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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今年《人民司法》第3期“读者论坛”栏中发表的方义斌同志的《斗殴引起的赔偿案不存在诉讼第三人》一文,认为“无论从民事法律关系还是从诉讼法律关系上说,在斗殴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并不存在诉讼第三人”。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根据我国民法理论,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是指  相似文献   

2.
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八条对参加诉讼的第三人作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第三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又做了具体规定,但在经济审判实践中,由于许多经济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多个单位和个人,其间的经济关系错综复杂,所发生的纠  相似文献   

3.
工伤赔偿案件是民事审判中一种新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对处理此类案件缺少统一、具体的法律规定,办案人员也往往难以掌握。因此,如何正确处理工伤赔偿纠纷是民事审判中的一个新课题,我们  相似文献   

4.
目前司法实践中,愈来愈多的经济纠纷案件涉及到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是否将第三人列为诉讼的当事人和列为怎样的第三人,审判人员的理解和做法也不尽一致。本文试就此问题作一探讨。为什么要确立第三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他们在同一争议标的中享有共同的权利与义务,对原、被告之间的争议可主张部分或全部权利。对此,应予依法保护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必须在该争议标的发生诉讼之后,审结以前,由人民法院通过对案情的综合分析,根据诉讼标的及其法律关  相似文献   

5.
第三人参加诉讼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设立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民事诉讼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关于这项法律制度的内容,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有明确的表述,即"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第三人参加诉讼制度是当事人诉讼制度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审判实践中如果对其不能充分理解并准…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法(试行)关于诉讼参加人中规定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制度,其中当事人包括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中的第三人。这些诉讼制度对于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搞活形势的发展,我认为现在的民事诉讼法(试行)关于诉讼参加人的规  相似文献   

7.
论证券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诉讼方式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司法解释对证券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诉讼方式的规定引起很大争议 ,实践中也引发许多问题。在对集团诉讼的特征及其在证券民事赔偿案件中适用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的同时 ,需要探究最高人民法院排除集团诉讼的真正原因。我国如果引进集团诉讼 ,必须处理好几个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8.
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我们在审判实践中体会到,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第三人参加民事诉讼是有很大作用的。因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或调解达成的协议,  相似文献   

9.
我们在最近的调查中发现,在工伤赔偿争议案件的受理上出现了一些相互混淆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有些工伤赔偿争议案件未经仲裁,直接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进入了诉讼程序;而有些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却按“先裁后审”的原则,提起了工伤赔偿仲裁。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审判人员对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和其他民事关系的理解出现了偏差。为有效规范工伤赔偿争议案件的审理,我们对当前常见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探讨。一、职工之间殴斗负伤,用工单位是否承担责任企业职工因工作以外的原因殴斗负伤,不能提起工伤赔偿仲裁,这种情况一般没有争议。…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实施以来,在审判实践中,对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参加诉讼的根据和目的,以及第三人与共同诉讼人、证人的区别等问题,有些理解不一,有的仍习惯于沿用“诉讼关系人”的称谓。为了更好地贯彻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弄清上述一些基本问题,是有一定意义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案件处理的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相似文献   

11.
在民诉法理论上,共同诉讼人、诉讼第三人的概念及两者的界限、称谓等问题是明确的。但在审判实践中,有的案件诉讼主体比较复杂,审判人员在对他们诉讼地位的确认以及在文书中的排列顺序和称谓等方面,  相似文献   

12.
李群星 《中国审判》2013,(12):20-20
<正>合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与民事侵权案件的受案范围应限定在多因一果的情形。即涉及引起行政赔偿、刑事赔偿、非刑事司法赔偿、民事赔偿的事实须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其共同作用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建立合并审理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由于国家赔偿责任依民事侵权理论产生,导致审判实践中国家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在多因一果的情形下,可能同时引发民事侵权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刑事赔偿案件以及非刑事司法赔偿  相似文献   

13.
诉讼代理人对事实自认的法律效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离婚案件,即使有委托诉讼代理人,除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当事人本人也应当出庭,而对于其他民事经济案件,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出庭。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大量的民事经济案件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往往不出庭参加诉讼。开庭审理时,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自认、法庭调查中对证据的质证、法庭辩论等均由诉讼代理人进行,审判中时常遇到诉讼代理人就不利于被代理人的事实进行自认的问题,由于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尚未就诉讼代理人对事实自认的问题作出规定,①因而在审判实践中,诉讼代理人是否…  相似文献   

14.
笔者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有不少民经案件的原告在起诉时,直接将第三人,特别是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状中列出,法院受案后也直接向第三人送达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并迳行开庭审理。这一做法显然有悖于《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严重违反了诉讼程序,并时常会导致原告滥诉第三人,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赵钢 《法学》1997,(11)
相对于1982年颁行的民事诉讼法(试行)在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诉讼地位设定上之闲如来讲,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中“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此处所谓之第三人专指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笔者注)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诉讼地位在立法上所处的“真空”状态,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由于该项规定本身仍然具有明显的四漏之处,故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诉讼地位被虚化的原有窘困实际上并未因此而得到解脱,审判实践中亦因之而滋生出不少尚难得到合理解释的问题。基于民事审判…  相似文献   

16.
为正确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规范证券市场民事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和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一、一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以下简称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是指证券市场投资人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事赔偿案件。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投资人…  相似文献   

17.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时常遇到一些因当事人患精神病所引起的离婚案件。这类案件不同其他离婚案件,它涉及到医学鉴定,涉及到诉讼程序上的法定代理人。正确看待和正确处理因患精神病所引起的离婚案件,有助于司法实践和立法建设。一什么叫精神病?怎样看待因患精神病所引起的离婚案件?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对这  相似文献   

18.
《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五编第二章设计了一种附带诉讼程序,它允许针对其人身和财产犯罪案件中的被害人作为检察机关的“辅助起诉人”参加已经提起公诉案件的审判。被害人虽然只是附带诉讼的当事人,而非公诉案件本身的当事人,但在审判中却享有同公诉人相类似的诉讼权利。法律设计这种程序的目的在于通过给予部分公诉案件被害人以广泛的诉讼参与权来实现他们对个人利益的关注,从而解决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参与诉讼的问题。由于它不是为了解决被害人的民事赔偿问题而设计,因而也不同于附带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9.
在审判实践中,涉及刑事、民事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不断增多.法医鉴定在案件审理中的重要地位已匆庸置疑,审判人员对法医鉴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细.从笔者本地区赔偿案件鉴定情况看,近几年除要求对伤者进行伤情程度鉴定外,还要求对伤残程度、医疗时限、医疗费用等进行鉴定.实践中,法医技术人员与审判人员在对上述问题的认识还不尽一致,有些问题上认识差距较大,确需不断探讨、研究,逐步统一认识,以使案件得以合理公正地解决.  相似文献   

20.
连环购销合同中乱拉、滥列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问题,已成为目前各地法院正在开展的严肃审判纪律、整顿诉讼秩序活动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当然,审判人员的法律意识亟待提高,这是非常重要的。但笔者认为民诉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如不修改,很难从根本上使该诉讼程序混乱的问题得到明显改观。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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