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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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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附加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按照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主要是针对主刑的,至于附加刑是否适用,如何适用,刑法没有作出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规定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附加刑,对于那些出于贪利心理,以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和侵吞公私财物的贪污贿赂犯罪具有针对性和独到的防范作用.但是,司法实践中却很少对贪污贿赂犯罪适用附加刑.这种情况的存在,主要的原因在于我国的刑事立法中对贪污贿赂犯罪附加刑的适用规定存在着某些不足. 1.对某些贪污贿赂犯罪没有规定适用附加刑.我国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中除了对罪当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贪污贿赂犯罪,可以或并处没收财产附加刑之外,对其他贪污贿赂罪则没有适用附加刑的规定;对于行贿罪,除罪当处以无期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罚金作为附加刑的一种既可以附加于主刑使用,作为主刑的补充;也可以独立于主刑使用,作为惩治一些适用主刑过重的轻微刑事犯罪的刑罚手段。本文仅就个人浅见对罚金刑及其法律完善提出一些看法,希望能够引起司法界同仁对罚金刑相关制度的重视,同时尽快通过立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4.
"剥夺军衔"附加刑不应继续适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剥夺军衔"这种刑罚措施自1988年军队恢复军衔制度以来,在军事法院的审判实践中一直作为一种附加刑广泛适用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本文认为,1997年新刑法实施后,该附加刑不能继续适用了.  相似文献   

5.
司法信箱     
主刑适用减轻处罚,附加刑如何适用?Q 编辑同志:刘某在任职期间贪污5.3万元。案发后,刘某投案自首。我院在审理该案中,对刘某主刑适用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但在适用附加刑没收财产时,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主刑适用减轻处罚,在5年以下量刑,那么就不能适用没收财产;另一种意见认为刘某贪污数额在5万元以上,适  相似文献   

6.
一九八四年九月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第六四九页上把“刑罚的种类”分为九种。我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至二十九条的规定,刑罚的种类应是八种,而不是九种。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既可以同主刑一起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学》卷把驱逐出境列为一种刑罚,并说“这9种刑罚又分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但没有说明驱逐出境应属主刑还是附加刑。从刑罚的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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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体系中的一种附加刑。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罚金刑的适用亟需完善,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也应随之提高。目前,我国罚金刑的适用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从我国刑罚体系看,死刑(生命刑)作为一种主刑一向是受严格限制的,自由刑处于核心地位,财产刑和资格刑只是作为附加刑适用,罚金刑作为一种财产刑处于次要的、从属的地位。从刑事法律条文看,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罚金刑的只有20个条文,占刑法分则内容的20%。从适用对象上看,我国刑法规定有…  相似文献   

8.
罚金刑是责令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作为一种附加刑,罚金刑是我国刑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主刑和其他附加刑不可代替的作用。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判处罚金的条文有20个。其中可以单独适用罚金的有5条,并处的有8条,单处或者并处的有7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先后颁布了一些新的补充规定,增加可以处罚金刑的条文67个。综合以上有关条文规定来看,罚金刑的适用大体包括以下三大类  相似文献   

