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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6,(7):101-103
财教[2015]4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加强和规范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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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8,(7)
正财社〔2017〕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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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23):46-5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基建营房部:
为深化改革,加强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定了《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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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14)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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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26):33-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机、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局,中央直属垦区:为了加强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制定了《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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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0,(34):44-46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规范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现将《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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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26):31-35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文化广播电视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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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10):60-6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加强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会签,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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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7):23-30
<正>赣财综〔2023〕6号2023年3月21日各市、县(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为规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西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件主动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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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25):48-50
财教[2012]45号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文化局: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财政部、文化部制定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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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11):40-41
财社〔2011〕1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