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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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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建华 《中国工运》2009,(12):47-48
劳务派遣工.是指派遣企业(公司)受社会用工单位的委托.面向社会招聘录用的.依法与派遣企业(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被派住用工单位就业的劳动者,自2009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海门市大部分劳务派遣组织逐步规范了自身经营管理行为.依法招工派工.认真落实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   

2.
为了保护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务派遣劳动关系处于和谐稳定的状态,《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所涉问题作出了专节规定.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王伟健  白天亮  叶琦 《工友》2014,(7):12-13
正"五一"期间,劳动者权益保护再度引起社会关注。我国被派遣劳动者有3000多万,"临时工"泛滥现象引发同工不同酬等问题。去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大亮点就是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今年3月1日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又作了进一步规定。在"派遣工不得超过各单位用工总量10%"的高压线下,被派遣劳动者命运会有怎样的改变?日前,记者在多地展开调查。  相似文献   

4.
宗媛 《工友》2013,(11):8-10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进行了专章规定,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今年7月1日,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又将劳务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予以明确。近期,《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接二连三的政策"组合拳"让"同工同酬"成为了热门词汇,也让广大劳务派遣工(本文为了行为方便,部分地方对劳务派遣工用"临时工"一词)看到了摆脱"二等待遇"的曙光。  相似文献   

5.
7月1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整顿乱象丛生的劳务派遣市场,是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要义所在。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只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然而这种辅助  相似文献   

6.
姜颖 《工友》2014,(8):19-19
正近年来,劳务派遣用工在我国已成泛滥之势。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201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对劳务派遣做了进一步严格规范。但由于《决定》涉及的个别条款过于原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施效果。因此,关于劳务派遣的专门规章备受社会关注和期待。2013年12月20日,《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出台,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将《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精  相似文献   

7.
《时代风采》2013,(4):14-16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实施5年后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修改。剑指屡遭社会垢病的劳务派遣用工。这一决定将于2013年7月1日施行。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如何落实和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本刊记者采访了云南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王正钢。  相似文献   

8.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于2014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将用工比例降至《暂行规定》确定的劳务派遣用工不得超出用工总量10%的规定,许多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将在近期以多种形式缩减劳务派遣用工规模。“退工”,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普遍选择,由“退工”引发的经济补偿问题,应当引起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9.
《时代风采》2013,(3):14-16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实施5年后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修改,剑指屡遭社会垢病的劳务派遣用工,这一决定将于2013年7月1日施行。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如何落实和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本刊记者采访了云南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王正钢。  相似文献   

10.
7月1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整顿乱象丛生的劳务派遣市场,是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要义所在。  相似文献   

11.
我国加入WTO后,在开发区出现了多种用工形式。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劳务派遣用工,使得劳动关系再次出现新变化,给开发区工会工作提出了新课题。一、根据劳务派遣企业和员工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工会组织目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中已有约20%采用了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使用派遣员工近万人。在劳务派遣工所服务的企业中,有的建立了工会组织,多数(未在开发区注册)尚未建立工会组织。在已建工会企业,多数将劳务派遣工视同于本企业工会会员一样进行管理,吸收他们参加工会的活动,享受相同工会会员待遇;部分企业则没有包括这部分职工。在未建立…  相似文献   

12.
胡昌平 《工友》2008,(12):45-46
去年底,在一次到基层单位讲解劳动合同法的间歇,一个女青年悄悄地过来问我:“我是劳务派遣工,在单位工作快满十年了,到时候可不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我把自己的理解告诉了她:劳动合同法只是规定劳务派遣公司要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至于是否适用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规定,该法并没有明确。刹那间,我看到她的表情流露出深深委曲和失望。  相似文献   

13.
从《劳动合同法》中涉及用工单位的条文内容分析,用工单位首先应当是合格的用人单位,只是其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时才被称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所确定的用工单位范围小于劳动法中用人单位的范围。在实践中,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单位不仅有我国的企业,还包括外国机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无论是境内外派就业还是对外劳务输出,都涉及到国外法律的适用,显然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适用上存在着困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法律中对劳务派遣的规定完全不适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大量使用派遣劳动者,现阶段,法律应当明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同时明确限制用工岗位,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家政服务人员适用劳动法需要考虑家政劳动本身的特殊性,当家政服务公司招用的家政服务人员被派遣到用户家中从事家政服务时,劳务派遣的一些法律规定可以适用。重新审视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专门立法应当是未来的方向。  相似文献   

14.
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和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依照<劳动合同法>,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5.
谭子 《工友》2016,(4):8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要求企业降至这一比例的时间定为2016年2月底之前。用工单位未将本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大限已至,这一规定执行得如何?超过比例的派遣工究竟被如何安置?现实中又存在着什么问题?  相似文献   

16.
基于对广东金融学院2014届部分毕业生的调查数据,以Logit模型实证分析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新规对高校毕业生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接受度的影响。研究发现,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同工同酬"的新规正向影响大学生接受度;大学生的"劳务派遣用工接受决策"是一个复杂的决策过程,政策制定与执行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是否真正触及了其决策制定的关键因素。促进劳务派遣用工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于,真正密切关注"同工同酬"的内容规定细化、劳务派遣工的归属感和权益保护问题等劳务派遣用工决策中的关键因素,进一步夯实政策制定基础,同时引导高校毕业生及时调整自身的职业期望,理性决策。  相似文献   

17.
谭立独 《工友》2014,(8):8-11
正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形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灵活用工方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其主要特点是用人灵活,可以减轻用工单位的用工风险。用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业务增加或减少时相应调整人员,按需配置。但是,劳务派遣用工的无序化扩大,已对劳动用工市场秩序形成冲击和挑战。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方式的垂青,不仅仅在于其高效率,与之  相似文献   

18.
潘荷花 《工友》2008,(11):32-33
近来,一些劳务派遣机构纷纷倒闭的消息多有耳闻,究其原因,不少单位不再"钟情"劳务派遣工是其影响因素之一,而根源在于已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的严格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准入门槛的提高及其与用工单位责任的捆绑等等,无不给劳务派遣机构"当头一棒"。于是,很多单位将目光转向劳务外包。劳务外包为何物?它与劳务派遣有何区别?它涉及到哪些法律关系?单位将风险转嫁给了提供外包服务的机构,提供外包服务的机构又将风险转嫁给谁呢?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随着劳务派遣用工的数量快速增长,这种用工形式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愈加明晰。签于当前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诸多问题,应当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加强立法、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充分发挥工会作用。  相似文献   

20.
《中国工运》2009,(7):15-15
一个时期以来.由于一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相当数量的劳务派遣工还没有组织到丁会巾来。为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对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作出以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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