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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日本关于国际破产法律制度的修改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旺 《法学》2001,(11)
为了妥善地处理国际破产案件,日本制定了《关于外国倒产处理程序的承认援助法》。该法律内容涉及到破产案件中的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国际管辖权以及内外国破产程序的效力等问题,为日本与外国的破产程序的相互承认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2.
《商务与法律》2005,(4):51-52
日本新破产法已于2004年6月2日公布,此次修改对日本破产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在申请开始破产程序问题上,扩大了管辖法院的范围,对大规模破产案件的集中处理进行了合理化安排。(2)为了防止破产人财产的流失以及确保债权人之间的公平,引进了综合性禁止命令以及保全管理命令的制度;还设定了与撤销权相关的保全措施制度。  相似文献   

3.
破产法立法若干重大问题的国际比较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中国新破产法的起草正处于一个关键的时期。在破产法起草中存在一些关键的、重大的、有争议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九方面:为什么要制定破产法、破产法的立法结构、适用范围、破产原因、破产管理人制度、企业重整制度、破产财产清偿顺序、金融机构等特殊主体破产以及跨境破产等。就这些内容对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日本、俄罗斯等国的破产法律制度以及中国目前的新破产法草案进行比较研究,可以对中国新破产法的制定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4.
破产和解的制度设计和契约属性显示结债权债务关系是其应有定位。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实践说明破产和解制度遇到了信任危机,破产和解替代制度为破产和解制度的发展开辟了崭新思路。从我国社会观念和破产司法实践需要来看,现阶段难以完全摒弃破产和解制度。应该在进一步明确破产和解制度了结债权债务关系定位的基础上,精简我国破产和解程序,引入破产和解替代程序。  相似文献   

5.
自严译《法意》面世以来的近百年间,法学译著并不多见。虽近年来情况有所变化,但国内法学研究欲“规范化”——欲与世界法学研究“对话”,还有相当的距离。近读《日本破产法》发觉无论是从著,还是从译方面来说,都堪称法学研究“规范化”之突出范例。 先说著方面。石川明作为当代日本著名破产法学家,对日本破产法和破产法研究动态有相当的了解。因此,首先,作为其代表作的此书,其结构体系完整,涵盖了破产问题的方方面面:倒产与破产制度;破产程序的开始;围绕破产者的法律关系;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以及执行;破产债权;破产财团;破产程序的结束;小破产;  相似文献   

6.
和解与整顿是现代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破产法对和解与整顿都作了具体的规定,我国企业破产法也不例外。在此,笔者拟就破产法中和解与整顿的有关问题作一粗浅论述。一、破产法中出现和解与整顿的内容,是现代破产法日趋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当代资本主义世界,由于垄断的出现使得竞争日益激化,竞争激化的结果之一是破产现象逐渐增多,且影响越来越大。比如美国,1985年仅银行业就有115家面临破产,在日本,每年有2000多件破产案件,其中90%是个人企业,10%是大公司,就连拥有亿万资财的日本  相似文献   

7.
胡文涛 《河北法学》2012,(1):162-163,164,165,166,167,168,169,170
伴随着泡沫经济崩溃金融系统问题爆发,日本经历了从出台特例措施应对金融机构个别破产事件,到制定和完善法律,以使金融机构破产处理走向制度化的过程。通过完善存款保险金制度,充实资金援助机制,确立金融整顿管财人、继承银行等金融机构破产处理的常规措施和专门的金融危机应对措施,《存款保险法》使金融机构破产处理制度得以恒久化;而《金融机构重组程序特例法》为行政处理手法之外,提供了金融机构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这些制度适应了金融机构破产处理措施所要求的尽早预防、业务继续、保护存款人、集团处理以及责任追及等特性,显示日本金融机构破产处理法制已基本完善。  相似文献   

8.
日本自上世纪90年代初泡沫经济崩溃以来,就出现了巨额的不良债权。在此背景下,日本出现了严重的金融危机和信用危机,金融机构接连破产,"银行不破产"的神话彻底破灭。在巨额不良债权的压力下,日本各银行普遍出现了"惜贷"现象,日本经济受到严重的影响,陷入了10年的长期停滞。日本的不良债权问题是日本经济重新启动必须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伴随着泡沫经济崩溃金融系统问题爆发,日本经历了从出台特例措施应对金融机构个别破产事件,到制定和完善法律,以使金融机构破产处理走向制度化的过程.通过完善存款保险金制度,充实资金援助机制,确立金融整顿管财人、继承银行等金融机构破产处理的常规措施和专门的金融危机应对措施,《存款保险法》使金融机构破产处理制度得以恒久化;而《金融机构重组程序特例法》为行政处理手法之外,提供了金融机构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这些制度适应了金融机构破产处理措施所要求的尽早预防、业务继续、保护存款人、集团处理以及责任追及等特性,显示日本金融机构破产处理法制已基本完善.  相似文献   

10.
破产和解的制度设计和契约属性显示结债权债务关系是其应有定位。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实践说明破产和解制度遇到了信任危机,破产和解替代制度为破产和解制度的发展开辟了崭新思路。从我国社会观念和破产司法实践需要来看,现阶段难以完全摒弃破产和解制度。应该在进一步明确破产和解制度了结债权债务关系定位的基础上,精简我国破产和解程序,引入破产和解替代程序。  相似文献   

