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除制度,不仅能够帮助未成年犯罪人走出其在服刑完毕后重回社会时所遇到的困境,也能够体现我国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视、顺应我国的刑事政策,更能够顺应青少年犯罪治理的世界发展潮流、符合青少年法治的精神,能够切实地保障未成年犯罪人受到公平对待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段启俊  龚高华 《求索》2011,(2):165-167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在我国逐步确立了双重保护、慎捕慎诉、保护诉讼权利、分案起诉、迅速、简化原则。当前该制度在我国立法和司法上存在诸多缺陷,针对这一现状有必要提出对未成年人犯罪检察预防、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未成年人服刑期间及服刑完毕后综合一体的制度完善和创新。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人心理尚未成熟,他们走向犯罪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不同于一般的犯罪预防,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机关的齐心协力,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犯罪。  相似文献   

4.
罗同昱 《前沿》2010,(20):88-90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社区矫正作为未成年人司法改革的一个内容,代表了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一种发展趋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探索社区矫正尤其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这将使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制裁制度更为合理、科学,使我国的未成年犯矫正事业得到更富有成效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郭鑫 《青年论坛》2010,(4):28-32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都是严重的社会问题,信息网络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网络文化道德的失衡会导致未成年人产生不良人格,网络不良信息、不良交往等更是成为了网络时代下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诱因。对此,应该研究有效预防对策,运用教育、行政、技术、法律等手段来进行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6.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我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力度。尽量采取非监禁刑罚措施,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社区矫正制度,可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7.
在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早已建立并且较为成熟。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尚处在探索与萌芽阶段。以中外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比较研究为视角,在借鉴外国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构建中国特色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应考虑构建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实质条件、程序条件及相关配套措施的观点。  相似文献   

8.
《中国人大》2013,(20):34-34
未成年人犯罪困扰全球各国及地区。面对日益呈现高发态势的青少年犯罪这一社会问题,各国及地区都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展开全方位、多角度的研究和探讨,制定多方面的法律制度加以解决。因此,借鉴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制度设计,对进一步完善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度会有帮助。  相似文献   

9.
本文认为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治安预防的潜力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为此着重阐述了治安预防在遏制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中的重要地位,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治安预防的价值,并提出了预防的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10.
许多国家专门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犯罪前科消灭制度,但长期以来,我国对该项制度的相关法律近乎空白。我们认为,尽早地在我国建立起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有利于彰显刑法的谦抑性价值,体现人性化的执法理念和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爱,避免社会的歧视和自身的自暴自弃,有利于犯罪后的未成年人真正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11.
德国《少年法院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对适用范围、启动方式、调查程序、裁判、撤销等都作了详细规定。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也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比较德国的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仍过于空泛。在适用范围与适用程序方面,两国之规定有着较大差别。德国制度的适用范围在年龄、刑罚等方面皆广于我国,且涵盖品行要求;其适用程序以申请为主,必须进行调查并听取多方意见;其法律后果之效力也强于我国。有鉴于此,我国可借鉴德国有益经验,增加关于适用范围与程序的规定,以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12.
未成年人犯罪与毒品泛滥、环境污染并称人类的三大公害,也是世界各国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新形势下我国公安机关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既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控制和打击,更是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人性化服务工作。笔者根据所从事学习研究的方向,结合我国公安机关在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如何改进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  相似文献   

13.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是我国少年司法发展的重大突破.近来闹得沸沸扬扬的李天一案,反映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犯罪未成年人的保护存在诸多缺漏,致使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难以达成制度设立初衷,且与国际通行规则存在一定差距,不利于未成年犯权利的保护,也无法助其消除因犯罪获致之社会不利评价.完善该制度,需拓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范围,做有利于被告人的扩张解释,明确禁止披露未成年犯身份信息,完善封存、查阅与权利救济程序,并以建立犯罪记录消灭制度为目标.  相似文献   

14.
一个多世纪以来,以美国、英国、加拿大为代表的英美法系,以德国、法国、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体系。从刑罚运行的视角,在刑罚的制刑、求刑、量刑、行刑等方面,其中一些特有的制度设置和程序安排,历经社会发展和司法案例磨砺,更加适合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和特别保护,值得我国在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时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15.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是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的重要方法。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未成年犯罪人回归社会,实现了与有关国际条约的接轨等。但这一制度具有适用对象范围狭窄、与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和适用程序不明确等不足,结合域外规定,应从三个方面进行完善:扩大适用对象的范围、健全配套制度、完善适用程序。  相似文献   

16.
《北京观察》2008,(1):54
2002年,致公党北京市委针对当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开展了对100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例的调查研究,并向中共北京市委提出《从家庭、学校、社会聚焦未成年人犯罪——对100名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报告提出多项有针对性的建议,摘要如下:  相似文献   

17.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存在适用对象与适用范围模糊以及封存的法律效力不明等问题。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设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仅规定了粗略的框架,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导致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运行混乱。地方司法机关虽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但是地区差异较大,适用标准不一,实施效果欠佳。结合近年来司法改革的新要求与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刑事诉讼法应当对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法律效力等进行系统完善,逐步探索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18.
公安机关实施未成年人犯罪之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犯罪率居高不下的现状,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将刑事和解措施运用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中,对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着积极作用。刑事和解制度在英美及欧洲大陆国家已广泛适用,其具有刑罚所无法达到的社会效果,我国目前的未成年人犯罪状况决定了我国具有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制度的条件,合理设置和解程序,使刑事和解制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9.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类型,它在犯罪的成因与认定、刑罚的适用、诉讼的方式及犯罪的预防等方面都具有与成年人犯罪不同的特点,从而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几大特点来看,现行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存在着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而且也越来越不能满足现实的要求。因此我们有必要加以重新审视,以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水平,完善中国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20.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运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闲散未成年人犯罪调查资料,通过城市与农村、城市闲散未成年犯与城市普通未成年人的比较,对我国未成年罪犯的年龄特征、生存状态、行为特征、犯罪轨迹、犯罪动机、犯罪类型等作了基本描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