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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花丽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4(6):69-71
缓刑作为适用于一切犯罪的制度,早在1889年就被各国相继采用.我国的缓刑制度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基础上给犯罪分子以悔过自新的机会,有利于教育改造犯罪分子,充分体现我国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但在司法实践中,缓刑制度也存在不少问题,有必要通过建立判前人格调查制度、规范缓刑的监管、增设缓刑"延长考验期"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缓刑制度. 相似文献
2.
缓刑宣告不属于刑罚裁量制度 ,而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我国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过于原则 ,应予以具体化。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有漏罪的 ,不应一概撤销缓刑 ,而应当区别对待。战时缓刑并非独立的缓刑制度 ,而是缓刑适用的一种特殊状态。 相似文献
3.
缓刑的变更包括缓刑考验期的变更和缓刑的撤销。我国缓刑变更制度尚存很多缺陷,应借鉴缓刑制度发达国家的相关规定,增设缓刑考验期的缩短和延长制度,完善缓撤销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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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吴情树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2,17(1):64-72
我国刑法对一般缓刑制度的立法存在缺陷,表现在一审判决后判决没有生效之前被告人又犯新罪和缓刑开始后发现被告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处理,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新罪的处理,以及缓刑宣判后能否立即释放被告人和对缓刑犯判处附加刑的刑期计算等方面.刑法学界为补救这些立法缺陷提出了各种思路. 相似文献
6.
吴情树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2,(5)
我国刑法对一般缓刑制度的立法存在缺陷 ,表现在一审判决后判决没有生效之前被告人又犯新罪和缓刑开始后发现被告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处理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新罪的处理 ,以及缓刑宣判后能否立即释放被告人和对缓刑犯判处附加刑的刑期计算等方面。刑法学界为补救这些立法缺陷提出了各种思路。 相似文献
7.
在不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语境下,完善我国的缓刑制度是极为必要的。目前,我国缓刑制度还存在适用形式单一、适用条件难以操作、执行流于形式,监管处于失控状态等不足。完善我国的缓刑制度,应当从缓刑的适用形式、实质条件、适用程序、考察制度、撤销制度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8.
冷大伟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3):61-64
缓刑制度是一种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缓刑的规定做了较大修改,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表明我国的缓刑制度又前进了一大步。尽管如此,我国缓刑制度仍然存在着立法规定的缓刑类型过于单一、没有专门的监督考察机构、缓刑监督考察的规定有待完善、缓刑撤销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等问题。完善缓刑制度,应在立法上增设新的缓刑类型;明确缓刑的监督考察机关,建立一支专业的监督考察队伍;完善缓刑监督考察的规定;对缓刑撤销进行必要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9.
假释是我国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和行刑司法活动。它对于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激发罪犯自觉改造的内驱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假释的适用比例急剧下降,全国平均在姒左右,形成了“法律资源的浪费”。笔者认为,破解假释制度遭遇的尴尬,与解决目前中国监狱面临的其他问题一样,既需要行刑观念上的正本清源,又需要制度设计上的变革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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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缓刑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制度,体现了刑罚人道主义精神以及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我国刑事诉讼法区分缓刑撤销的不同原因,构建不同的缓刑撤销程序,以更好的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2.
缓刑制度中恢复性司法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缓刑是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我国现行的缓刑制度无论是立法上还是司法运作过程中均存在诸多弊端,尤其是缓刑制度中恢复性司法机制的缺失严重地制约了缓刑制度的应有功能的发挥。鉴于缓刑制度与恢复性司法的价值取向具有趋同性,可以考虑在现行缓刑制度中引入恢复性司法机制,以期更好地发挥缓刑制度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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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罚结构偏重是个不争的事实。这种结构的形成,既有我国历史重刑传统因素的影响,也有错综复杂的各种现实因素的制约。在大力倡导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受到我国司法实务部门以及刑法学界越来越充分的重视。我国现行刑罚存在的结构性缺陷所产生的弊端越发显露。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制度已是形式所需。本文拟从现行刑罚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弊端、改革和完善刑罚制度的构想等方面对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完善做一初探。 相似文献
15.
某法院判决认定宋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对以上判决中缓刑考验期的确定是否正确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这两个缓刑考验期起点是一致的,性质一致,缓刑考验期应为最长考验期,如上述案例中的缓刑考验期应为二年,此为吸收说。第二种意见认为,两个缓刑考验期应分别逐一执行,即两个缓刑考验期相加,正如以上判决的观点。第三种意见认为,不应存在两个缓刑考验期的问题,应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对主刑刑期确定后再考虑是否执行缓刑。 相似文献
16.
李瑞阳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5)
缓刑在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所表现的主要特性是不同的,因而对其性质进行分阶段的界定也就有了现实的依据和合理性。从决定是否对犯罪分子宣告缓刑的意义上来说,缓刑有刑罚裁量的性质;从对犯罪分子具体适用缓刑的各项规定的意义上来说,缓刑又具有刑罚执行的性质。缓刑,兼具刑罚裁量和刑罚执行两重性质。在明确缓刑具有刑罚执行的法律性质的前提下,认定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相应之罪的犯罪分子为累犯,就有了理论以及法律上的合理性。此种处置,从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角度来看,既符合中国社会重视行为人主观意志的现实,又能更好发挥刑罚预防犯罪的功能,也是符合我国现行刑事政策和法律规定的。 相似文献
17.
污染环境罪扩大了污染环境行为的入罪范围,取消了犯罪构成结果要件,操作性增强。污染环境罪放宽了罪状范围,降低了入罪门槛,使刑法的介入得以提前,有利于提高其实际打击能力和威慑力。本罪最宜适用缓刑方式,让罪犯自己去消除污染后果,可有效发挥刑罚功能,使社会成本最小化,有利于恢复环境,提高本罪的应用性,弥补刑罚方式陈旧的缺憾。 相似文献
18.
完善监狱制度 规范执法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狱制度是社 会主义法律制度的 一部分。这个制度 越完善,越文明, 越有利于惩罚矫正 罪犯,越有利于促 进社会和谐。湖北 监狱在多年的实践 中,已初步形成一 整套比较完备的监 狱行刑制度,为改 造罪犯作出了积极 的贡献。 相似文献
19.
柴玮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4):134-135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类型,它在犯罪的成因与认定、刑罚的适用、诉讼的方式及犯罪的预防等方面都具有与成年人犯罪不同的特点,从而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几大特点来看,现行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存在着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而且也越来越不能满足现实的要求。因此我们有必要加以重新审视,以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水平,完善中国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20.
社区矫正作为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是推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进程的一项工作热点。针对我国推行社区矫正制度面临的法律制度滞后、社会基础薄弱、机构人员缺位、制度落实困难等现状,公安机关应完善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基础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进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