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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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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合并成为公司规模扩张的重要手段,那么,公司合并程序法律制度设计的繁与简则关系到公司合并之效率,因此,简易合并程序制度成为大多数国家公司合并法律设计中不可缺少的制度,该制度简化了控股程度比较高的母子公司合并以及大规模与小规模公司合并程序,充分体现了法律制度对效率的追求。  相似文献   

2.
公司并购是现代经济生活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现象,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在公司并购中,最需要保护的是目标公司的广大股东,但是我国当前投资者权利保护工作仍显脆弱,投资信心经常遭遇沉重打击,少数股东权益经常受到侵害,股东权益保护工作长期处于边缘化状态。本文以上市公司收购为研究对象,对公司并购中目标公司少数股东利益保护问题从少数股东的弱势地位、保护原则以及我国目标公司少数股东利益保护制度的不足及完善构想这些方面来做简要的分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3.
我国公司法修改后的公司合并规则探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公司法》的公司合并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公司对已知的债权人应当进行个别通知,要建立规范的公告制度,并强调任何在通知或公告中为债权人设定答复义务或以此限制债权人清偿权利的做法都是违法无效的。未到期的债权人在举证证明其清偿利益因公司合并而确实受到损害时应有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并主张在合并公司不履行告知义务或不履行清偿、担保义务时,立法应当规定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合并公司各方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债权人因公司合并而受到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障善意第三人利益及社会利益。  相似文献   

4.
如何对公司少数股东(又称小股东)权益加以特别保护,防止大股东滥用权利,是目前公司法理论界和实务中的一个比较重要的话题。本文在针对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有关少数股东的保护与司法救济方面做了探讨,同时针对现行公司法的一些不足,提出了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5.
吴广 《广东法学》2003,(5):39-45
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和风险的承担者,广大股东的积极参与促使公司制度的发展壮大,加强对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保护,维护股东的投资利益,对公司制度的稳步发展极其重要。但公司制度发展到今天,董事会权力的扩张,使广大股东的权益变得极其脆  相似文献   

6.
建立符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确是一个比较困难的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并回答诸如: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政府)该怎样减负?能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要不要讲效率,是否意味着将失去效率?等等问题,去发现更多有利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问题,为政府在建立农村的实践过程中提供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7.
我国新订《公司法》对于异议股东退股权制度进行了规定,第一次在少数股东权益保护的权利体系中引入了异议股东退股权,本文就法律上有关该项制度规定的理解及适用进行了阐述,并对于该项法律制度的未明确部分的理解提出了笔者的见解,以求对广大的法律职业工作者提供些许参考。  相似文献   

8.
本文立足于新颁布的《公司法》,对其规定的公司合并制度进行了分析。具体探讨了其中异议股东股份购买请求权、公司合并决议制度、债权人保护三个问题。指出了此次修改的成就和不足。  相似文献   

9.
本文首先提出了在公司吸收合并过程中,合并公司与被合并公司在合并合同中约定将合并对价直接给付于并非合同主体的被吸收公司股东这一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本文从法律实践和理论基础两个方面出发,对股东直接取得合并对价进行了相应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0.
郑观 《当代法学》2012,(4):39-46
在金融危机蔓延全球的大背景下,上市公司管理层的天价薪酬饱受争议,控制管理层薪酬不合理的偏高成为各国立法者的研究重点。从实证的角度来看,近年来欧美各国纷纷采用的股东咨询性投票制度,对控制管理层薪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经济学代理理论切入,对原有薪酬制定机制难以有效抑制管理层薪酬过高的原因加以探讨,能揭示股东咨询性投票制度行之有效的原因,在详细介绍欧美等国相关法律条文的同时,强调在进行该制度的移植时,应充分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目前"一股独大"的现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1.
股东失权的制度价值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制度设计,股东资格的取得并不以股东实质性地缴纳出资为要件,股东即使未缴纳出资仍享有股东权利如表决权和管理权等。未出资的股东滥用这些权利将对公司利益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对已出资的股东亦不公平。股东失权是对未出资的股东经过必要的催缴程序之后直接剥夺其股东资格的制度,在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的公司法中都有类似的规定。针对当前我国股东出资问题上的困境,我国公司法未来有必要引进该制度。  相似文献   

