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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在当事人自愿和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问题达成协议,合情、合理、合法地解决民事争议的诉讼活动。应当说,长期的司法实践证明,调解制度有利于迅速解决民事纠纷;实现公正、效率的执行;节约诉讼资源。然而,这项制度已经暴露出许多现实问题,如地方保护;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等。我们需要尽快完善民事诉讼调解程序,以更有效快捷地实现司法正义。  相似文献   

2.
美国法院附设调解是当事人之间运用协商方式在中立第三人(调解人)的帮助下达成和解的纠纷解决方式,它可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种类型.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与美、日法院附设调解制度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我们应当从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建立前置性调解程序;遵循自愿、合法与效率的原则;赋予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等多方面来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3.
1991年4月公布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在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基础上,对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作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本文拟根据民事诉讼法中有关调解方面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就确定自愿合法调解原则的必要性、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实践中搞好诉讼调解应注意的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的一种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 所谓自愿,是指是否进行调解,开始调解后是否坚持调解以及是否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审判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进行。所谓合法,一是指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政策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也不得显失公平。二是指调解的程序合法。如调解前必须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调解必须在查清事实后才能进行,等等。  相似文献   

4.
行政调查取证行为须受职权法定原则与比例原则之拘束。在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过程中,复议机关与人民法院可以依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证据自由心证规则对行政机关所收集的证据进行合法性审查与证明效力判断,以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杜绝诱导型调查行为的泛滥,我国可以通过行政程序制度、行政证据制度与政府财政制度的相关改革,构建遏制行政调查权力滥用的行政法制度。  相似文献   

5.
社会生活中的许多刑事案件很多是由普通的民事纠纷恶化形成.自愿、公平、合法、平等地进行调解并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实施民事调解制度的重要原则.自觉运用调解制度,防止民事纠纷的恶化,维护社会的稳定,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和普通公民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作为行政诉讼领域特有的证据规则之一,案卷外证据排除规则集中体现了行政诉讼司法复审的本质要求,是指法院不得以当事人在行政程序中未提出或未收集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案卷外证据排除规则的研究应从其意义和要求入手,进而对我国现有相关规定进行评析,最终应该尽快出台行政程序法;在现行行政诉讼法中明定案卷外证据排除规则的含义、属性和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7.
一、关于行政案卷排除规则 证据必须经过法庭审查才能作为定案根据,这是诉讼公开和保护当事人知情权和质辩权的需要,也是保障审判公正的重要程序要求。有学者认为,证据必须经过质证才能作为定案根据不仅是行政诉讼的要求,也是行政程序的要求。为了保护当事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参与权,行政诉讼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不但应当遵守先取证后裁决的行政程序原则,而且必须经过当事人的口头或书面的质证,否则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复议机关在复议期间收集的证据,因不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且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经  相似文献   

8.
为了排除我国不合法取证现象,惩罚犯罪,保障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应建立符合国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体系,完善案件取证规则,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配套机制,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使取证工作向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的方向发展。文章在分析国内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学说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9.
2014年《行政诉讼法》确立了有限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其在解决争议、消弭冲突方面作用显著。但也暴露出调解书案件事实陈述过于简单、行政机关随意改变行政行为、以调解结案为由不公开行政调解书等问题。这些问题源于调解与案件事实认定、裁量权与处分权以及调解的保密与公开等关系上的认识误区。为了规范行政诉讼调解之适用,应当确保在行政诉讼调解之前完成证据交换与质证以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强化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内容的审查,对涉及第三人或公共利益案件的调解进行特别处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态度对待行政调解书。  相似文献   

10.
对民事调解案件进行检察监督不违反当事人处分原则,符合<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精神,与诉讼经济原则也并无矛盾.检察监督的范围,应界定在调解案件违反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的基础上,监督宜采用再审检察建议的形式.  相似文献   

