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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及其意义 1987年,劳动教养立法就列入了我国的“七五”立法规划,1991年和1995年又分别被列入我国的“八五”立法规划和“九五”立法规划。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局、原国务院法制局和全国人大为劳动教养法的出台,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但劳教立法十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劳动教养立法最为缺乏的是有力的理论支撑。虽然,从表面上看,劳动教养法典起草过程中,遇到的最主要和最棘手的问题是有关部门权力和利益的分配与协调。实质上,这些问题如果不首先从理论上即学理上给予说明,就会导致在立法上,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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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立法上,我国刑法中受贿罪的主体构成,经历了由刑法颁布时“国家工作人员”这种一元化的自然人到《补充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再至《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这样多元化犯罪主体构成的变化发展过程。 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赃款、赃物没收,公款、公物追还。”该法第8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仍然规定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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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外开放的30年中,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中国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此同时,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也随之得以产生和发展,并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框架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改革当初以企业立法形式确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已不能完全适应中国当前改革开放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需要。在世界贸易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下,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必然地会从目前实行的“双轨制”企业立法阶段发展到国家宏观调控立法阶段的外商投资法典制阶段,从而使外商投资者和中国国内的各市场经济主体一样,在中国享有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国民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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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当执政党提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时,特别强调要“提高立法质量”,这与以往单纯提出立法目标相比迥然不同。其后在21世纪头十年,“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执政党报告中被屡屡提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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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的2006式进行曲已经奏响.
在3月中旬结束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大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计划审议的立法项目,他说:2006年,是“十一五”时期的开局之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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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职业安全卫生立法及监管模式经历了“详述性”立法、“命令与控制”模式向“概括性”立法与“合作监管”模式的转变,前者具有要求明确、便于遵守与适用的优点,但会导致法律过于繁杂、过于依靠监管、抑制了义务主体能动性等缺陷;而后者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前者的缺陷,但又可能带来新的问题,即过于依赖义务主体的自律,因而可能带来潜在的安全风险.我国当前的职业安全卫生立法在某些方面过于原则,在某些方面缺乏应有的灵活性,我国“命令与控制”式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管模式也存在一定不足,今后的立法或修改法律应当将激发义务主体的能动性作为重要目标、采取“综合性”立法模式并调整现行监管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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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研讨“农业遗传资源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3年8月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与“行动援助”在京举办了一次关于“农业遗传资源权”的研讨会,来自北京、南京、武汉、昆明等地十余位专家、学者、有关官员,就“农业资源权”的概念、权利主体、问题与对策等踊跃发言,呼吁公众关注这项权利,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推动相关立法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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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倍受瞩目的《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税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立现代法人税制的要求,以统一法律、公平税负、完善税制、促进发展为立法精神和指导思想,在纳税主体制度、税率制度、税基制度、税收优惠制度、反避税制度、徵管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多项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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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环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既要强调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也要强调对民营企业不法行为的约束第一,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主体立法。现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规范和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一是《暂行条例》从“补充论”的指导思想出发,过分强调了民营企业中的雇佣关系特点,忽视了民营企业中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区别,没有把立法重心放到对这三种企业各自内部关系的规定上,致使企业的内部组织活动无法可依。二是在立法技术上,《暂行条例》重点不突出,致使不少条款与其他立法规定《如税法、劳动法等)相重叠。