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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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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大质询制度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定位的偏差却使人大质询未能有效发挥作用。适应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深刻变化,由支持式质询监督转为制导式质询监督将有助于执政党执政方式的民主化以及"一府两院"工作的法治化,从而促使现有体制下的存量民主得到激活。这就需要增加人民代表个人作为质询提案主体,建构"可质询是原则,不可质询是例外"的体制,明确质询相对人的责任,以正当程序理念完善质询程序等制度内容。  相似文献   

2.
质询权是香港特区基本法规定的立法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在执行过程中,质询权发生了异化,导致补充质询过多过滥,严重影响了行政主导体制的运作;地区直选议员的质询案数量远远超过功能组别议员,使功能组别制度的威信大大受损;本来是特区政府坚定后盾的建制派议员,在质询案数量上与反对派议员不分伯仲,这就使特区政府举步维艰,行政主导体制有滑向立法主导体制的趋势。因此,要通过适当扩大口头质询案数量、限制补充质询案的数量、改革香港的政治架构等措施,建立行政与立法的良好关系,使质询制度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相似文献   

3.
宪法对质询制度规定的疏漏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我国宪法有关质询制度的规定存在两点疏漏,一是质询对象狭窄,仅限于国务院及其各部委;二是质询的后果仅限于“答复”,难以发挥质询监督的真正效能。文章还提出了若干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运用包括质询在内的方式或手段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无疑是民主代议机构——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天职,建立一套完整的质询制度对加强人大监督职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指出建立在监督和控权理论上的政务公开和对权力行使的解释义务是质询权存在的基础,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国人大质询制度应从完善质询规则、健全配套机制、政治体制改革等多方面作出努力。  相似文献   

5.
每逢农历新年、香港回归周年、国庆等喜庆日子,香港政府都会举办宴会,宴请各界人士。5月19日,香港立法会有议员在立法会会议上,向港府质询相关开销。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予以回应称:"港府努力做到以身作则,减少厨余浪费,不能点鱼翅,吃剩需打包。"(5月20日《山东商报》)  相似文献   

6.
通过收集人大质询司法机关的案例,可以发现由于种种原因的制约,全国90%以上的人大没有通过行使质询权监督司法机关,人大在通过质询监督司法机关,防止司法腐败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同时,人大以个案实体是否公正作为主要的质询事由,未能适当地尊重司法机关的相对独立性。人大质询司法机关出现了人大监督不足与司法独立丧失的双重弊端。人大质询司法机关制度应当予以完善,既要提高人大质询司法机关的行使频率,又要在质询中体现人大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平衡。而最为关键的在于,应当禁止人大对司法机关办理的个案进行质询,此属于司法独立的核心领域,人大应当主要以"司法行为不当"而不是以"司法案件实体不公"作为质询的事由。同时,在质询的过程中,避免使用不恰当的语言,弱化质询的批评、纠错功能,弱化质询的强制力度,以保障司法的相对独立性。  相似文献   

7.
人大质询法院必须遵循集体质询原则、当事人回避原则、事后质询原则、形式性原则和间接性原则。人大质询法院应以确有证据的违法违纪行为、明显的违反程序、失职渎职、判决不公行为等为主要内容,不能对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提出质询,不能就判决的实体内容的正确与否提出质询,不能就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提出质询;人大质询法院还必须从启动程序、答辩程序及结果程序等三个环节进行必要的程序规范。  相似文献   

8.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法案修正案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数度引起宪制性争议。它涉及立法会与特区政府之间关系,立法会议事规则是否违反基本法,由立法会主席决定议员对政府法案修正案能否进入审议程序、是否合理等问题。在目前的做法下,立法会存在着自我授权,从而行使隐性权力的可能。应当完善相关的机制,包括通过解释基本法;在立法会与政府之间建立沟通机制;立法会主席应当透过议事规则以基本法的精神来做出决定等。  相似文献   

