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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89 毫秒
1.
"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一种后现代主义视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文忠 《河北法学》2005,23(5):86-91
如何坚持法律的正义准则、确定司法过程中的法律价值准则是司法改革的中心问题.法律的实体正义正被解构和反思,人们开始思考行动中的法律正义,关注程序正义.后现代主义的思想家试图从现象学或者语言学等不同的角度找到一条立足于程序正义的出路,但是由于程序本身的微观性、个体化,寻找程序正义本身的道路必然是漫长的.  相似文献   

2.
论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蕴涵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肖建国 《法律科学》2002,6(3):101-112
民事举证责任分配是由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和诉讼政策三方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其中 ,结果责任主要由民事实体法预先静态地配置 ,反映实体法的价值目标 ;行为责任由民事诉讼法概括地规制 ,体现程序公正和诉讼效益的要求 ;而法官则在个案中审时度势 ,依法律的精神、公平正义的基本观念 ,对预置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作出微调。  相似文献   

3.
The criminal defence lawyer has been an integral component of adversarial criminal justice in England and Wales for nearly three centuries. However, over the last two decades this essential role has changed substantially, affected by a changing culture in the law and procedure governing criminal justice in this jurisdiction. This article argues that the criminal defence role has been pulled away from its traditional adversarial roots through a process of subtle and gradual change, pursued by the Government and the Judiciary. The article outlines a normative framework, entitled the ‘zealous advocate’ model, describing the ‘traditional’ role of the criminal defence lawyer; discusses ethical conflict and its growing significance; and examines how legislation, case law and funding have gradually moved the defence lawyer away from a ‘client-first’ style of representation. It concludes by considering the potentially significant implications of such a change in the role for both fair trial rights and adversarialism in England and Wales.  相似文献   

4.
左卫民 《法学研究》2010,(4):149-158
对抗化的量刑程序改革试点效果不尽如意,某种程度上可以归因于制度改革所赖于支撑的理论根据。该理论认为,量刑制度的主要问题是量刑程序不公正,解决之道是借鉴英美模式,建立对抗式量刑程序。然而,真正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乃至广泛质疑的是量刑不均衡与量刑僵化问题,这主要是实体法问题;认为英美法系在传统上采用对抗式量刑程序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英美法系量刑制度与实践的误读。未来的量刑制度改革应以实体性改革为主,程序性改革为辅;而在量刑程序改革方面,不宜大改,可以小改或微调。  相似文献   

5.
程序正义概念与标准的再认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程序正义是一种法律理念 ,即任何法律决定必须经过正当的程序 ,而这种程序的正当性体现为特定的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授权所作出的与程序有关的行为。程序正义的标准最值得注意的是程序规范的严格遵守和主体评价两个方面。既不能以实体的正义作为参照去评判程序的正义 ,也不能以程序的正义作为基准去决定实体的正义 ,实质正义才是唯一的选择。  相似文献   

6.
黄伟明 《法学论坛》2005,20(6):84-88
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是当前人权保障的首要内容。人权的基本含义是保护个体不受任何外来势力的命令和剥夺,自由体现自己的意愿。但具有抽象人权和具体人权的双重属性。个体人权到集合体人权的发展体现了人权内容的可变性。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侵犯现象不仅普遍存在,而且具有多样性。加强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要全面树立人权保障观念,正确处理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关系,完善和正确适用刑事程序制度和刑事实体制度。  相似文献   

7.
尹宁  潘星容 《政法学刊》2009,26(6):52-56
实现公正是法哲学的核心问题。在我国推进法治建设的今天,尤其是目前正处在转型时期,各种利益纠缠在一起,在这样一个价值观剧烈冲突、客观标准剧烈变动,对于实体是否公正不好判断的情况下,程序上的公正就尤为重要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发生冲突时,应有正确的价值选择以期实现司法公正,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相似文献   

8.
中美两国司法理念的比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从五个方面对中美两国的司法理念进行了比较。美国的司法制度体现了程序公正优于实体公正、普遍正义优于个案正义、法律真实优于客观真实、法律调整优于调整法律、服从法律而非服从民意的司法理念。而中国的司法理念在这五个方面与美国的司法理念差别很大。  相似文献   

9.
罪刑法定原则论纲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根本原则,它存在的形式前提是宪法中规定的法治原则,而实质前提则是民主主义与自由主义。作为刑法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在形式上表现为四个派生原则,在实质上就是人权保障原则。由于两大法系对法治主义理解的不同,所以罪刑法定原则在大陆法系表现为面向实体的原则,而在英美法系则表现为面向程序的原则(实体的正当程序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首先是作为立法原则,其次是作为司法原则,其不是实现在刑法运行的某一阶段,而是实现在刑法运行的全过程中。  相似文献   

10.
黄克功杀人案发生在陕甘宁边区成立后不久。边区司法机关仅用六天时间,便完成了从案件的侦破、起诉到审理、判决和执行的所有程序,为陕甘宁边区的司法公正,从效率、民主与人权保护等方面,确立了标准。在缺乏明确的实体法及程序法规范的情况下,边区高等法院通过对此案的审理,创设了人民群众民主参与刑事案件的陪审制度和公审制度、边区高等法院对重大刑事案件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制度、法律适用主体的平等原则等重要制度,体现了边区在特定历史条件和战争环境下实现司法公正的独特方式,对革命法制的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中的五个矛盾及其化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以下五个矛盾:一是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前提与压制型法之间的矛盾,二是认罪认罚从宽的合意基础与实体真实原则之间的矛盾,三是不规范的从宽处罚与刑事法基本原则之间的矛盾,四是“检察官司法”与法官中立裁判原则之间的矛盾,五是简化、速决的一审程序与续审制的上诉审构造之间的矛盾。出现这五个矛盾的原因在于,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行环境的基础性诉讼制度不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设计缺乏系统思维和整体考虑,相关的配套措施不完善。要化解上述矛盾,必须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刑事程序正当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公正与效率总体平衡的制度规范体系;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不因追求司法效率而损害司法的基本公正。  相似文献   

