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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对好意同乘侵权责任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法院裁判的依据和尺度差别较大。好意同乘侵权责任中面临着同乘人损害填补与行为人好意施惠的价值冲突,平衡运行人与同乘人的关系,合理分配责任承担,是解决该价值冲突与法律纠纷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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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共同侵权行为,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行为,而给不特定的人造成实际损害,共同承担的一种连带民事赔偿责任。侵权连带责任从不同侧面呈现出各种特征。主要是:责任承担具有法定性;责任适用范围的广泛性;责任成因的特殊性;责任承担外部整体性;责任承担内部求偿性;责任排除的举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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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侵权责任是因产品的缺陷所造成的对生命、身体、财产权及其它权利的侵害,应由与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系列过程相关的人或单位向消费者或第三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产品侵权责任有特定的构成要件,并存在一般与特殊的两类抗辨事由。在我国,产品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应以过错推定原则为主,公平责任原则为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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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就其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形.对于作为的行为造成损害,在赔偿责任的承担上,立法规定得比较明确.<行政诉讼法>设专章规定了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涉及行政侵权的主体、内容、责任原则等方面.<国家赔偿法>进一步对行政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赔偿范围,赔偿的方式、标准,请求赔偿程序乃至赔偿经费的来源等具体问题作了规定,完善了行政赔偿制度;而行政不作为侵权造成损害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在立法上不甚明确规定.因此,确认行政不作为的侵权赔偿责任,较之确认行政作为赔偿责任,遇到的问题更多,也更难以把握.本文拟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行政不作为侵权引起损害后果的赔偿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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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客第一案”引发了人们对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的法律责任问题的思考。网络服务提供者中的网络内容提供商是网络服务侵权的主体。网络服务提供商对其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网络内容提供商的侵权责任内容包括著作权侵权责任和因允许他人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侵害第三人利益的信息而导致的侵权责任,其侵权责任为无过错侵权责任。目前我国立法在这方面还是空白,应努力完善相应的立法及其他行为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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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公务员重大行政过错(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权主要由国家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公务员基本上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不仅使得被侵权人难以寻求有效的救济途径,不利于保护国家利益,也不符合行政法实现公平的价值取向。设置公务员重大行政过错的侵权赔偿责任制度能有效促进公务员依法行政,防止公务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充分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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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运动中经常发生侵权的问题 ,体育运动中的侵权行为主要指他人的行为造成的伤害 ,包括可免责的伤害和不可免责的伤害。侵权行为的种类不同 ,所承担的侵权责任也不同。我国应当通过立法对体育运动中的侵权责任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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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民俗活动,应用于许多场合,尤其是在节日燃放,可以增加喜庆气氛.随看现代城市社会基本结构和生存空间的变化,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人身威胁、心理损伤、噪声污染、环境污染,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如何对待传统民俗,如何对民俗文化做出正确、合理的选择,既考验看政府的行政能力、学者的智慧和胸怀,也彰示着全民的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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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酒后驾车致人损害案件呈多发、高发态势,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已经引起法学界的广泛关注。酒后驾车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是一种责任聚合现象,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不仅侵害了公民私权,而且侵犯了国家公权;不仅侵权人应当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而且对侵权人负有监督和保证义务的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运用责任聚合理论对酒后驾车致害侵权责任的认定,应扩大侵权责任人范围,增加致害人的惩罚性赔偿,完善刑事附带民事制度,建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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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现环境责任社会化的立法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传统的民事侵权责任模式在环境侵权领域已存在诸多局限,改变我国原有的环境责任承担模式,取代以环境责任社会化的新型模式,不仅有助于环境污染受害人获得及时和充分的赔偿,使企业避免因侵权赔偿而遭受重大损失;同时也可以通过社会或相关机构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解决环境领域出现的赔偿责任失衡的严重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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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违反勤勉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破产管理人违反勤勉义务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以及主观过错。这四个要件都应以职业理性人标准加以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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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河北)》2015,(31)
<正>2011年9月24日,郑大伯骑着儿子小郑的摩托车往家里赶,在转弯时不慎与骑自行车的吴女士相撞,吴女士受伤倒地,双方的车辆也有不同程度的毁损。浙江海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事故作出认定:郑大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遇人行横道未减速慢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吴女士横过道路未下车推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2013年11月初,吴女士为主张赔偿,将郑大伯父子和小郑摩托车所投保险公司一并告到了海盐法院。法院最后酌定郑大伯承担事故70%的责任,小郑承担30%的责任,最终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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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建民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05,(10)
本案涉及侵权责任的认定问题.一般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个方面.客观要件包括行为违法、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主观要件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只有同时具备以上四个要件,行为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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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侵权造成对党员和其他党组织相关权益的损害,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党内侵权责任制度。这一制度在很多方面可以借鉴国家赔偿制度的设计,但在责任主体、责任方式、费用来源及处理程序等方面有其特殊性,不可简单地套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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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船舶的侵权适用物的侵权法理论,船舶碰撞的国际公约和各国海商法普遍将船舶直接规定为碰撞的责任主体,然而船舶侵权最终责任人还是要落实在人的身上,适用人的侵权理论。但是《海商法》以及《1910年碰撞公约》都是将船舶列为侵权行为的主体。所以本文结合《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以及当代侵权法的发展趋势,结合传统侵权理论——实际控制论及当代侵权理论——实际受益论,浅析船舶碰撞责任的承担主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