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刑事上诉审的程序简化是在确保刑事上诉审纠错功能正常发挥的前提下进行的。刑事上诉审审理方式之复审是一种普通模式,续审则是一种简化模式。从复审到续审是刑事上诉审程序简化的必然路径。当然,复审、续审不仅是就事实审而言的,也是对法律审而言的,而且无论复审、续审,都适用直接言词原则。我国应当确立续审原则并由刑事诉讼法对事实审与法律审的具体方法予以确认。在审理范围的简化上,应废除全面审查规定并确立二审不超越上诉、抗诉请求范围的规则。  相似文献   

2.
二战以来,大量案件对美国传统的联邦上诉审程序形成了严峻的考验,联邦司法系统为此采取了诸多措施以增强上诉审程序的运作效率,提高其案件处理能力。在上诉审程序本身的运作上,口头辩论的适用范围和实践都受到严格限制;判决意见书是否公布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且其公布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审判组织的构成方式也逐渐多元化,其他上诉法院的法官可以参与组成合议庭,而该上诉法院的全体法官也可能同时参与案件的审理。在上诉案件的管理机制上,大量公务律师被聘请来负责审判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以使上诉法官可以腾出精力专注于案件审判,同时,上诉法官被要求负责案件流转的全程,降低甚至消除因为上诉程序本身所造成的案件拖延。  相似文献   

3.
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程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有罪答辩程序 ,该程序迎合了当今国际刑事诉讼立法的发展趋势 ,在我国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具备构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同时 ,还必须建立相应的配套机制 ,真正实现公正和效率两大诉讼目标。  相似文献   

4.
公正和效率是两项难以兼顾的司法价值追求。认罪案件简化审程序在分流案件,节约司法资源上有其重要的作用,认罪案件简化审程序如何在提高诉讼效率的同时,实现公正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通过对认罪案件简化审程序中采用的证明标准和证据要求进行新的构思、设计,可以最大限度的体现认罪案件简化审程序的公正和效率。  相似文献   

5.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优缺点并存,并不一定利于刑事案件的正确解决和对被害人利益的保护,有违诉讼公正的原则.因此有必要借鉴刑、民分审制度的合理之处,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通过刑民分审还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解决被害人的损害赔偿问题.  相似文献   

6.
死刑案件第三审程序是权利型审判程序,其基本要素也要相应地做出符合权利型运作的规律要求。中、高级法院的法官参与三审合议庭审判有其合理性和科学性,排斥了非专业人员参与案件的审判,提起第三审程序的主体应包括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和检察机关。合议庭审理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不必局限于事实审或法律审,应坚持诉审一致原则,充分体现对当事人权利的尊重和现实救济。  相似文献   

7.
民事上诉审程序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两审终审制度的具体体现 ,目前由于我国现行民事上诉审程序中对上诉的不加限制和对上诉性质规定不明确 ,造成了很大的弊端。建立和完善上诉审程序及再审程序 ,则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条路径。  相似文献   

8.
普通程序简易审和简易程序普通审是两种不同的审理方式,其追求诉讼价值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普通程序简易审主要追求司法效率价值的实现,但同时应注意司法公正的保障;简易程序普通审追求公正,但应同时兼顾效率。应通过对当前诉讼制度的完善,力争达到公正和效率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诉讼繁简分流程序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提高诉讼效率 ,必须对诉讼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简易程序 ,存在着适用范围较小、形式单一 ,程序不够简化等问题 ,不能满足诉讼实践需要。为更有效的实现繁简分流 ,必须构建多种形式的简易程序、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并充分利用庭前准备程序 ,增强繁简分流的可操作性。立足于当前审判实践 ,应当采取加强庭前审查工作 ,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和刑事二审简化审等现实举措  相似文献   

10.
析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被告人认罪的普通程序的案件适用简化审,对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具有积极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简化审理启动难、审理华而不实及效率不明显等问题,需要加以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受笼统立法模式影响,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并未对缺席审判制度的适用程序进行详细构建,目前相关司法解释尚未出台,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主要程序即审前程序、审理程序、执行程序存在立法规定含混、阙如以及难以应对司法实践等问题。为确保缺席审判程序下被告人受到公正公平的对待与审判,保障缺席审判制度的有效运行,应考量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程序特殊性,进行系统的程序构建,强调审前程序的过滤、把关作用;明确审理程序,保证程序的公正有效运行;完善执行程序,保证判决的实现,从而规范和完善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避免刑事缺席审判成为只停留在纸面上的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2.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由于法律对调解的具体程序规定得不够完备,导致在实践中调解与庭审关系不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调解程序存在某些冲突。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确立调解的价值取向,其次要从立法上完善离婚案件中适用调解的程序性规定,建立先调后审,调、审分离的运行机制;再次要提高法官素质,继承和发扬我国审判方式的优良传统和做法。  相似文献   

