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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52 毫秒
1.
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是整个举证时限制度的核心。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举证时限制度,并规定了责令当事人说明逾期理由,再由法官决定采纳逾期证据或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但这样规定仍存在问题。出于对程序公正兼实体公正的保障,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应以证据失权为原则,采纳逾期证据为例外。采纳逾期证据的同时,应当对逾期当事人予以费用制裁。  相似文献   

2.
我国过于严苛的举证时限制度使法院的判决可能背离实体公正,背离实体公正的程序必然导致程序不正义。一项制度不正义就应该加以改造,通过细化逾期提出证据的原因,对非以拖延诉讼为目的之逾期提出证据不适用证据失权,以此增加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3.
《北方法学》2019,(1):113-129
原旨主义上的"新的证据"全面赋予迟延提交法院的证据方法以可采性,这是受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以及追求客观真实的诉讼目的支配的结果。2002年的举证时限和证据失权制度改革,重塑了新旧证据的区分标准并缩小了"新的证据"的范围。在证据失权制度下,"新的证据"就是法定的具有可采性的逾期证据,"新的证据"与丧失证据调查资格的逾期证据之间存在出此入彼的紧张关系。2008年的司法改革通过举证时限的扩容以及"新的证据"范围的扩张,缓和了证据失权的严厉性。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款关于举证时限的规定,是证据失权与"新的证据"之间冲突与调和的结果,在民事诉讼法理上可以概括为"适时提出主义"。在此基础上,2015年《民事诉讼法解释》通过衡量证据价值来判断逾期的证据方法是否具有可采性,同时对逾期举证当事人惩以诉讼强制措施来正当化逾期证据的可采性。从待证事实区分以及体系解释的角度,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逾期提交的证明辅助事实的证据,以及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当事人平等原则的逾期证据,仍应失权。"新的证据"在新的失权规则体系下将发挥新的规范作用。  相似文献   

4.
举证时限,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权法律后果的一项民事诉讼期间制度。民事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属于指定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确定。  相似文献   

5.
《证据规定》施行以来,围绕举证时限制度,从社会到法官自身都存在着一些疑问和不清晰的认识。本文主要是对现有法源中的举证时限制度分析,重点是对证据失权的分析,以及对大陆法系以德国为代表证据失权制度的比较研究。最后从和谐的角度,提出了完善举证时限制度实施的几点建议,包括明确证据失权要件、当事人的可归责性、科学操作法院调查搜集证据等。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法证据的若干规定》颁布后,举证时限制度在我国得以建立。作为举证时限制度的核心和法律后果的证据失权制度,由于其适用过于严格,极易侵害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并且证据失权的相关制度,诸如审前程序、答辩失权、法官释明以及强制律师代理制度并不完善,其可操作性受到质疑。为此,有必要对证据失权进行改造,同时探索举证时限制度的其他惩戒方式。  相似文献   

7.
汪攀 《法制与社会》2013,(35):61-62,72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制定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X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并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证据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证据失权制度的一个成果,我国的证据失权经历了法定顺序主义一随时提出主义一适时提出主义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发展演化的过程,我国采取的是适时提出主义。举证时限最关键的地方就是证据失权.证据失权维护了当事人的举证平等。虽然《证据制度》使我国从证据的随时提出主义转变为适时提出主义,但是在实施中还是存在很多的问题和阻力.是值得我们深思和研究的。  相似文献   

8.
有足以推翻原裁判的新证据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启动再审程序的事由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监解释》中对新证据作出了新的界定,根据新确立的标准,只要是原审中提出的能够推翻原裁判的证据,就可以进入新证据的行列,即便当事人在原审中因逾期举证且存在过错已被失权。新的标准实际上已悄悄地改变了《证据规定》确立的新证据的构成要件。鉴于再审是最后的审判,再审中新证据的标准会对法官在一审和二审程序中如何把握新证据产生重大的影响,实行这一标准将会使对新证据的解读回到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通知》对新证据做了不同的界定,相比之下,《审监解释》中的界定是一种更优的选择。  相似文献   

9.
民事举证时限制度规定了逾期举证的失权惩罚与经济制裁,改变了当事人双方关于举证时机选择博弈的均衡解,促使当事人双方放弃了以前的证据突袭策略,改为现在的按时提交证据策略,从而避免了“囚徒困境”下的各方收益损失。就举证时限制度实施前后的相关统计数据而言,民事举证时限制度对于减少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突袭”、促进按时举证等有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10.
严格实行当事人举证责任制度,充分调动当事人举证的积极性,迫切需要建立当事人举证保障制度,以保障他们的调查取证权。一、我国当事人举证保障制度的现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当事人有权收集、提供证据。既然当事人举证是其法定权利,当它受到侵犯或妨碍时,权利人应当获得某种形式的救济。但我国法律法规、“高法”司法解释以及全国人大的立法解释都未对当事人举证权利的行使提供必要的、具体明确的保障。(一)当事人举证保障的规范欠缺。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对当事人举证的终点期限作了较为具体详细的规…  相似文献   

