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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11月28日,我在北京科技大会堂获得了第二届反伪科学突出贡献奖。如此殊荣可以说明,我是一个不信神、不信鬼、不怕那些“神功大法”的人。可是,在我同愚昧迷信势力作斗争的这10多年时间里,却被他们的另一种“神功”纠缠,弄得苦不堪言,屡战屡败,使我这个公民被剥夺了信仰无神论的权利,使我这个新闻工作者被剥夺了宣传无神论和揭露丑恶现象的权利。这种“神功”不是他们谎称的那些“神功大法”,而是人世间的愚昧迷信同金钱、权利和关系网结合后产生的一种能量。我因揭露那些被吹得神乎其神的“神功”而卷入官司后,感受得很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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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是三种附加刑的一种,在我国刑罚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具有主刑和其他附加刑不可代替的作用和意义。但是,自从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刑法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对适用这一刑罚的认识不尽一致,有的把“没收财产”的刑事处分同“没收”、“追缴”、或“退赔”等行政处理混同起来,在实践中只重视“追缴”、“退赔”和“没收”,忽视适用“没收财产”刑罚;甚至个别同志认为,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适用“没收财产”:还有的认为,适用“没收财产”比较麻烦,既要弄清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现金和实物等财产状况,又要查清其债权债务关系,特别是对一犯罪分子同其家庭成员或他人有共有财产关系的,往往需要分家析产才能确定罪犯个人所有财产的数量,费时费力,影响及时结案,还可能由此引起罪犯家属的申诉,不如只适用主刑省事、稳妥;还有的公、检、法机关因对查清与犯罪事实没有多大关系的个人财产的状况,无有明确的分工,在工作中互相推诿,也使“没收财产”刑罚难以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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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煤集团晋华宫矿是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下属的一个大中型矿井,位于大同市西12.5公里处,与举世闻名的世界文化遗产云冈石窟隔河相望。作为同煤集团老矿井的一个窗口单位.晋华宫矿先后获得了,“全国煤炭工业双十佳煤矿”和“全国煤炭系统文明煤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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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辩兼说“同罪”与“同罚”孙小迎李洪欣甚是喜欢陈四益先生与丁聪先生“书、诗、画、话”的珠联璧和,每次咀嚼,回味无穷。以至于品味《“同罪”说的价值》(《读书》1996年10期)时,即便心生些许异议,也要将其划入意味深长的幽默之列,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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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工作中常说的“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可以说是“异中有同,同中求异”这句哲语的俗化与巧譬。“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熟悉各种锁的内部结构,钥匙对路是前提。世界是一个色彩无穷、复杂错综的大干世界。因此,思想政治工作千万不能“一刀切”,必须反映客观事物的无穷无尽“色彩”,抓住对象的质的特点,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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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妨碍地方人大监督权行使的现象,主要是有些党政部门领导不重视、不愿意接受人大监督,认为“人大监督是二线,不要干扰一线的工作”,把人大监督看成是“找麻烦”、“挑刺”;有人将人大监督与党的领导对立起来,认为地方人大的监督是同党委“唱对台戏”等等。要彻底克服这种现象,就必须对广大人民群众、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和教育,不仅让人民群众真正深刻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了解人大监督权的实质和重要性,树立主人翁观念、支持各级人大的监督,更重要的是使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树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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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党的十八大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宏伟目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县级工商部门必须跳出工商抓工商,山西省绛县工商局站在县域发展的全局高度上,按照“与党委政府同思路,与人民群众同目标、与市场主体同休戚”的指导思想,以顺畅的服务、到位的监管和贴心的维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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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作为树立司法*政机关良好形司的互繁富D,江苏省大丰市司法局会得投入,在全市建成了市局号码为句48"、各乡红尾数为“148”的法律限务专线电话网,并配备了专用简机、传真机。为使“148”保密长久的生肖力.孩局在加大硬件建设的同肘,建立了一克专兼职相结合的囫务队伍,采取“一个定期、二会操作、三种途径”,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和吸务质运。“一个定期”,即定期组织国务人员交流血得体会,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捷高:“二会操作”,即通过清训,使每8吸务人员都去操作林机和传真机,提田工作好益;“三种违径”,即通过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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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关于预见性把违约方的赔偿责任限于他在订立合同时理应预见的合理范围之内,其理自明,无需解释。问题在于,何为“理应预见”?对此可能作出缩小的解释与应用,更可能作出膨胀的解释与应用。将近150年前著名的Hadl一诉Baxcndalc一案首次作出了可被称为关于“一般的”和“特殊的”预见性的区别。所谓“一般的”预见性,可以简明地说,是指同违约方相当的正常的人,凭其常识就应知道(即应预见到).他的这样的违约行为将会使对方遭受那样的损失。因此,所谓“一般的”预见性,更重要的是在于法律责任的认定,并不需要什么特定的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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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笔者在对“刘某不服法院判决申诉案”中涉及的“借款借据”(称检材1)字迹及其来源进行鉴定中,通过分析,提取了刘某在县镜湖信用社同一时间同一金额的“借款借据”(称检材2)一页,用静电压痕显示仪及平行侧光显示拍照法,显示出与检材1相对应的压痕字迹,再通过印刷特征的检验,确认检材1和检材2“借款借据”为同版印刷。从而得出了检材2上压痕是检材1书写字迹抑压而成,检材1和检材2是同版、同本邻页纸印品。它们均来自于镜湖信用社,而非被申诉方开发信用社,是被申诉方朱某利用镜湖信用社作废的“借款借据”添加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