9.
毛青文 《中外法学》1990,(3):78-79,77
<正> 澳门立法会是澳门本地的立法机构。1973年曾经短期存在过,1974年葡萄牙发生4·25革命时解散。随后,因葡当局实行非殖民地化政策,允许澳门大量制定适合于本地的法律,因而得以恢复。时至今日,立法会对澳门法律的制定、实施及澳门政府各部门政策的制定,发挥了重大作用。在澳门面临主权移交的过渡时期,立法会的任务更为繁重。对澳门社会中这一重要机构,有必要予以介绍。一、立法会议员立法会由17名议员组成,其中6名,由满18岁的澳门居民通过直接选举产生;还有6名由代表道德、文化  相似文献   

10.
1.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予以备案2.2012年6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四十号公布一、2013年第五届立法会由33人组成,其中:直接选举的议员14人间接选举的议员12人委任的议员7人  相似文献   

11.
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又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根据香港基本法,行政长官与立法会的关系是互相分离、互相制约和互相配合的关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与立法会的分$关系。香港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管理权属于行政长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属于立法会。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又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但不是立法会的主席,也不兼任立法会议员。行政长官不由立法会选举产生,而是由香港永久性居民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可以自由行使香港基本法规定范…  相似文献   

12.
邹灿基 《中国法律》2005,(4):30-31,94-95
2005年香港区域法院裁决,前立法会议员刘炳章被控选举舞弊案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  相似文献   

13.
非法获取的鉴定结论应在立法上加以排除,此外还应从加强鉴定人的司法责任,推行鉴定人强制出庭接受质询制度,建立庭审前鉴定结论披露程序以及建议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鉴定结论进行实质性判断,避免诉讼一方当事人为获取有利于己的鉴定结论而采用非法手段。  相似文献   

14.
民事诉讼审理方式经历了从书面审理到口头审理的历史变迁。从现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属于口头主义为主、书面主义为辅的混合交错模式,其本质为口头审理方式。主要依据在于:我国民事诉讼沿袭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传统和构造,口头辩论是发现案件真实的主场,采用诉讼资料随时提出主义、证据结合主义、自由心证主义以及坚持公开与直接原则。  相似文献   

15.
胡健 《法治与社会》2009,(11):80-80,F0003
在立法会实习时,有一天法律部的秘书兴冲冲地过来说,明天议员要接待一个“规模很大”的申诉,你们要不要去看看?怕我们不明白她的意思,又补充了一句:就是议员去“接访”!  相似文献   

16.
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会使用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中国人大制度走过56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出现质询,这是第一次。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  相似文献   

17.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产生办法改革追求的最终目标,是立法会议员全部由普选产生.从香港政制的历史和现实看,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香港的实际出发,按照<基本法>规定的循序渐进原则,坚持均衡参与原则,才能实现立法会产生办法政治效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8.
去年,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相继开展了多场专题询问工作.而被媒体描述为“束之高阁”的人大质询权也正在被“激活”。我国早在1954年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中就对质询权的行使作出了明确规定,2006年监督法又对质询权的运用进行了有效规范.但由于多种原因,质询这种监督方式长期处于“休眠”状态。为推进质询权运用常态化,笔者试就完善质询制度作一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19.
法苑拾零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香港政制发展问题的决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4月2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会议决定,200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的选举,不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2008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立法会的选举,不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功能团体和分区直选产生的议员各占半数的比例维持不变,立法会对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维持不变。会议还决定,在不违反上述前提下,2007年香港特别行政  相似文献   

20.
邓焱心 《法制与社会》2014,(15):194-195
法治追求秩序,然而秩序却并不仅仅因法律而生。民俗习惯、村规民约等土生土长的内生规范同样对秩序的生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内生规范直接影响着人们纠纷解决的手段和结果。要实现法治,不得不尊重内生规范,这是《无需法律的质询——邻人如何解决纠纷》给予我们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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