11.
翁晓斌  周翠 《现代法学》2011,33(4):131-139
《证据规定》虽然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植入了辩论原则,但同时也留下了合法性不足、转型不彻底、配套不完善等缺陷。未来通过法律修改确立的辩论主义应当是经过修正的辩论主义,而赋予法官实质指挥诉讼义务和依职权收集证据义务乃是修正辩论主义的重要方法。这两种方法有利于在辩论主义条件下查明事实真相和实现实体公正,从而有效克服辩论主义绝对化产生的弊端。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新的证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的证据”的规则是证据规则中的必要组成部分。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可以界定新的证据的含义及其特点。新的证据的排除和认同要根据不同的审理程序和情形来进行。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对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抗辩。此外,由于提交新的证据而产生的合理费用,要根据公平原则,在符合一定条件时,由当事人分担。  相似文献   

13.
美国行政程序证据规则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继敏 《现代法学》2008,30(1):129-135
美国行政程序证据规则独立于民事和刑事诉讼证据规则。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对行政程序证据规则作出原则规定,联邦法院一系列判例丰富和发展了行政程序证据规则。行政官员裁决案件不受联邦证据规则约束,不受传闻证据规则约束,但须符合实质证据规则的要求,受案卷排他原则约束。行政程序中提供证据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当事人的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证据都可接受。行政程序证明责任分配原则采用"谁主张谁举证"。  相似文献   

14.
诉讼中当事人的身份有两种,作为辩论主体和作为证据方法。作为证据方法的当事人的陈述不是证据种类,而是证据资料。获得当事人陈述的证据调查方法即当事人询问之下,准用证人询问的方法,甚至可以对质。随着时代发展,当事人作为证据的身份会逐渐受到重视,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价值也会不断攀升。  相似文献   

15.
民事诉讼奉行辩论主义,诉讼围绕当事人双方的攻击防御方法而展开,当事人必须就于己有利的要件事实向法院主张,基于维护对方当事人的防御利益以及证人的自我保全利益,维护法院的审理利益,促进审理的集中化,阻止当事人滥诉,当事人的攻防主张都必须要满足具体化义务的要求才能被视为是适格的主张,否则将可能因此而遭受诉讼上的不利益。由于存在证据偏在的现代型诉讼中,基于武器平等、诚信原则、证据接近、危险领域等原理,具体化义务的程度或界限在某些情形或案件类型中需要降低,以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实质公平。在我国未来的民事诉讼制度构建中,应当逐步确立当事人的具体化义务。  相似文献   

16.
在美国,使用电子证据已经成为法庭上非常普遍的现象。陪审团审案时,试图使用电子证据的检察官要想使得初审法官采纳该电子证据必须克服一些阻碍。一些证据标准被设计来限制陪审团的事实发现过程。检察官可要求法院启动庭前审理程序来决定电子证据是否可以被采纳。建立一个电子证据保管链和专门处理电子证据的既定机构程序是检方工作的关键环节,这样能确保法庭调查中获得陪审团的信任。挑选能认同电子证据重要性的人员担任陪审团成员非常重要,同时还要避免选择那些想要根据自己专业知识来主导陪审团决议的人员。  相似文献   

17.
黄进才 《河北法学》2004,22(12):61-63
民事举证责任分担规则是民事举证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被中外诉讼理论认为是"民事诉讼的脊梁"。它是指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之间的分配,它要解决的实质问题是争议事实真伪不明时,由何人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由于我国民诉法对此规定得过于简略,加之相关学说又混乱不清,导致审判实践中无所适从。为此,拟对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分担规则存在的缺憾作一剖析,并试图提出重构该规则的新设想和运作该规则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8.
证据是蕴涵了案件信息的物质载体。证据分为两类,即人证和物证。证据是证据形式和证据内容的统一。证据的形式是稳定的。可以作为识别标志:证据的内容是变化的。不宜作为识别的标志.故证据种类应以证据形式来划分。经过法庭审查采信的案件信息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绝大部分物证都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提炼出证据中的案件信息。  相似文献   

19.
汪诸豪 《证据科学》2014,(5):609-614
I. Introduction
The opinion evidence of experts is an exception to the general rule that witnesses can only give evidence of that which they have seen or heard and may not give evidence of inferences which arise from their observations and from that which they have heard.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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