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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JNCR-2014-0190007济交政法[2014]11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执法单位:现将《济南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裁量标准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附件:《济南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略)2014年9月16日(2014年9月17日印发)  相似文献   

2.
<正>济烟法[2014]11号各县(市、区)局:为促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局制定了《济南市烟草专卖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济南市烟草专卖局2014年5月4日  相似文献   

3.
<正>济人社发[2014]66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现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已经制定并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县(市)区,应当自本通知施行后,按照通知要  相似文献   

4.
<正>济政字[2014]33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命名济南市杰出技术能手的请示》(济人社[201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董维军等32名同志为"济南市杰出技术能手",具体人员名单由你局负责公布。二、对"济南市杰出技术能手"的奖励按市政府济政发[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一次性颁发奖金1500元。  相似文献   

5.
<正>济建资字[2014]7号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济南市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3月31日济南市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6.
<正>JNCR-2014-0150007济建发[2014]25号各县(市)区、高新区建委(建设局),各工程监理企业(含外地进济监理企业):现将《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考评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4年11月10日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考评管理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7.
<正>济厅字[2014]40号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济南市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济南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8年12月16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济南市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和《济南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济厅字[2008]31号)同时废止。2014年12月31日济南市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相似文献   

8.
<正>济政办字[2014]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8年4月23日公布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08]19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9.
<正>济政办发[2014]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市县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职责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编[2014]12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组建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通知》(济政字[2014]15号)精神,设立济南市卫  相似文献   

10.
<正>济人社发[2014]126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济劳社字[2008]82号)和《驻济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济劳社字[2009]89号)将于2014年6月30日有效期满。根据工作需要,上述文件需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现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11.
<正>JNCR-2014-0020010济政办发[2014]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9月25日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12.
<正>济人社发[2014]59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制定了《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3.
<正>济农发[2014]38号市渔业管理办公室:为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鲁海涵[2014]241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新梳理规范了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渔业部分)。该标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4.
<正>JNCR-2015-0260001济卫政法发[2015]1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市卫生监督所,委机关各处室:为规范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山东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等规定,我委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见附件)。自2015年8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正>济人社发[2014]58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制定了《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4月1日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16.
<正>JNCR-2015-0090001济民发[2015]48号机关各处室,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局:为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市局制定了《济南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济南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于市本级,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局可参照制定本地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相似文献   

17.
<正>济政办发[2014]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9月28日济南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18.
<正>JNCR-2014-0120015济人社发[2014]164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为做好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济政办发[2014]21号)的规定,现就2015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通知如下:一、2014年秋季高考(含)后入学的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2014年春季高考(含)前已入学并  相似文献   

19.
<正>济人社发[2014]180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制定了《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0.
<正>济人社发[2014]69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伤康复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济南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4年4月15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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