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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本法律观的科学含义——发展权层面的反思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学术界对人本法律观中的“人”、“本”和“人本”这三个基石范畴存在不少分歧与模糊认识。本文认为,从逻辑起点上讲,人作为人本法律观的主体,应当是“自然人”、“理性人”、“社会人”和“政治人”以及“生态人”五方面的统一。从内在特质上看,人本法律观是一种理想的法律价值观而非工具论、是一种理性的法律本质论而非抽象的本原论、是一种科学的法律方法论而非简单的具体操作方法。从价值选择上说,人本法律观旨在实现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权利,发展权体现了人本法律观的主体性要求、浓缩了人本法律观的客体性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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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观是法律的灵魂,法律观的革命与变迁决定了法律的革命与变迁的方向。当代中国的法学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方法,积极研究中国法学发展中的问题时提出应以人本法律观作为现代法治的基本理念,是贯穿法治始终的生命线,在新时期重构人本法律观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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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因人的需要而产生,其创设及运行都应围绕人的需要.人本法律观是以人为本思想在法律领域的具体应用,它将人视为法律的根源、主体和目的.以人为本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早已有之,它影响着司法审判活动,对当时的社会制度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对我国的传统文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人本法律思想源远流长,其并非是现代社会亦或西方法律思想的产物,它对现代社会实现司法公正、建设法治社会和宪政国家具有指导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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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法律观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从经济的维度来解读人本法律观,探寻人本法律观的现实基础,是人本法律观从理论通往现实的重要课题。共同富裕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之所在,其精髓在于摈弃了两极分化和"平均主义"式的共同贫穷,这一思想具有普遍意义,将其引入法学领域,在法律权利与义务的配置上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同时凸显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安排中的指导意义。实现法律从异化到回归,需要共同富裕这一基础来支撑。切实贯彻这一法律思想,才能真正实现人是法律之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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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的法律观,是中西方法律文化的结晶,同时又有深刻的现代意蕴,它早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重要指导理念,特别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中国,为形成新的和谐法治新秩序,将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论述新时期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人本法律观,结合对现代西方法学的比较,揭示了人本法律观的创新和发展,并评述了材料中的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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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本法律观为指导,消除权利贫困,实现权利平等。消除权利贫困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符合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特征。消除权利贫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构建和谐社会是消除权利贫困的有效措施。消除权利贫困的根本性对策是全面提高社会生活的民主化程度和普遍提升公众的权利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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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法律观"的价值目标强调法律的产生和存在是"以人为本",是对人性和人权关注的结果。司法实践同样必须以此作为价值目标,否则,司法就没有持续发展的生命力,也没有继续存在的正当性。在我国,检察权作为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不例外,而且,检察机关的人民性属性,要求其执法为民,平等地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检察官的客观性义务,要求检察官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尊重人的尊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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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即是法治社会,它的建设已成为法治文化的价值目标、生成条件和实践舞台。作为法治文化的人本检察观,有着科学的内涵和重大的时代意义,其要求法律更加注重对权利、自由等价值的关爱,把尊重人格、合乎人性、保障人权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使之成为和谐社会的精神取向、制度保障和素质支撑。真正把握和践行好和谐发展视野下的人本检察观,同时要求法的价值随之发生转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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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语境下检察机关人本司法观的确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特性使法律进一步回归于人,服务于人,维护人的权利、满足人的利益。在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新的执政理念的指引下,司法机关需要树立和坚持人本司法观。以人为本司法观更加充分地体现了司法权的本质特征,成为完善我国司法制度,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现代法治发展、程序主体性理论、权利与权力的关系要求检察机关树立人本的司法理念,并自始至终贯穿在司法实践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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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的法哲学解读“以人为本”四人谈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刘旺洪(主持人):各位老师、各位同学,非常高兴在这个“五一”长假期间有幸请到了我国四位著名的法学家,他们是——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张文显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李龙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吕世伦教授;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教授。今天,四位著名法学家共同给我们开设一个四人谈,主题是“‘以人为本’的法哲学解读”。下面请四位专家用现代法哲学的理念和方法来解读“以人为本”的命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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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其理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符合经济法的人文理念,是经济法人文理念指导下的新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是经济法人文理念的重要内容,必须在完善经济法制的过程中建立起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法运行机制,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发展模式,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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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转基因植物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研究—从技术视角到法律思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现代基因技术的发展,转基因植物的专利保护问题逐渐成为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热点与焦点。转基因植物特殊的技术特征对现代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从转基因植物的技术视角入手,通过对比美国、欧盟和日本以及我国的转基因植物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实践,具体考量转基因植物保护的利益博弈—新技术发展与社会公共安全、专利技术的垄断性与社会公共利益,进而初步构建转基因植物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法益衡平理念、具体制度设计和利益分享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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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的法哲学思考--马克思的理论阐释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人们以往对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研究主要注重于经济基础决定法律上层建筑的主体论方面,而相对忽视了马克思法哲学思想中的另一重要内容即法价值论方面的探求."以人为本"是马克思法哲学价值论中的核心思想,法律的发展要以人的人性、人的自由、人的权利和人的个体为本.马克思的这些法哲学思想对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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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中的人文主义及其衰落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自罗马法开始的私法传统中,包含着深厚的人文主义精神。西方自1804年《法国民法典》开始将人文主义精神巧妙地规定于体系化的法典之中,成为民法的内在价值与基本精神。但是,随着法人这种团体主义组织的产生以及国家在私法中强行推行以形式主义为代表的价值判断,这种人文主义正在受到威胁和破坏。本文据此分析说明了传统私法中人文主义的体现及在现代私法上的衰落征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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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企业破产法典的颁布确立了我国破产程序中管理人中心主义的结构模式,但法律对于管理人制度的规定较为原则。正确认识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并通过配套立法进一步明确管理人的选任机制、报酬、责任承担、监督机制等相关问题,对于破产实务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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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国际化视野下的我国刑法理念更新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刑法理念是指人们对刑法的性质、刑法的机能、刑法的作用、犯罪、刑罚等基本问题的理性认知,它具有中介外化功能、预测功能、批判功能与导引功能。我国作为法治后发型国家,实现刑法现代化的必然途径就是刑法的国际化,这不仅包括制度层面上刑法规范的国际化,还包括精神层面上刑法理念的国际化。刑法性质观、刑法机能观、刑法作用观、刑法理性观、犯罪观与刑罚观等理念的更新,是我国刑法国际化进程中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