13.
以法院庭审为界限,庭审之前的准备程序称为刑事审判前程序,庭审之后的程序,称为刑事审判后程序。这样划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对辩护律师开庭前后的诉讼活动进行区分。应将辩护律师在休庭后择日宣判、一审判决送达后到上诉程序启动前以及死刑复核等阶段的诉讼活动纳入到刑事审判后程序中,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探究这一程序中辩护律师介入的立法缺陷、具体路径以及实践操作等层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速审权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在我国存在适用的法律空间。然而,我国诉讼拖延问题严重,且当被追诉人遭受诉讼拖延时没有相应的救济措施,因此在我国确立被追诉人速审权尤为必要。我国可以在法律上明确赋予被追诉人速审权,并规定相关的制度来保障速审权的实现。迅速审判要求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必须摒弃一切不必要和不正当的耽搁,但同时也并不意味着为求速而草率从事,甚至违反刑事诉讼程序而从速。  相似文献   

15.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含义及适用条件 ,决定了适用简化审的提出与具体操作程序有其特殊性 ,在运用简化审时 ,应从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相似文献   

16.
刑事处罚令程序是大陆法系国家迅速处理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的书面审理方式,有效地提高了诉讼效率和保障诉讼公正。我国司法系统正面临着司法资源和案件负担之间越来越不协调的紧张关系,可以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处罚令程序,针对轻微罪案件,设计具有本国特色的刑事处罚令程序,以迅速处理被告人认罪的非自由刑案件。  相似文献   

17.
从博弈论分析,普通程序简化审程序的本质是一项从对抗走向合作的协议,它一方面使被告人获得了从轻处罚的机会,有利于其日后的教育改造;另一方面也使国家节约了司法资源,社会的总体利益得以提升。完善普通程序简易审,应当找出该协议中的利益相关者,并由其进行协商,确保协议的确实履行,才能使该项刑事审判程序实现效率与公正的最佳结合。  相似文献   

18.
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本质透视与程序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缺席审判是在被告人不在场时进行的审判,是被告人违反到庭义务的责任承担方式。缺席审判是为实现诉讼目的不得已的选择,不同于缺席审判制度。刑事缺席审判制度较之其他条件更严格、最具典型性。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基本模式包括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具体运作机制包括程序的启动、审理、判决宣告和执行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是依法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负责刑事和非刑事司法赔偿工作的审判组织.其职责是负责受理和审理赔偿请求人因不服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而提出赔偿请求的司法赔偿案件,并作出相应的赔偿决定.由此可见,赔偿委员会审理司法赔偿案件的程序是决定程序,它是不同于诉讼程序的一种特别程序.对这一特别程序,国家赔偿法未作具体规定.目前,赔偿委员会审理司法赔偿案件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明文规定了赔偿委员会审理案件依法不公开进行,从该规定确定的审理程序看,赔偿委员会审理司法赔偿案件一般采取书面审理方式,而不适用开庭审理方式.这种书面审理方式显然无法全面体现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如何使司法赔偿案件的审理既能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保护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以及复议机关充分行使权利,又具有司法赔偿案件的特色呢?在司法赔偿决定程序中设置听证程序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最佳方式,笔者就此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20.
部分被告人上诉引发的共同犯罪二审案件中,二审法院既要针对上诉人的上诉部分进行审理,也要针对未上诉的共同被告人的犯罪部分进行审理。同时,部分案件中,一些未提出上诉、未被抗诉、未被上诉人上诉的共同被告人亦有参与刑事二审并行使诉讼权利的需求。然而,涉及原审被告人诉讼权利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并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存在着原审被告人对上诉状内容不知悉,二审书面审理时原审被告人缺少表达意见的途径,开庭审理时原审被告人自行辩护的权利受限以及原审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不明确的现实问题。对此,必须保障原审被告人对上诉状内容的知悉权,二审书面审理时应当将原审被告人纳入到讯问对象之中,开庭审理时必须保障原审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权,同时明确原审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方能最大程度上保障原审被告人在刑事二审程序中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