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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刑法》总则中并无身份的专门规定,刑法理论对身份的理解也没有达成完全共识,当身份与共同犯罪联系起来时显得更为复杂,尤其是对无身份者能否与有身份者成为身份犯之共同正犯问题,更是存在激烈争论。无身份者可以与有身份者构成身份犯之共同犯罪,但由于无身份者的行为对于身份犯而言并不具有实行性,因而无身份者只可以构成身份犯之共犯,不能与有身份者构成身份犯之共同正犯。  相似文献   

2.
在大陆法系刑事立法的发展完善过程中,结合犯占有一席之地。我国刑法至今仍未规定典型的结合犯,但基于规范目的及刑法理性的考察,应当重视对结合犯适用问题的研究。结合犯的既、未遂应以他罪为标准。结合犯的中止宜以后一个犯罪是否中止为标准。结合犯的共同正犯是客观存在的,但当后行为人仅实施了部分实行行为时,只能对参与后的行为及结果负责。  相似文献   

3.
身份犯中,纯正的身份犯其身份具有构成要件要素的性质,如贪污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非具有身份者不能单独构成犯罪,但刑法规定可以与有身份者构成共同正犯,但其处罚依据在学理上存在疑问。处罚非身份共同正犯的依据并不在于形式的不法与有责身份分离说(结果无价值论),也不能从基础单薄的法律拟制说中找寻正当依据。承认真正身份犯中非身份行为人责任与具有身份的行为人责任具有连带性质,是解决此类身份犯处罚依据的可行理论途径,此解释路径也可纠正相关身份犯罪非身份共同正犯的司法适用中的错误做法。  相似文献   

4.
义务犯是一种有别于支配犯的独立正犯形态。义务犯之义务是一种专属于义务主体的积极义务,该义务未必是来自于刑法之外的先刑法义务。一方面,义务犯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一是能够克服传统理论对身份犯处理的误区,并赋予身份性构成要件以特殊的地位;二是弥补传统支配犯理论在处理不作为犯上的不足,并为解决不作为犯中的理论难题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为了防止义务犯走向过度保护法益的消极面,也要对义务犯的适用空间进行合理限缩。  相似文献   

5.
己手犯也称为自手犯、亲手犯,这是大陆法系刑法学者在间接正犯理论研究中,为了限制 间接正犯的范围而提出的概念。尽管我国刑法立法中没有正犯与间接正犯的概念,也无己手犯的 规定,但是,间接正犯的概念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得到普遍承认,而己手犯是与间接正犯紧密相联系 的概念,这一概念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刑法理论对身份犯、间接正犯等问题研究的深入,学界已开始对身份犯的间接正犯问题有所关注。但是,关于身份犯的间接正犯能否成立的问题上,大陆法系和国内学者均有不同的观点。身份犯的间接正犯问题对于司法实践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因此,对于相关理论有加以比较、评析的必要。文章将在回顾大陆法系相关观点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对身份犯的间接正犯成立问题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7.
一、间接正犯的概念与成立范围 (一)间接正犯概念的界定 间接正犯也叫间接实行犯。在犯罪论体系中,间接正犯是介于直接正犯与狭义共犯之间的概念。德日等国家刑法将任意的共犯分为共同正犯、教唆犯与帮助犯三种形态,它们一起被称为广义的共犯;而狭义的共犯,仅指教唆犯与帮助犯。正犯是与狭义共犯(教唆犯、帮助犯)相对应的概念。  相似文献   

8.
对我国刑法有关共犯与身份犯极其有限的立法条文的分类列举和简要分析,可知我国刑法领域中的共犯与身份犯问题在刑法理论基础、立法模式、定罪和量刑规则上,均存在明显的有待完善之处.为弥补其不足,可以在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一章中规定如下条款: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的,按照正犯的性质定罪处罚,对有身份者可以依法从重、从轻、...  相似文献   

9.
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共犯,是共同犯罪问题在不纯正不作为犯罪领域中的表现,主要涉及共同正犯、教唆犯、帮助犯三种形态.不作为的共同正犯既可以发生在不作为犯与不作为犯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不作为犯与作为犯之间.不作为的教唆犯表现为行为人以作为的方式教唆他人实施不作为犯.不作为的帮助犯指以作为方式帮助他人实施不作为犯罪.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将轮奸定位为强奸犯罪的加重情节,而非独立的罪名。因强奸犯罪属复行为犯,复行为中的强制行为之上可成立共同正犯,而奸淫行为具有亲手性和排他性,不能成立共同正犯,各犯罪人只能轮流地、各自地实施奸淫行为。轮奸不是典型意义上的共同正犯,而是数个独立意义上的强奸犯罪之叠加,也只能在宏观上被拟制成为"共同正犯",即多犯罪人"在实现各自轮流奸淫被害人的目的支配下"通过参与实施"团体性"强制行为而实现每个犯罪人对被害人的奸淫行为。  相似文献   

