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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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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建 《河北法学》2003,21(2):83-86
在国际私法领域 ,法律规避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各国在理论和实践中对该制度尚存诸多争议。从性质上看 ,法律规避制度应属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一部分。从效力上看 ,规避内国法应认定为无效 ;规避非特定的外国法应认定为有效 ,其中被规避的法律不仅应包括实体规范 ,还应包括冲突规范。正确认识法律规避制度的性质和效力等问题 ,在理论和实践上对正确处理我国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王慧 《河北法学》2007,25(12):117-120
在国际商事合同的准据法的确定问题上,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各国及国际公约公认的首要原则.但在理论上及有些国家的立法中,对当事人意思自治还有一些不合理的限制,其中包括要求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必须与合同有实际联系.当事人通过改变或创设连结点的方式以使其合同表面符合有"实际联系"的要求,被认为构成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对此问题的澄清有利于正确认识国际私法各种制度存在的价值.通过分析得出,意思自治原则承认当事人有选择法律的自由,就等于接受了当事人有权规避某一国法律的事实.当事人规避"实际联系"并未侵害法律所保护的正当利益.国际私法不能用"实际联系"来限制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自由.  相似文献   

3.
在传统国际私法理论中,法律规避被视为一种欺诈行为而被各国所禁止。但在国际私法价值取向由形式正义转向实质正义的今天,对于法律规避行为的性质及效力也应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所规避的法律的性质加以具体区分,以保证当事人可以得到公正的判决。  相似文献   

4.
金彭年  吴德昌 《法学家》2006,(3):133-140
强制性和禁止性法律规范的界定是国际私法实践中法院地所在国适用法律规避制度的前提条件,但何谓法律规避中本应适用的强制性和禁止性法律规范在学理探讨中却仍属空白.本文旨在结合案例论述法律规避中强制性和禁止性法律规范的学理认定标准、立法规定,进而阐述法律规避、直接适用的法律与公共秩序在适用中的相关理论问题,以期于学理上能拓展对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制度的认识,在实务中可以为司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5.
禁止法律规避制度的要件构成理论存在如下悖论:对于无明文立法的模式而言,规避行为的判定与规避意图的认定互为前提,陷入自我循环论证误区。对于有明文立法的模式而言,其原则化立法易与私法体系背道而驰,其规则化立法则会陷入“规避法律—规则援用—自始未规避”的逻辑悖论。该制度在规则适用上存在制度性障碍:当事人无法制造连接点,因而缺乏规则实现的前提;在制造连接点以外存在同等实现法律规避的行为类型;依法待证的“规避恶意”因缺乏实体法与程序法基础而无法证成;其规则法律管教主义浓厚,且其本身容易构成冲突法悖论。该制度在法律体系上存在自我冲突,不当干预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现有的“直接适用的法”与“公共利益保留”体系框架下横亘其中,无所适从。该制度与现代国际私法潮流相背,在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难觅踪迹。现行我国禁止法律规避制度的瑕疵和弊端频现。尚处在立法探索期的我国国际私法法典对法律规避的规范不应保留,要重构“目的—行为”体系,全面改革立法目的;对于作为准据法选择的进攻性工具,“直接适用的法”应采取谨慎立法态度,避免司法权滥用;对于作为准据法选择的防御性工具,“公共利益保留”应与我国国内法律体系相衔...  相似文献   

6.
统一国际私法走向及其对中国国际私法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统一国际私法走向及其对中国国际私法的影响汪金兰一、国际法律统一运动对统一国际私法的影响随着高新科技的发展,人类社会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依存关系不断加强,便法律在保护国内与国际社会秩序方面有了新的特点。突出表现在国际社会中法律之间的相互协调与趋同。这种协调...  相似文献   

7.
非合同债权关系法律适用条例的通过,标志着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债权关系法律适用的统一进程又往前走了一步。罗马Ⅱ中确立了一般原则,辅以例外、规避条款并列出特殊关系的法律适用条款的立法模式,对统一国际私法有很好的参考价值。虽然仍有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但搁置争议,出台已达成共识的规范,罗马Ⅱ的通过以及罗马Ⅰ罗马Ⅲ……为统一国际私法提供了一种立法思路。  相似文献   

8.
在国际私法中,当事人通过"制造或改变连结点的具体构成事实"的方式进行的法律规避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在承认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当事人主观上具有规避法律的意图也是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之一。法律规避行为一经确认,都应该被确认为无效。作为国际私法上一项独立的制度,法律规避还具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从历史和逻辑的角度审视法律冲突在国际私法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我们会看到,国际私法看管是与法律冲突相伴而生,但它的任务却并不是要解决法律冲突,而且事实上也解决不了。法律冲突的解决只能依赖于各国“应然法律”的趋同,而国际私法的任务则是通过确定涉外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去建立并维护一个合理的、正当的国际民商事交往秩序。  相似文献   