9.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附加刑之一。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在刑事法规上,罚金已是刑法种类之一。建国初期,各地人民法院沿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使用过的刑种。1954年,我国第一部新宪法颁布后,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加强,罚金刑仍是主要附加刑种之一。十年动乱期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破坏和干扰,在刑种问题上造成空前的混乱,罚金刑虽未明令禁止适用,但实际上已名存实亡。1978年。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最高人民法院对刑法的罪名和刑种问题进行调查和总结,罚金刑列入附加刑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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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刑罚第一、二节刑罚的概念、目的、体系和种类学习本节内容,一方面要了解刑罚区别于其他强制措施的三个基本特征,“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的含义和辩证关系,明确刑罚属性与刑罚目的的联系和区别.另一方面,注意区分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种和刑罚制度,了解我国主刑、附加刑的种类和适用特点.在我国,作为基本刑罚方法的主刑,它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于一种犯罪,只能判处一种主刑;而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所以,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对一种犯罪,可以同时判处几种附加刑. 第三、四、五、六节主刑这几节内容具体介绍五种主刑(管制、拘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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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是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一定的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它是在不剥夺犯罪人人身自由的条件下执行的。剥夺政治权利是国家对犯罪人的一种严厉的政治上的否定评价。虽然自由刑、生命剂也可以具有这个特点,但剥夺政治权利同它们相比,这种政治上的否定评价要来得更为直接一些。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它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其独立适用时是作为一种不剥夺人身自由的轻刑而适用于较轻的犯罪;其附加适用时,则是作为一种较严厉的刑罚迢用于重罪。在刑法分则条文中,能够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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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刑及其适用□施惠芳我国刑法规定的财产刑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两者均处于附加刑地位。修订后的刑法在原刑法的基础上,扩大了财产刑主要是罚金刑的适用范围,不少财产刑必须与自由刑并处,司法实践中适用财产刑的频率增加。由于历史的原因,广大司法人员对财产刑并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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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刑法中罚金刑的现状在我国现行刑法中,罚金主要是作为一种附加刑适用的,虽然对一些轻微犯罪及法人犯罪也可单处罚金,但主要是对较为严重的犯罪在判处自由刑后并处罚金。在刑法分则中,明确规定可以判处罚金的只有20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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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附加刑有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附加刑 ,是与主刑相对应的刑罚种类 ,是一种补充主刑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又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因为未成年人一般没有自己单独个人所有的财产 ,故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不适用这一种附加刑。在这里重点探讨一下对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问题。一、关于罚金刑的问题修订后的刑法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 ,增加了可以单处或应当并处罚金的条款 ,这不仅能起到惩罚和教育作用 ,还能消除和剥夺犯罪分子继续犯罪的经济条件 ,对打击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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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罚金作为附加刑的一种既可以附加于主刑使用,作为主刑的补充;也可以独立于主刑使用,作为惩治一些适用主刑过重的轻微刑事犯罪的刑罚手段。本文仅就个人浅见对罚金刑及其法律完善提出一些看法,希望能够引起司法界同仁对罚金刑相关制度的重视,同时尽快通过立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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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现行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死亡的一般都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其主要理由是,犯罪分子已经死亡,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没有意义。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让犯罪分子没受到应有的惩处。我们认为,在必要时对已死亡的犯罪分子可以进行审判,判处相应的刑罚特别是附加刑。这样做既有理论上的意义,也有实际上的作用。从实体法上说,首先可以做到罪刑相适应,避免犯罪分子逃脱应有的惩处。我国刑法的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我国的附加刑有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剥夺犯罪军人的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判处主刑死刑时,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经济上或财产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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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对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期间重新犯罪的被告人是否适用数罪并罚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重新犯罪,如果所犯新罪无须判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在对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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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陈志伟,王宏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及司法实践,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而不需要逮捕的。(2)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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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  张芸 《法制与社会》2011,(29):254-255
减轻处罚是我国刑罚裁量中从宽处罚的一种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是指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但在具体的适用中,在很多方面存在争议,例如减轻处罚的幅度究竞是依据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幅度,还是根据我国刑罚中的格来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是否及于附加刑,是否能够减为附加刑,能否由刑罚处罚减轻至行政处罚等。本文拟从立法目的,可行性,刑法的体系解释等角度来分析减轻处罚,以期对这些问题有一个较为合理的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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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罚分主刑、附加刑两类,“剥夺治政权利”是刑罚附加刑的一种。本文试图对这一刑种的由来,它的内容和适用范围,以及当前适用中出现的问题,作一些探讨。一“剥夺政治权利”作为刑罚的一种,并不是一九七九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才提出来的。早在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一系列刑事法规中,它被作为惩罚犯罪的一种强制方法加以应用了。此后,一直沿用至《刑法》颁布。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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