犯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名称,是对犯罪行为发生转变后罪数形态的概括。转化犯的提出拓展了刑法罪数形态的理论,对司法实践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我国有关转化犯的刑事立法存在一定的缺陷,需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卧底侦查的法律问题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卧底侦查作为一种欺骗性侦查手段,其合理性是可以得到确证的。在卧底期间,卧底人员涉入的轻微违法犯罪应排除可罚性;面对卧底侦查对象所实施的轻微犯罪,卧底人员的不作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为防止卧底侦查措施的滥用,必须对卧底侦查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9.
2010年上海世博会日益临近,面对境外毒品渗透加剧的毒情形势,边检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禁毒工作;要通过专项培训和科技手段,提高边检民警查缉毒品的意识与技能;密切与其他缉毒职能部门的合作;把禁毒宣传与世博宣传相结合。边检部门要通过强化禁毒职能,为世博会创造和谐的口岸环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