11.
无身份者究竟能否成立身份犯之正犯,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在学理上存在"肯定说""否定说"与"折中说"。"肯定说"与"折中说"存在诸多问题,不应被视为正确的解决路径;而"否定说"尽管在结论上是正确的,即无身份者绝对无法成立身份犯之正犯,但是该学说难以解决行为因素在复行为犯领域的障碍。因此,必须对"否定说"进行修正,即无身份者之所以不能成立身份犯之正犯,原因并不在于"实行行为属于身份犯所独有",而在于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在实质的不法内涵上存在本质差异,这种差异表现为"不得伤害他人"的消极义务和"与他人建设一个共同世界"的积极义务。  相似文献   

12.
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研究的是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当其中某一部分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加重结果,其余部分行为人是否应共同就该加重结果负刑事责任.德日刑法的分析途径一般从结果加重犯和共同犯罪两种角度来考察.德国刑法学界的学说探讨是紧紧地以刑法规定为依据的,而这种探讨根据多是形式上的,缺乏对实质根据的探讨.这与德国学者对刑法学的定位紧密相联.日本刑法学界基于共同犯罪理论对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的探讨,与过失犯的共同正犯问题紧密联系.  相似文献   

13.
身份犯中的纯正的身份犯是指身份具有不法构成要件要素性质的犯罪,如贪污罪,非具有身份者不能单独构成犯罪,但可以与有身份者构成共同正犯。非身份共同正犯的处罚依据并不在于形式的不法与有责身份分离说,也不能从基础单薄的法律拟制说中找寻正当依据。承认非身份共同正犯责任的连带属性,可以为处罚找到适当依据,解决相关身份犯罪非身份共同正犯的处罚困境与错误做法。  相似文献   

14.
论危险犯与结果犯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危险犯与结果犯的关系 ,我国刑法理论界存有不同的认识。在对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与我国刑法理论对危险犯之危险的性质的比较以后 ,我们可以认为 ,危险犯的危险状态本身就是结果犯所要求的结果之一 ,危险犯应属于结果犯。  相似文献   

15.
身份犯中的纯正的身份犯是指身份具有不法构成要件要素性质的犯罪,如贪污罪,非具有身份者不能单独构成犯罪。但可以与有身份者构成共同正犯。非身份共同正犯的处罚依据并不在于形式的不法与有责身份分离说,也不能从基础单薄的法律拟制说中找寻正当依据。承认非身份共同正犯责任的连带属性,可以为处罚找到适当依据,解决相关身份犯罪非身份共同正犯的处罚困境与错误做法。  相似文献   

16.
能够运用部分犯罪共同说和过失共同正犯理论予以解决的问题,无须作为同时犯处理。同时犯各方的民事责任问题,根据民法上的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理论,承担连带责任应不成问题。刑事责任问题,基本上可以运用刑事证据规则上的推定理论,谨慎地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7.
身份犯与常人犯是相对应的两种犯罪形态,它们以行为人成立犯罪是否需要具备特定身份为划分依据,故身份犯之身份只能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具备单纯影响量刑身份的犯罪不应当被纳入身份犯范畴;我国刑法理论通说直接套用刑法身份来界定身份犯是不妥当的,通说以及各种修正观点对身份犯的界定在理论上均不具有合理性,应当将身份犯的身份限制在犯罪构成之内,才能合理区分纯正与不纯正身份犯,并为身份犯之共犯问题的解决提供合理的框架体系。  相似文献   

18.
在司法实践中,渎职犯罪的身份犯与非身份犯共同犯罪问题是个难点。文章从对渎职罪中身份犯与非身份犯共同犯罪基础性关系的形式分析入手,综合评析了渎职罪、身份犯与非身份犯、共同犯罪等刑法疑难问题错综交叉语境下罪名确定的正反观点,并对相关问题的刑法适用操作原则和具体认定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义务犯研究     
陈兴良为该书所撰《序》中介绍:“对于何庆仁在本书中所研究的义务犯,我国刑法学界是较为生疏的。义务犯的概念原本是德国著名学者罗克辛教授提出来的,它是相对于支配犯的一个概念。支配犯是指对于犯罪行为的因果流程具有支配关系的行为人,这种支配关系可以分为行为支配(直接正犯)、意志支配(间接正犯)和机能支配(共同正犯)。  相似文献   

20.
共同正犯的定罪和量刑与犯罪人的身份关系密切。无身份者虽然不能够实行真正身份犯的整个实行行为,但可以分担该犯罪的部分实行行为,因此,无身份者可以与有身份者就某些犯罪成立真正身份犯的共同正犯。探析共同正犯与犯罪人的身份关系问题,对于正确贯彻我国刑法有效打击犯罪和尊重保障人权的理念,以及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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