10.
从对外国法的适用与限制看国际私法的矛盾统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对外国法的适用与限制看国际私法的矛盾统一●西南政法大学裴普众所周知,国际私法是法律适用法,是指一国法院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涉及到数国法律的效力时,由其确定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的法律。同时,国际私法尽管冠有国际字样,但它并不等同于国际法,从其产生至今,国...  相似文献   

11.
国际私法调整对象新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际私法调整的不是涉外民事关系,而是由涉外民事关系引起的有关国家之间的法律适用关系或法律冲突关系。只有这样认识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才能为冲突法说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从而彻底推翻“大国际私法”观点,并解决长期困扰学术界的关于国际私法的一系列理论难题  相似文献   

12.
国际私法的哲理性体现在国际私法学者对国际私法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较深层次的、系统的思考和提出解决方案的理性认识和思维活动之中。国际私法的哲理性是法律价值理性和辩证哲理在国际私法中的反映,它表现为学说理论的思辨哲理性。  相似文献   

13.
世纪之交对国际私法性质与功能的再考察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国际私法适应国际社会关系的需要而产生,也随着国际社会关系的变迁而发展。国际私法适应现代国际社会关系新走向而在基本精神上呈现了转换态势。国际私法基本精神之转换将引起国际私法制度系统的重大变革。把握这一规律有助于增强国际私法立法的科学性,提高国际私法作为解决国际民商法律冲突工具的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不承认学说为我国国际私法的法律渊源。然而学说在国际私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然而从学说的定义和其作为国际私法渊源的立法和理论分析,抑或考察学说作为我国国际私法法律渊源的可行性,将学说作为我国国际私法的辅助渊源未尝不可。  相似文献   

15.
自1933年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凯弗斯在哈佛大学《法学评论》上发表《法律选择过程批判》一文以来,传统的冲突法制度遭到前所未有的攻击和非难。凯弗斯甚至提出要“抛弃”传统的冲突规范。冲突法制度一直是国际私法的重心和精髓之所在。抛弃它,无异于抛弃国际私法。凯氏之后,学者们纷起效尤,对传统国际私法进行了猛烈批判。然而,这场所谓的“危机”并未使国际私法走向衰微。它实质上为传统的国际私法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为其注入了新的生命活力。它标志着传统国际私法向现代国际私法的过渡,这一过渡所包含的法律时代精神和内在…  相似文献   

16.
在国际私法中,国家豁免历来是国家法律地位的主要体现。关键是绝对豁免、限制豁免,还是平等豁免亦或其他,各国学者主张不一。笔者试图从经济全球一体化角度出发;抛却国家豁免这一说法,代之以国家在国际私法中享有的权利、应尽的义务及应承担的各种责任,以使国家在国际私法中的法律地位更加精确。  相似文献   

17.
论国际私法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中国国际私法的重构必须贯彻国际私法的价值,国际私法的价值是国际私法所追求的基本目标。正义是国际私法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之一。形式正义是传统国际私法的价值内核,实质正义是现代国际私法法律选择方法的最根本的价值取向。从形式正义向实质正义的嬗变是当代国际私法发展的基本趋势。实质正义在当代国际私法中具体体现为以社会或政府利益作为法律选择的导向和以“有利原则”为指导,赋予法官以法律适用选择权。  相似文献   

18.
国际私法中的证据冲突规范初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私法中的证据冲突规范初论屈广清一、证据冲突规范概说冲突规范从其本身结构来看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指出该规范所要调整的法律关系,在国际私法术语中称作“范围”;另一部分是指出该法律关系所要适用的法律,在国际私法术语中称为“系属”、“连结点”、“连...  相似文献   

19.
杨旭 《法制与社会》2010,(5):289-289
在国际私法中,有着各种这样的法律问题,比较突出的就是法律规避现象,它与各国的法律有着严重的排斥,损害了各国的威严。所以我们需要对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问题进行研究,并且完善本国的相关立法。这样一方面使得国际民商事可以正常的进行,同时也使得研究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问题变得更有意义和更有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20.
一、利益法学在国际私法中运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国际私法是一门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主要任务的部门法,其最早的理论基因渊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经过对各时期国际私法学说的考察,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学说与法理学思潮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历史上,其理论学说曾经产生过两次质变性飞跃,从而促使国际私法形成为一个逻辑缜密、体系完整的部门法:公元14世纪发端于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确立了近代国际私法的基本雏形,公元19世纪创立于德国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则奠定了现代国际私法的理论基石。早期古典自然法学说为1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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