三是民营企业适用《暂行条例》,其他企业适用其他立法,致使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之间缺乏必要的公平竞争规则,民营企业资本外流、一些民营企业投资者竞相取得外国护照和绿卡、民营企业抢戴“红帽子”、冒充集体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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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简易立法程序的司法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一、引言远古以来,各国行政机构一直发布着大大小小的抽象行政行为,其中有些在今天被称为“行政立法”活动。即使在现代西方式议会完全发展之后,“行政立法”也远未退出历史舞台。相反,在近几十年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甚至有架空议会立法的趋势。虽然在等级上处于劣势,但行政立法行为在数量上是议会立法不能望其项背的。正如斯特劳斯教授指出,美国今天拥有:(1)一部人民批准的宪法;(2)上百项民选议会通过的立法;(3)上千项由政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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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刑事立法的特色●中国民航学院社科部杨惠一、近代刑事立法概况从清末经北洋政府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国近代刑事立的历程是曲折而艰难的。1901年清廷发布“新政”诏旨,开始了为期十年的变法修律活动,中国近代刑事立法的序幕,也在清末“新政”“预备立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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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应确立二元民事主体结构--以"非法人团体"问题为中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法人团体”主要是立法政策导致的“法人”概念未能涵盖所有团体主体所致 ,并非因为存在自然人、法人之外另有民事主体的观念。“法人”概念应指代所有作为法律主体之团体 ,我国由于特定立法目的限缩了“法人”概念的指代范围 ,导致了我国“非法人团体”问题的特殊性。民法典应采用“大法人”概念 ,将非法人团体归入“法人”之中 ,建立自然人、法人的二元民事主体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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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俄罗斯政府推动下,俄罗斯企业社会责任在过去近十年内出现了一个新发展.俄罗斯与中国有着类似的转型背景,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方面很大程度上受政府的影响,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方式.俄罗斯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过程中政府在承担主体上注重区分不同类型企业的社会责任分层次履行、在推进主体上以政府推进为主导模式、在推进方式上注重“公私协作”等成功举措及主要经验,对于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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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最早是由1979年《地方组织法》规定的,但是,该法以及1982年宪法中均未界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之间的立法权限划分,2000年通过的《立法法》第67条、第68条对此做了界定.但是,由于《立法法》(2000年)第67条所规定的“特别重大事项”在内涵上的模糊性以及其相较于《立法法》(2000年)第68条所规定事项的主体地位,《立法法》界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的努力难以取得实际成效.学界对“特别重大事项”的内涵、性质以及界定其范围的必要性等问题的理解不甚相同,各地界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的方式、界定“特别重大事项”的方式也迥然相异.对“特别重大事项”的来源、性质以及界分“特别重大事项”范围的主体需要明确,对界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的方式及路径也需要作出厘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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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宪法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总被引:40,自引:3,他引:37
2004年我国的宪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公共利益”的概念和制度。但由于其主体和内容的不确定性,需要对其内涵和外延作出必要的界定。我国宪法上的“公共利益”主要体现在征收和征用补偿条款中,但由于普通立法中“公共利益”缺乏明确性及相应的制度配套,导致实践中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和城市房屋拆迁中对“公共利益”把握的缺失和“稀释”,对此,应当通过违宪审查和宪法委托的制度,使普通立法中的“公共利益”具有合宪性和明确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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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动物在生态环境秩序中的该当定位是环境法典编纂契机下的中国问题。动物主体地位法定化不仅是动物伦理地位历史演进的必然趋势,也具有法哲学上的正当性和现实必要性。目前,动物主体地位法定化之所以“不可能”是因为动物完全主体论和限制主体论的“不可行”,而这两条进路不仅误读了动物主体地位法定化诉求的原初意旨,还忽视了动物作为平等道德主体不可类人的伦理事实。动物主体地位法定化并非是要在形式上仿人法逻辑“学样”,将动物硬性纳入人法制度体系,而是要在人类族群内部以最高权威性规范的形式表达对另一个族群作为平等存在的理性尊重和正当权利的保护愿景。象征性立法是一种内蕴正当性的立法模式,通过象征性立法将动物主体地位法定化不仅可以通过价值宣示表达人法对于动物作为平等存在的理性尊重,还可以通过价值建构重塑人类动物权利保护意识和行为,进而提供动物权利保障的“潜在实效性”,是动物主体地位法定化的可行方案。如此,也恰可启发中国环境法典自然生态保护编的编纂者所秉持的理论前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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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30日,随着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落下帷幕,孕育了十多年之久的《反垄断法》完成了最后的分娩。
从政府部门到普通消费者,从国内企业到跨国公司……反垄断立法进入公共视野那一刻起,就触动了方方面面的利益和权力,从立法时机到行政垄断,从规制并购到执法机构……纽缠着诸多矜持与冲突的反垄断立法,一直持续着高温不退的立法争议。
尽管立法过程颇多曲折坎坷,但毕竟中国拥有了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对于中国的市场经济进程和法治建设道路而言,这都是个标志性的事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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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年经济法理论研究的缺陷就在于囿于对变动中的经济体制的阐释,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它奠定了坚实的立足点。现在法学界所公认的基本法律部门的划分原本就没有统一的标准,“为经济立法”则是一个崭新的标准。应当在归纳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上,根据既尊重法律传统又从实践出发的原则,通过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区分(因为这三者天生就有界限不清的可能性),合理确定经济法在理论上、立法上的内涵。 一、十余年经济法理论研究的反思 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一词源于西方。所谓的“经济法”产生之前,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已有完备的民商事立法和行政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