12.
杨帆 《政法学刊》2001,18(5):30-31
公正是刑事司法活动的最高价值目标。起诉作为刑事诉讼中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环节,其公正价值包括二层含义一是实体公正;二是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是指在起诉阶段正确认定案件事实,运用法律。程序公正强调在起诉阶段加强对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共同作用,相辅相成.  相似文献   

13.
陈瑞华 《法学研究》2007,29(3):113-132
以无罪推定、程序正义为标志的传统刑事诉讼理论,建立在国家与被告人具有相互对立的诉讼立场的基础之上。在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情况下,这种对抗性司法不具有存在的基础,国家与被告人具有进行诉讼合作的可能。在此前提下,国家追诉机构与被告人经过协商、妥协而进行的诉讼合作,具有"协商性公力合作"的特征;被害人与被告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则属于一种"私力合作模式"。相对于对抗性司法模式而言,合作性司法已经初步形成了一种相对独立的理论框架,那就是实用主义的利益观、建立在诉讼合作基础上的司法正义观,以及独立于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第三种法律价值观。  相似文献   

14.
The procedural justice model has been widely used as an explanation for understanding legitimacy and compliance with the law, particularly within the context of policing. Central to this model is the importance of procedural fairness—in which the treatment of citizens and offenders by criminal justice agents can play a key role in building legitimacy and influencing compliance with legal rules and values.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rocedural fairness and legitimacy within the context of corrections. Drawing on data from a longitudinal survey of more than 3,000 prisoners across England and Wales, we identify an important link between procedural fairness and prisoner perceptions of legitimacy. We further examine variations in legitimacy in terms of individual prisoner characteristics, conditions within prison, as well as differences between prisons.  相似文献   

15.
16.
"吴英案"在羁押、律师会见、开庭准备、涉案财产处置等环节存在诸多程序违法问题,使该案深陷舆论漩涡。这一场民意与司法的激烈博弈,将我国刑事司法过程中的程序问题暴露无遗。表征法治文明程度的程序正义,不仅能从维护法的独立性、促进实体公正性、保障法的安定性等方面提升民众司法的品质;而且能从促进实体结果被接受程度、吸收败诉方的不满情绪和提升对司法信任度等方面促进民意趋于理性。  相似文献   

17.
从程序法、证据学以及司法改革的角度切入错案防止问题是必要的,但实体法也应该为减少错案贡献自身力量。合理的刑事实体法理论,必须考虑方法论的合理性,必须考虑司法规律、司法逻辑,必须有助于解决某些司法难题,以最终实现人权保障的目标。以刑法为切入点,要防止错案,最为根本的是要坚持刑法客观主义立场。在这一立场指导下,形成客观优先、分层次判断、实质判断的刑法方法论及相应的司法逻辑。刑法基本立场、刑法方法论、刑事司法逻辑三者之间应该具有内在统一性。为此,有必要对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说进行改造,确立客观要素在犯罪论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优先性,将传统上的主观判断尽可能还原为客观判断,并建构判断主观要素的"客观标准",建构阶层的犯罪论体系。蕴含在新的理论构造背后的刑法基本立场、刑法方法论作为一种观念形象,对于合理的司法逻辑的形成必定会发挥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18.
周以婧 《行政与法》2014,(3):116-121
律师职业自产生之初就与正当程序有着紧密联系,正是程序正义赋予了律师职业以内在的价值追求.但现今的中国刑事辩护律师却处境尴尬:他们参与刑事辩护率低迷;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权利难以保障;有时深受社会公众与媒体舆论的怀疑、攻讦,甚至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一系列问题表明,刑事辩护作为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正日益失去其维护司法公正的的意义和作用.因此,要突破律师现今面临的种种困境,必须在现念上和制度上进一步落实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19.
民法典为民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更加充实和完善的实体法根据。基于民事审判方式在民事审判程序运行中的特殊地位,民事审判方式也应为民法典的实施作出相应调整。我国传统的民事审判方式是在较长时期实体法缺失或很不完善的法制环境下的产物,由此也就形成了虽追求纠纷解决结果,但却不在意深究请求权基础和法律推理逻辑的"散点式审判方式"。民法典作为体系化的、自洽的实体权利义务根据,为法律审判的"三段论"推理提供了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民法典实施的强大社会"气场"也必将有利地驱动民事审判方式再次进行调整,转向以明确原告实体请求权有无为中心的"聚焦式审判方式"。这种转向使得整个民事审判过程将始终围绕着实体请求权基础、请求权要件事实展开审判活动,从而实现了程序法与实体法的有效贯通和对接。使得以实体请求权及要件事实为中心的聚焦式审判能够更精确、细致地进行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并催生更具技术操作规范的"要件审判法",从而能够更有效率地解决纠纷,让人们真切地感知到个案解决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20.
举证时限制度的冷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价值目标上,举证时限制度不仅偏离实体公正,而且不可能真正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不能真正体现和实现程序正义.大陆法系国家几乎找不到类似中国举证时限的立法体例,英美法系国家有举证时限,但其是以陪审制和漫长、充分的证据开示为依托的,且设立举证时限、证据开示的真正目的不是在于提高效率,而是发现真实,破除"竞技论"的弊端.如果说我国的举证时限制度是属于外国制度的大胆引入,那么,忽视了其制度背景和功能实质的移植是难以达到立法目的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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