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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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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借贷中的高利贷问题,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复杂问题,需要很好地研究。据我们了解,现阶段农民与集体、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借贷,多数是无息贷款或低息贷款,属于高利贷的是少数。尽管如此,仍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所谓高利贷,是指放债人向借债人索取特別高额利息的一种借贷。高利贷者利欲熏心,专门乘人之危,通过放债榨取他人血汗,有的月息竟高达百  相似文献   

2.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先后受理58起私人借贷纠纷案件,且均属高利贷性质的借款,其利息高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几倍、十几倍,有的月息竟高达20%,这说明昔日销声匿迹的高利贷,如今已沉渣泛起。据了解,在不少农村尤其是在比较偏远的山区农村,私放高利贷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这种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通过调查发现,民间高利贷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1.国家紧缩银根,银行贷款数额少,因扩大生产等原因又急需资金,不得已只有借高利贷以解燃眉之急。2.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手续繁琐,尤其是对担保单位及个人的要求比较严格,且请客送礼不需较高费用,老百姓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高利贷。  相似文献   

3.
杨云 《检察风云》2011,(22):18-18
高利贷的繁殖、蔓延确实有深层次背景与原因,在承认高利贷具有弥补金融信贷资金不足功能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由高利贷问题而引发的刑事犯罪,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降低高利贷的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4.
俞燕 《中国检察官》2014,(12):71-74
正高利贷(usury)是指一项债务的利率过高,超过了法律允许的利率。自古以来,金钱贷款收取过多利息是要遭受谴责的。在中世纪欧洲,王室会没收放高利贷者的土地和财产。1545年,英国议会设定了法定利率上限,收取更高的利息构成高利贷。后来美国效仿英国,各州出台设定最高利率的法律。一、庞氏骗局案按照高利贷违法程度的不同,可将其分为民事高利贷(civil usury)和刑事高利贷(criminal usury)。许多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办理高利贷诈骗案件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此,笔者结合办案实际,在分析高利贷诈骗犯罪案件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一、新型高利贷诈骗犯罪案件的特征一是犯罪主体具有特定性。为牟取暴利,不法典当行、寄售行召集并指使"黄牛"采用欺骗、隐瞒借贷风险等方式诱骗社会闲散青年借高利贷、签署书面借款额为实际借款额一倍至数倍不等的高息借款合同。二是受害  相似文献   

6.
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国城乡中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高利贷问题。高利贷本是建国初期已经解决的老问题,但在改革的新形势下又重新出现,这不能不起引人们的注意。目前,人们对改革中出现的高利贷问题尚有不同的认识,概括起来主要是两种意见:一种意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银行信贷和利率政策的不断调整,民间借贷特别是高利贷活动日益增多,一些次生问题不断凸显.为此,我们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活动,掌握辖区内高利贷活动的特点,分析产生原因,提出了预防和惩治高利贷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民间高利贷的不断出现,强索高利贷的行为也迅速攀升.目前我国理论和实务就强索高利贷行为的犯罪化路径主要有三条:将高利贷独立成罪从而将强索高利贷行为作为其加重处罚情节;将强索高利贷行为纳入非法经营罪;用非法拘禁罪、赌博罪共犯来涵括强索高利贷行为.但这些路径均存在不足.强索高利贷行为主要有强索约定高利贷和强索超出约定高利贷之财物两种类型.对强索高利贷行为的刑法定性,应当在坚持强索高利贷行为类型化的基础上分别进行.  相似文献   

9.
以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矿业领域发生的贿赂窝案串案为切入点,具体分析了矿业领域贿赂案件发案的主要环节和矿业领域案件的主要特点,提出了查办矿业领域案件的侦查对策。  相似文献   