12.
李慧 《研究生法学》2010,25(2):1-15
股利分配请求权是股东在公司的一项重要的权利内容,是股权的核心,股权其他内容都是围绕着这一项权利展开的,因此对股利分配请求权的保护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股东的收益能否实现,影响到股东投资积极性,而且关系到我国公司能否具有坚实的资金基础,关系到整体公司制度的发展。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在效率理念下产生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资本多数决原则及公司内部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利益不一致等因素的存在,使得中小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倍受挫折与侵害,造成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利益与风险分摊产生明显的不公平,以致产生诸多不良影响。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其封闭性、人合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低效性,中小股东并不可能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那样“用脚投票”,这种情况表现得更为明显。因此,本文主要以有限责任公司股利分配请求权保护为研究对象。虽然我国《公司法》现存的一些制度,如异议股权回购请求权、股东会决议无效或可撤销之诉、控股股东诚信义务、股权转让等,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的股利分配利益,但这些制度由于没有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而难免具有局限性。在急需填充一种新的制度来保护股利分配请求权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引入英美法系的强制股利分配制度,值得人们思索。其实,所有的民商法问题,总表现为一种体系性问题,我们讨论任何具体制度都离不开这个民商法完整的体系,对于股利分配请求权保护制度问题同样如此。作为公司内部自治事务之一,股利分配问题处于资本多数决原则之下。资本多数决原则是公司实行自治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带来商事效率,一方面容易产生“多数人的暴政”而导致不公平。因此,在股利分配请求权保护制度的讨论上,无论侧重强调公司自治还是法律介入规制,都不过是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做出的一种艰难选择,从而问题最终总会深入到民事价值理念与商事价值理念的关系问题。笔者认为,虽然现代商法的价值理念有异于民法,但不容忽视的是——商法仍以民法为基础。形象的说,民法是一片广袤的土地,而商法则是这片土地上拔地而起的高山,山体无论如何自由地向外延展。其根基永远是民法所强调的公平。股利分配问题固然是公司内部的自治事务,但当这种自治下的分配产生明显不公平情形时,法律就应当对这种不公平的分配进行矫正以实现公平,这不仅不是对自治的侵犯,而恰恰是对自治的维护。因此,在公平优先于效率的理念指导下,笔者在有限责任公司股利分配请求权保护制度的问题上,提出了法律应当有条件地强制介入股利分配的观点,并对我国《公司法》提出了一些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3.
论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我国的完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郑曙光 《河北法学》2002,20(6):43-48
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国外许多国家大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认 ,而我国公司法却未确认这一制度 ,我国现有的民事诉讼法也未将股东代表诉讼作为一种诉讼形态作出明确的规定 ,这给股东权益保护带来了很大缺陷 ,同时也使司法工作中无法处理该类纠纷案件。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公司法》乃至诉讼法上的一个新课题 ,在修改我国《公司法》、《民事诉讼法》时 ,应力求构建一整套较为完善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4.
异议股东股份评估权的存在,不是为了督促多数股东恪尽忠实义务,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免受公司管理层的非法侵害,而是为了协调不同股东对交易的不同风险偏好,促使公司从事提升全体而不是部分股东利益的交易。从这个角度出发,异议股东股份评估权应适用于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应赋予表决权股东,不应具有排他性。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严峻挑战,最突出的挑战就是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所以我们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相似文献   

16.
常梅 《法制与社会》2013,(15):36-37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我国公司立法方面属于一个突破性的进展.在具体的条文中针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经营管理监督、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权益保护方面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发展还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这对该制度功能的发挥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7.
我国公司法律制度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设立的,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现代公司制度,在我国公司法的公司法人制度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但随着公司法人人格滥用现象不断出现,公司法人制度已面临来自其制度本身缺陷的严峻挑战,已成为我国立法界和司法界无法回避的问题。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已被2006年开始实行的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下来。该制度虽被称为"公司人格否认",但却是以无视公司人格的方法,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因此,它实际上是《公司法》的一项补充性制度。本文在对公司法理论及公司法立法进行考察后认为,在中国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公司人格否认需要得到相当谨慎的适用。本文拟就我国公司法确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18.
任何一种法律制度的创设,都不是孤立的,而是以制度本身所要实现的价值为出发点,在平衡各种价值的基础上折中各种价值的成果。本文对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考察,就是立足手登记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分析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安全价值、公平价值和效率价值,提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公司治理立法呈现出割裂性、矛盾性与过渡性的特征,问题并不在于立法模式的选择,而在于立法体例的设计不当。目前的最佳解决途径是改变既有的公司立法体例,抛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传统分类,将公司分为开放型公司和封闭型公司来有针对性地设计公司治理制度。规则应进一步细化,仅仅对开放型公司强制规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对封闭型公司则赋予更多的自主权,由股东在章程中自由进行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通过立法体例的改革和规则的细化来满足私法对自由价值的追求和商主体对成本的控制,保障公司营利性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针对日益严重的上市公经理高额经理报酬问题,2006年,美国SEC颁布了新的经理报酬信息披露规制.和1992年信息披露规则一样,新规则仍然要求上市公司通过提交专门经理报酬报告的形式,并采用图表、表格等方式全面、直观地披露经理报酬信息,但在报酬信息披露内容、披露对象、披露方式等方面都作出了重大的修改.我国上市公司经理报酬问题也日渐突出.经理报酬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全也不透明,信息的可比性差.这不利于股东经理报酬知情权的保护.美国SEC改革对于我国上市公司经理报酬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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