11.
浅析我国破产制度之不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制度在我国实施以来,许多企业尽管已资不抵债,但依法被宣告破产的却很少。笔者针对这一状况,着重论述了我国破产制度在立法精神、适用主体、程序等方面的不足及其产生原因,试图以此引起人们对完善我国破产制度的关注。  相似文献   

12.
The bankruptcy law is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legal system of societies with market economy. After many years of preparation, the draft of the new bankruptcy law in China was submitted to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twice and is waiting for the third approval to be enacted. Drawing on the experiences of other countries, the new bankruptcy law tries to carry out the concepts of market economy, eliminate the residual influences of planned economy that existed in the old law, protect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reditors and debtors, and maintain the order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This thesis analyzes and researches on the major and controversial issues that emerged during the legislation of the new bankruptcy law from the aspects such as the principle of the legislation, criteria of bankruptcy, preservation or abolishment of policy-related bankruptcy, protection of the employees’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ankrupt enterprises, the creditors’ committee system, the trustee system, reorganization system to prevent bankruptcy, and the legal obligations of bankrupt, and so on. It also gives a comprehensive introduction to the innovation and modification of the new bankruptcy law.  相似文献   

13.
破产管理人制度是新的《企业破产法》中的一项全新制度,在破产程序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法律赋予了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破产财产的巨大权力,为避免破产管理人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应当加强对破产管理人民事责任制度的探究。在新的破产法中,虽然对破产管理人民事责任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本文针对我国破产管理人民事责任的性质、承担基础、形式及实现等方面存在的缺失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刘勇 《行政与法》2006,(12):134-136
我国现行破产法的主要缺陷体现在指导思想的错位,破产法包容了过多的公法职能。在破产还债的基础上,破产法还要实现国有企业改革、企业职工安置等社会职能,背离了破产法的本质,破产法自身的私法精神缺失。  相似文献   

15.
保理中的应收账款转让属于一般债权让与。在供应商破产的情况下,保理商对应收账款的权利与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发生冲突。美国破产法和《统一商法典》对应收账款转让的调整值得我国破产法借鉴。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应收账款一般不应作为破产财团,破产管理人不应享有对保理合同的撤销权,保理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对该等权利清偿顺序的确定需要建立应收账款转让的适当公示程序,并应当进一步完善破产法中的相关规定,建立一般与例外以及对例外进行限定的完整制度。  相似文献   

16.
破产优先权的公共政策基础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本文试图借用“公共政策”一词来探讨哪些债权可以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获得优先的地位及其政策依据。学理上 ,破产程序除了将债权的个别实现程序转化为总括执行程序之外 ,原则上不应改变破产程序开始前后各种实体权利既定的优劣地位。然而 ,破产法之外的其他实体法并没有也不可能穷尽对各种实体权利的优劣 ,有些实体权利的特殊救济也只有在破产事件发生之时方才凸现出来 ,需要破产法规范在一般实体法之外创设一些法定的优先权。本文结合我国破产法实施的社会情势和环境 ,就我国破产分配程序中工资债权、社会保险费、国家税收、侵权行为债权取得优先权地位的政策基础 (政策诉求 )进行了初步的分析。  相似文献   

17.
Secured and unsecured creditors engaged in a bankruptcy process have different preference on the issue of financial distress. Secured creditors generally prefer liquidation whereas unsecured creditors tend to promote firm??s reorganization. As a consequence, secured creditors might be an obstacle to reorganization when all classes of creditors have to vote to approve the reorganization plan. To complete this analysis, we study the link between bankrupt firm??s capital structure and the likelihood of reorganization when bankruptcy Courts (instead of creditors) decide whether or not firms are reorganized. Our main result is that the reduction of secured creditors?? influence on the reorganization process might constitute a means to promote bankrupt firm??s reorganization. More generally, the paper analyses the link between the amounts/numbers of both secured and unsecured claims and the final issues of a Court-supervised reorganization process.  相似文献   

18.
李翔 《法学论坛》2007,22(5):123-1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刚刚施行,《刑法修正案(六)》第6条在原刑法162条基础上增加了一条内容,将虚假破产行为首次列入刑法规定.本文认为,破产犯罪不仅侵犯债权人的财产权,而且对于经济秩序和经济结构都产生危害,文章在分析我国破产犯罪行为及其竞合关系的基础上指出,当前应结合我国刚刚施行的破产法,对破产行为的刑法抗制在立法上进行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李雪田 《行政与法》2008,(2):112-115
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的保护问题,是破产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我国与企业市场退出相配套的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建立,破产企业职工生活尚缺乏足够的社会保障,为此研究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以中国现代法制人道关怀、救助社会弱者为出发点,对政策性破产中劳动债权的破产优先权、一般企业破产中劳动债权的优先受偿权及劳动债权的参与权等问题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0.
王世涛 《财经法学》2021,(1):86-100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处理应当遵循宪法逻辑,即政府与公民是一种信托关系,只要公民权利的需求仍在,政府就没有破产的理由。因此,地方政府破产只是财政破产但行政不破产。在地方政府破产重整程序中,地方政府提供的保障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优先于地方债的债权,因为前者保护的是大多数人的基本生存权。诉诸民主体制才能从源头上控制政府的发债权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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