10.
马贞 《法制与社会》2012,(18):103-104
近年来,高利贷现象死灰复燃,并呈蔓延之势。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高利贷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然而我国刑法对高利贷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我国司法机关在规制该行为时适用法律时的不一致。本文在分析高利贷的巨大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从立法角度阐述了适用《刑法》规制高利贷的必要性。最后,从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角度论证了以非法经营罪规制高利贷的合法性,并提出个人见解。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银行信贷和利率政策的不断调整,民间借贷特别是高利贷活动日益增多,一些次生问题不断凸显.为此,我们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活动,掌握辖区内高利贷活动的特点,分析产生原因,提出了预防和惩治高利贷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高利贷入罪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和立法意义上的合法性,将高利贷行为入罪并不意味着对民间借贷的制度性压制,而是在保障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与融资自由权利的基础上必要的制约。司法实践将高利贷定性为非法经营罪模糊了高利贷与民间借贷、高利贷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之概念内涵,存在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嫌疑,还存在刑事司法打击对象偏差、不适当扩大犯罪圈之疏漏与错误。结合民间借贷与高利贷之别就在于利率高低的不同,以及高利贷与非法金融业务并非同一种属内涵之客观实际,考虑到刑罚预防需要和刑法打击对象的准确性,刑法单独设立高利贷罪更具合理性。界定高利贷罪必须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13.
如何规制民间高利贷,是长期困扰民间金融研究和相关立法的一个难题。在利率逐步市场化的今天,准确和深刻认识民间高利贷的法律规制问题,必须首先理清民间高利贷规制的法理源流和制度变迁,在理论发展与制度变迁的历史逻辑中寻找完善现有制度的实证材料。从契约自由到契约正义,从金融监管到放松监管再到金融消费者保护,经济形态的更替、民生状况的改善、经济安全的保障及理论思潮的转变,都是影响民间高利贷规制的基本因素。透过这些因素与民间高利贷法律规制变迁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以发现,仅仅从法律本身很难深刻理解民间高利贷规制的历史逻辑和现实要求。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所保障的交易自由和公平,金融监管所强调的经济安全,以及消费者保护所支撑的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都是民间高利贷规制变迁的内生要素。  相似文献   

14.
民众对财富的渴望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愈发强烈,以高利贷为代表的民间金融在和国家博弈的过程中潜滋暗长。时至今日,资源分配的不均衡、金融市场的高度管制、中央和地方政策的摇摆、法律规制的混乱共同造就了高利贷之患。整体主义的法律治理思路能够促进各部门法在该问题上的合作,以经济法和经济政策为基础解决民间借贷失控的制度根源,纾解民营企业对资本的饥渴,严惩制度外的高利贷违法犯罪活动。  相似文献   

15.
观法 《江淮法治》2021,(5):58-58
导读之声近几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案件频发,高利贷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根据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年利率超过36%为高利贷。过去超过这一法定标准的高利放贷在民间并不少见,还伴随着暴力催收等问题,给借款人、金融秩序、社会稳定等方面带来严重危害。高利放贷主要是受暴利驱使,也与过去法律震慑力不足有关。  相似文献   

16.
高利贷款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管理秩序 ,容易引发新的刑事案件。因此 ,在刑法中增设“高利贷款罪”不仅必要 ,而且可行。“高利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并有非法获取高额利率的目的 ,其侵害客体主要是国家的金融政策、金融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高利率借贷私款并获取了数额较大的暴利行为等。在认定该罪时应注意本罪与他罪之间的界限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魏雅华 《检察风云》2011,(22):11-13
新闻事件:血淋淋的高利贷 建国六十多年以来,高利贷从未像2011年如此疯狂过。 青岛电视台2011年8月1日报道说:《借高利贷酿惨剧:即墨男子四楼跳下身亡》。对于此事,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相似文献   

18.
超出正常利率范围的高利借贷行为对国家金融体系、社会经济发展、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治安都产生了不容小觑的负面影响。因高利贷不属于法律直接处罚打击的对象,现行法律对它基本持放任自流态度。要规范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现象,需要集合立法、金融、税务、司法、行政等多部门力量,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在尊重正常民间借贷行为的客观发展规律同时,通过对合法民间借贷行为的疏导,压缩高利贷的生存空间,以此破解高利贷社会难题。  相似文献   

19.
高利贷衍生犯罪可以类型化为寄生型犯罪和倒逼型犯罪。从表面上看,高利贷衍生犯罪是借贷方实现高利贷非法利益的必然手段。从本质而言,高利贷衍生犯罪与高利贷作为一种反信任机制的特质相关联。而银行信贷的身份型信用体制及当前我国社会信用危机则是导致高利贷衍生犯罪不断恶化的条件。对于高利贷衍生犯罪的治理策略有两种:一种是“西医疗法”,即通过高利贷入罪,以刑罚直接打击、阻却高利贷的方式,实现其衍生犯罪的治理。另一种是“中医疗法”,即通过对社会信任的恢复及对信用有效规制,以实现高利贷衍生犯罪的治理。“西医疗法”固然对抑制高利贷衍生的犯罪会有一定疗效,但可治标,难治本。要源头治理,则必须重视并依赖中医疗法。  相似文献   

20.
高俊霞 《法制与社会》2011,(21):110-111
在某些地方,高利贷极为猖獗,它不仅破坏了金融秩序,还对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影响。于是,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政策,对高利贷重拳出击。可是严格依照罪刑法定原则,现行刑法缺乏对高利贷定罪量刑的依据。因此,笔者认为可以考虑增设“高利贷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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