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承保和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的两个基本功能,两者相互衔接,彼此配合,不可偏废。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缺乏稳健、有效提高。新《保险法》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拓展了资金运用渠道,为保险资金运用提供了一个大舞台,而投资不动产更是引人瞩目。同时,如何有力监管保险资金在不动产投资方面的运用,有效防范风险将成为各方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3.
4.
5.
投资连结保险作为新型的人身保险产品,有别于传统保险,在法律属性上应将其定位为"保险+信托"。基于投资连结保险的独特性质,我国《保险法》不仅不能完全适用于投资连结保险,而且存在若干冲突情形。为避免投资连结保险法律适用的疑义,建议在《保险法》中增补若干例外规定来弥和冲突,或者设专章规定投资连结保险。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保险投资出现的问题层出不穷,保险资金运用不当导致保险资金的安全性降低,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也影响了保险的社会职能的发挥。本文立足于对保险投资的运用主体即保险投资高级管理人员在运用保险资金时的勤勉义务进行研究,加强保险投资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使之在决定保险资金的运用时做到勤勉、谨慎,降低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 相似文献
7.
8.
海上保险适用的法律及其完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尚未有一部专门调整海上保险合同关系的单行法———海上保险法。有关调整海上保险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定主要见诸《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第12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之中。根据《保险法》第147条“海上保险适用海商法的有关规定;海商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的规定,海上保险合同理当优先适用《海商法》的有关规定。但是,在《海商法》与《保险法》的规定不同或不完全相同,或者两法规定不够明确或未作规定的情况下,海上保险应如何适用法律,有关… 相似文献
9.
10.
重复保险是我国《保险法》中一种特别的保险方式,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对该方式做了更为严谨和准确的规定,使其在实务中更具有操作性。本文拟就通过对新《保险法》第56条的规定进行评析,来阐述重复保险相关规定的新旧变化。 相似文献
11.
保险法告知义务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告知义务是我国保险法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当前,我国保险法中关于告知义务的规定还存在一些立法缺陷,主要体现在告知义务的主体、履行时间、履行方式、构成要件的主观标准等方面,完善我国保险法中关于告知义务的规定,必须从这几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2.
13.
14.
通说认为 ,《保险法》属于保险基本法 ,《海商法》中有关海上保险的规定是《保险法》的特别法。然而 ,从内容和结构上的分析可以看出 ,《保险法》的制定并未实现保险法制的统一 ,反而形成了陆上保险合同法与海上保险合同法二元并立的基本框架 ,《海商法》中有关保险的规定与《保险法》并非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而是相互独立、并列存在的两个体系。明确这一点 ,对于我们纠正某些观念上的误区 ,正确适用法律 ,完善我国的保险法制都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15.
16.
对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前半段未解除保险合同不得直接拒赔的规定的理解,应体现保险法第十六条蕴含的最大诚信与利益平衡目的。认为解释第八条前半段不解除不得拒赔的规定适用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所有情形,将使《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后半段以及第四、五款保险人拒绝赔偿权的规定成为具文。主张可以选择适用保险合同解除权与撤销权来解决超过二年不可抗辩的客观期限问题,将使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限制保险人解除权的规定虚置。因保险受益人故意拖延不报保险事故超过二年解除不可抗辩期间的,保险人可以适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附解除条件合同的规定,主张对方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合同失效。 相似文献
17.
论违反海上保险合同中的保证的法律后果”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在我国海上保险实务中 ,保证被称为“保险单特款规定”。我国海上保险法中关于保证的规定源于英国法 ,而且我国的该项法律制度仅存在于我国《海商法》中 ,在我国《保险法》和其他民事法律中均没有涉及。即使在《海商法》中 ,关于保证的规定仅限于第 2 35条这一简单规定。本文主要讨论了我国海上保险法中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这一问题 ,并提出了作者的观点。 相似文献
18.
《保险法》第16条中被误读的“告知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界和立法者对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18条和第20条的不充分理解,导致我国《保险法》第16条一直被误读为关于告知义务(披露义务)的规定,但其规定实为陈述义务(实答义务)。这种误读根源于英国保险司法实践长期对保险人的抗辩策略的迁就。不过,这种误读导致的我国《保险法》对披露义务(告知义务)的立法遗漏,碰巧歪打正着顺应了披露义务的软化这一当代保险法发展趋势。然而,《保险法》第16规定保险人解除合同,则与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不协调,不利于实现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这一修法目标,也偏离了英国保险法和合同法中的合同效力异动规则;将其修正为撤销合同则可矫正这些弊端。 相似文献
19.
保险资金的有效运用,在现代保险业乃至金融业的发展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现阶段我国由于缺乏法律上的严格规范,出现盲目投资,形成大量不良资产,产寿险资金混用,投资效率低下,造成保险业经营困难。各国保险资金运用规范。我国应允许保险资金运用于优质的公司债券、股票、不动产等,将比例限制引入保险法律之中。建立完善的保险资金管理体系,以法律规范行为完善资金管理体系和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2):3-5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一般规定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