11.
沉默权并不能排除口供的证据性质 ,出于自愿的被告人供述 ,以及被告人自我辩解 ,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的被告人 ,不应当将消极对抗作为唯一的选择 ,只要在非强迫情形下 ,积极的行动往往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 ,选择了消极对抗的被告人 ,也应当负担合法的风险  相似文献   

12.
中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现状与课题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对制度的设计者来说 ,建立完备的行政纠纷解决方式的体系 ,是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为制度的使用者考量 ,也应建立多种纠纷解决方式 ,从而落实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面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出现的困境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重构需要解决一些重要的课题 ,如在调解中怎样实现自愿与平等协商 ,如何实现调解与审判的协调 ,如何保障当事人的反悔权利以及和解契约的拘束力问题等等  相似文献   

13.
公安行政执法权力的良好运行需要以完善的法律制度为基础。公安行政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是在"审判中心主义"改革背景下,实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法律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公安行政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整体框架并未搭建,具体规则亦有很大欠缺。应统一行政瑕疵证据的认定和补正规则,以完善公安行政非法证据制度体系。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为内容建立明确的行政执法非法证据排除体系。将自由心证规则引入行政法领域。  相似文献   

14.
当今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大都制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一种特殊的侦查措施,技术侦查获取的证据,也应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域外法治国家对非法技术侦查证据排除制度做了大量有益尝试,在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非法技术侦查证据进行排除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我国在法制层面上对技术侦查获取材料赋予证据资格和对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确认得较晚。通过比较考察两大法系代表国家非法技术侦查证据排除制度,可以为我国非法技术侦查证据排除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供有益思路。结合我国法治现状,我国应确立最后手段原则,完善技术侦查措施程序设计,并建立强制排除与裁量排除相结合的非法技术侦查证据排除制度。  相似文献   

15.
现阶段我国已经建立了基本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制度体系,但由于缺乏详细的配套规则,在一些具体问题的理解、运用上,司法机关之间、司法机关与当事人之间容易产生认识上的分歧,影响法律的正确适用,给审查起诉阶段的检察办案人员带来极大困扰。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细化与完善,不仅有助于检察人员正确运用程序设计,确保案件质量,更有利于充分发挥规则效用,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6.
法院调解制度是构筑在自愿及合法原则之基础上的。违背人权的“强制调解”现象也不是由法院调解制度本身所导致的。我国应该从重视人权保障的角度来改革和完善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7.
确定举证责任规则,应当考虑各方诉讼利益与提供证据的可能性.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原告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等负举证责任;原告对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曾经申请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自己具有法定资质或者享有法定权利等主张负举证责任.原被告双方对各自主张的其他待证事实负举证责任.第三人提供证据证明行政行为合法的,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法院依法组织当事人提供、交换、补充证据,特定情况下可自行收集证据,但不得收集证据来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证据合法性的标准是由法律所规定,它体现立法者对刑事证据的干预。合法性的标准要求刑事证据的法律规范具有理性化。对于证明能力,法律上有两种限制方法。刑事司法人员在判断刑事证据合法性时要注意,内容和形式不合法的刑事证据应予以排除;收集与提供主体不合法的刑事证据应予排除;收集或提供的程序、方法、手段不合法的刑事证据应予以排除。建立与完善我国非法刑事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应是立法机关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9.
201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要求法院和法官们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从中央到地方再度广泛掀起调解热。然而时下"调解优先"政策不仅不能保障调解制度充分发挥其纠纷解决功能,反而会异化调解制度,催生新的弊端。正在审议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增加"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规定,值得深思。值此民事诉讼法修改之际,笔者认为,应当废调解优先政策回归自愿、合法调解政策,并将其在民事诉讼法法典中进一步强化和明确。  相似文献   

20.
行政非法取证行为是对依法行政的极大破坏。必须合理确定行政非法证据的内涵,其包括两大类:以法律明确禁止的方法收集的非法证据,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收集的证据。在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关于非法证据效力的基础上,应当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原则上排除非法证据,同时设置例外情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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