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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 2001年 2月 16日第 3版在《追款追成贪污犯》一文中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件: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陈庄村村委成员郝恩旺 (盲人 ),自筹资金,不辞辛苦,为村里追回上百万元的欠款后,按照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取得了 15万元的提成。后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 8年。 笔者认为,郝恩旺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按照《刑法》第 382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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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不仅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还严重侵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尽管不动产有许多不同于动产的特性,但房产仍可以成为贪污罪侵害的对象.只有正确认识贪污房产案件侵害的法益特征,识别贪污房产行为的手段方法,才能准确把握这类案件的定罪问题.贪污房产案件的犯罪停止形态之判断,在实质上与传统的侵害财产罪没有区别,不能以房屋是否实现过户为既遂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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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刘某在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担任民警期间,经朋友陆某等人介绍,接受因涉嫌盗窃罪而被该区公安分局刑侦队拘留、逮捕的陈某、闫某家属关某等二人的请托,为二犯罪嫌疑人找关系,打听案情,办理保释等事宜。被告人刘某收受关某等二人转送的现金人民币10000元后,利用职务之便,向承办该案的该区分局刑侦队长打听陈、闫二人涉案情况。之后,在确认其没有能力帮助陈、闫二人选脱处罚的情况下,仍以办理该事需打点关系为由,先后六次收受了由关某等二人转送的现金人民币24000元,并索要了价值人民币3200元的便携式PVCD影碟机一台及价值人民币3700元的摩托罗拉V998手机一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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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放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17(3):151-160
我国合同无效制度中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由于对强制性规定的限缩解释,司法实践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常以漏洞补充的地位被用作无效合同的判定依据。这体现了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只能以转介条款的形式在个案中加以适用,也体现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能统摄之含义的广泛。而且,法院在以往案例中也已经肯定了社会公共利益的概念之广。借鉴外国相关私法制度的发展,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合同无效的根本原因能够更完善地解决《合同法》第52条在具体适用时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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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无效合同性质的绝对化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通说认为,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确定无效和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的传统理论没有全面、准确地揭示出无效合同的性质。无效合同是一种事实状态,但在合同利害关系人对合同效力认定不一致时,合同必须经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后才无效;并非任何人都能对合同请求无效;有的本来无效的合同在经过转换、承认、法律特别规定后,会成为有效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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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是最重要的担保方式之一,1995年颁布生效的《担保法》对它作了专章规定。其中第五条规定,对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应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一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认识极不统一,本文通过对二个具体案例进行对比分析,试探讨《担保法》第5条规定的这一相应民事责任的真实立法含意,以鉴别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错误认识。一、无效保证合同及其相应民事责任的规定无效保证合同是指欠缺保证合同的有效条件,自始不发生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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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公章是一个单位权力的象征,如 能正确的使用,即代表着单位的真实意 思表示,但如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目的而盗用、骗用公章,即当公章被不正当的使用,法律又是如何确定它的效力呢?依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审判工作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的精神:有确切证据证明合同签订人以窃取的单位公章签订经济合同的,应当认定合同的无效,一切责任由盗用人自负。但目前尚无法律、法规确定新启用的公章被用于启用之前的文件的效力,法院的判决书在事实认定上各有其说,当事人迷惑不解,更别提律师的无奈。本人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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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一个长期存在的民间经济行为,尤其是许多中小型企业,其融资的范围和对象有限,他们之间的借贷行为很是普遍。大量的案例表明,企业面对企业间的借贷行为,在基本认识及法律风险防范方面存在很多盲点和误区,本文就一典型案例对此作一些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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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1997年3月24日,滕某下属单位某办事处出资31.6119万元,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一套房屋作为办公用房,并办理了产权证。1999年2月10日,滕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办事处欠其私营公司债务31.6119万元,伪造以房抵债的购房协议书,指使办事处主任曹某将该房屋产权变更到该私营公司名下后,以45万元价格卖给王某。成交后,曹某向滕某谎称该房屋仅卖38万元,另7万元据为已有。38万元转入该私营公司后,滕某将其中30万元转到部队帐上,用于偿还其动用部队公款30万元个人购买丰田佳美轿车的欠款;6万元用于该私营公司购房定金;2万元存留该私营公司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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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类似的案例:甲将某名画委托乙保管,但乙却擅自将画售卖给丙。此时,涉及到以下几个法律问题:1.乙丙所签订的买卖协议是否有效?2.乙擅自处分该画的行为是否有效?3.甲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4.丙必须将该画返还给财产所有人吗?一第一个问题,是合同效力的问题。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通说认为,该条规定了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的效力:在未得到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