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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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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检察院抗诉案件逐渐增多。如何加大抗赢的力度,在司法实践中,笔者认为上级院出庭抗诉应吸收下级院提请抗诉的公诉人参与,这将有利于保证抗诉质量,理由如下: 一、下级院提请抗诉的公诉人了解案件诉讼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基层院提请抗诉的公诉人了解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或辩护人介入后,被告人口供及证人证言是否发生变化;原卷中的证据情况及后补证据的情况;被告人在取保期  相似文献   

2.
温远智 《法制与社会》2012,(29):215+219
抗诉是民行检察监督的主要方式,抗诉案件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民行检察监督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目前由于各种原因,抗诉案件质量不容乐观,从而影响检察机关的监督效果,因此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抗诉案件质量.  相似文献   

3.
郑静春 《法制与社会》2011,(31):124+134-124,134
检察院在办理民事抗诉案件中,为审查当事人的申诉理由是否成立,除查阅原审案卷外,往往还会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调查、核实,诸如通知原审的当事人、证人谈话,询问案情,或者对专门问题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鉴定。由于种种原因,检察院所取得的材料有可能和法院原审认定的证据及查明的事实发生偏差,检察院提起抗诉后,申诉人往往会以检察院所取得的材料作为证据提出,并要求法院予以认定。由于民事诉讼的私权属性,法院在采信该部分证据时遭遇理论和现实的冲突。本文立足于现行再审制度,对如何调和冲突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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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基层检察院建设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而以检察业务、队伍、保障和信息化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建设,则是全面加强基层检察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实施回本强基战略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6.
冯仁强  陈莺 《法学》2007,(10):152-155
检察院通过行使抗诉权要求再审,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往往并不立即和直接启动再审程序,尚需通过人民法院的裁定来启动该程序。这一做法与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悖,无端地延长了再审程序的审理时间,应予以改革。对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应当赋予检察院再审启动权,由接受抗诉的法院立即再审。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民行诉讼法律制度成本包括人民法院的投入 (审理成本 )、人民检察院的投入 (检察成本 )和当事人的投入 (诉讼成本 )。民行诉讼法律制度成本应该在国家和当事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根据我国现阶段民行检察机构的现有物力、财力、人力的实际情况 ,人民检察院有必要对申诉人进行公平合理地收取诉讼费用。具体的收费办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相似文献   

8.
自从我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作为我国审判监督程序重要启动方式的民事抗诉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诸多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这一程序现行规定问题的思考,以期探索出一条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之路。  相似文献   

9.
检察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仍存在机构不规范、议案不议事、议案不知案、议案不明确、会前审查弱化等问题.立足我国实际.在不损及检察制度的基础和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实现检察权资源的合理配置、维护司法公正的日标,从优化检察委员会组成结构、完善检察委员会的运行程序、优化检察委员会职能、明确检委会办公室运行方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检察委员会建设.  相似文献   

10.
苏锡孟 《法制与社会》2010,(30):202-203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是检察职能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肩负着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法律尊严和保证检察权依法行使等重要职责。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整体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的有效途径。要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为检察机关中心工作服务,就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照高检院《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着眼健全办事机构,提高人员素质,逐步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精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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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  徐超 《中国检察官》2022,(15):77-80
检察机关部门内勤是指在部门中处理日常事务、协助部门领导开展各项工作的岗位,担负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任务,是一个部门的中心枢纽。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部门内部事务日趋专业、复杂,内勤队伍逐渐暴露出职业认同感不强、履职能力不够、队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其所在部门的工作质效,也直接关系到各项检察业务的高质量发展。对此,可从制定标准化内勤岗位职责、提升内勤队伍工作能力、创新完善内勤管理制度等方面规范化建设内勤队伍,激发活力,并以此推动检察办案专业化发展。  相似文献   

13.
刘拥 《法学评论》2007,25(4):153-160
随着诉讼制度的发展和演进,民事行政检察制度也应进行相应的调适,以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办理。要正确处理民事行政检察与当事人处分权的关系,规范检察机关主动启动监督程序;正确处理立案条件与抗诉条件的关系,规范立案条件;正确处理民事行政检察与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的关系,规范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正确处理抗诉与既判力的关系,规范错案的标准和再抗诉;正确处理抗诉条件与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的关系,规范抗诉条件。  相似文献   

14.
基层检察院规范化管理就是要建立一套现代的、科学的.符合法律监督职能要求、检察执法特点和检察队伍构成的机制。确保检察人员的管理、检察办案工作的开展、检察机关的运作都必须按照既定的程序、规则、制度进行,减少人为主观因素,追求规范操作.不以检察人员的意志变化而变化.不以执法对象的不同而不同.从高检院关于基层院建设的一系列决策及基层院建设实践来看.加强规范化管理已成为基层院建设未来发展的主方向.也是基层院应对新形势挑战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加强检察队伍、业务和事务三项管理工作为支撑点。努力提高基层院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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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医病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法医学鉴定质量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为提高法医检案质量 ,使法医检验鉴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充分发挥法医鉴定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996年以后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我国部分单位起草了一系列有关法医病理学检验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经批准 ,于 1997年后实施[1,2 ] 。但近年来 ,我们在实际检案工作中 ,仍经常遇到某些基层法医单位 ,由于主观因素或客观条件的影响 ,在法医病理工作中因未严格执行上述行业标准 ,以致鉴定失误甚至造成错案 ,因而在刑事或民事案件中直接影响到法律责任或赔偿金额的正确判定。其中有的案例由于死因及死亡方式…  相似文献   

17.
基层院规范化管理要以检察队伍、业务、事务管理为重点,即:规范检察队伍管理,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规范检察业务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业务运行机制;规范检察事务管理,建立高效有序的检务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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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形: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不服,在上诉期限内没有提起上诉,而是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再审申请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5条的规定,遂以通知书的形式驳回申请。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提起抗诉。而有些法院的同志认为,此案已经过二审再审程序,二审法院是用通知书的形式驳回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检察院对法院的通知行使抗诉权于法无据,于是将抗诉书及抗诉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 笔者认为,人民检察院抗诉针对的仍然是一审的民事判决而非上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因为:一、上级人民法院以通知书驳回再审申请,仅是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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