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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上午9时30分,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原陕西省农电管理局)系统多名厅、处级领导受贿特大窝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菊萍等6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有期徒刑,并有多人被处罚金,其中包括一名介绍贿赂的女服务员。300余市民旁听了宣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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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静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斌在安徽名气很大:他是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在合肥市开发了和庄、玉兰苑、静安新城等多处知名楼盘;他贿人不倦,将合肥市瑶海区原区长王广玉、肥东县委原副书记姜振华、肥东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大海、合肥巢湖风景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黄维春等多名政府官员贿进高墙。2008年8月16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孙斌担任法人代表的三家公司,被合计处罚金150万元。法院认定,孙斌累计向多人行贿204万元,1.4万美元。检察机关侦查期间,孙斌及其公司合计退交不当利益866万余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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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刑法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及其处罚,其中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真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至此,在立法上正式确立单位犯罪的名称,宣告理论界关于非自然人犯罪(包括集团犯罪)称谓的争论告一段落。“法人犯罪”的提法当然仍可使用于理论探索方面(实质上应涵括于单位犯罪之内),但“单位犯罪”已被确立为法律术语。然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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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2004年3月,A省路达公司(国有控股企业)董事长刘某主持召开公司会议,专题研究收购B市黄河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下称黄河公司)事宜。会上,路达公司常务副总裁李某提议:如果黄河公司现任董事长张某的经营团队继续服务于路达系统,在半年到一年之内,路达公司可以奖励黄河公司经营层6%的干股(价值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大头给张某。刘某表示这一收购计划需要鼓励,并提出在B市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收购成本的意见。同时又表示:实现经营层持股,包括送股,看起来吃了亏,实际是吃小亏占大便宜,人是第一位的,有了积极性,啥事干不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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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2004年3月,A省路达公司(国有控股企业)董事长刘某主持召开公司会议,专题研究收购B市黄河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下称黄河公司)事宜。会上,路达公司常务副总裁李某提议:如果黄河公司现任董事长张某的经营团队继续服务于路达系统,在半年到一年之内,路达公司可以奖励黄河公司经营层6%的干股(价值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大头给张某。刘某表示这一收购计划"需要鼓励",并提出在B市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收购成本的意见。同时又表示:实现经营层持股,包括送股,"看起来吃了亏,实际是吃小亏占大便宜,人是第一位的,有了积极性,啥事干不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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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2日,在即将到监狱劳改的重庆市涪陵区水电局原副局长陶程,痛哭流涕地写下了千言悔过书。这位昔日的处级干部,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沦为阶下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