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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人权及人权保护问题,已成为当代政治、法律的一个很有影响的理论问题,也成为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实践问题。其中,诉权与人权保护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人权是一种法律权利,就必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方式不外两种:一种是实体权利,一种是程序权利。如果实体权利受到侵犯,就必须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要求保护。程序权利就成了实体权利得以保护的前提。程序权利的核心又是诉权,因为它是引起诉讼的钥匙和契机。正如《世界人权宣言》第9条指出的,“人人于其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之基本权利被侵害时,有权享受国家  相似文献   

2.
论行政救济的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行政救济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是对行政权力侵犯公民权利给予补救的法律制度的总称。行政救济的原则是指设置和实施行政救济制度所应当遵盾的准则。将行政救济制度作为一个系统,对行政救济制度的原则问题加以研究,有助于立法者理性地审视现有的制度,科学地设置和完善行政救济制度。笔者认为,现代法治国家完整的行政救制度的设置和实施至少应当遵盾以下原则。一、有权利,必有救济原则“有权利,必有救济”原则是权利救济思想和权利救济理论的集中表述。这一原则由来己久,源远流长,而不仅仅是行政救济的原则。然而正是由于这一原则所具…  相似文献   

3.
古代罗马人曾经说过:"有救济才有权利"。公民只有在受到侵害后得到救济,才谈得上享有权利。为了保障必要的救济,现代国家的法律和国际人权公约在规定人的若干权利的同时,把诉诸司法的权利规定为一项公民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八条规定:"任何人在其宪法或法律赋予的基本人权遭受侵害时,都有权享受合格的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出有效的救济"。救济制度是确保人权救济的基本制度,国家赔偿的司法救济制度正是人权保障不可或缺的制度之一。  相似文献   

4.
《法治与社会》2005,(6):4-6
现实中,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在事实上实现绝对不发生侵犯国民权利的事件。当国民权利受到侵犯以后是否能及时有效得到恢复,可以作为一个国家是否存在充分的民主和法制的试金石,这也是一个宪政或民主国家必须作出的承诺。国家赔偿制度是一项具有人权保障意义的司法救济制度,同时也是比较独特的针对公权力的矫正和训诫机制,具有对滥用权力或行政不作为的训诫和矫正功能。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包括国家赔偿制度在内的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写着公民权利的宪法就会变成一张废纸,如果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后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恢复,那就是对人的价值的极大鞭挞,对人的尊严的极大亵渎,对人的基本权利的极大蔑视。国家赔偿制度不仅是人的基本权利的重要保障,而且是公民享有基本权利的保障。《国家赔偿法》是兑现宪法保护公民权的庄严承诺,是国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免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的一道坚固防线。通过国家赔偿法的践行,可以尽快在全社会形成这样一种基本共识:蒙受冤屈的公民,有权以法律的名义向国家讨回公道,有权向国家索赔。国家必须为公权力的滥用、为它的代理者(政府官员和司法人员)制造的冤假错案付出代价,以“国家赔偿”的形式为自己的过错交纳“学费”。  相似文献   

5.
当地救济与外交保护和国际仲裁邹立刚一、外交保护的根据与性质所谓外交保护,是指外国人所属国在其海外国民受到所在国机关和官员的侵害,依照所在国法律用尽了当地一切行政和司法救济仍不能获得补救时,可以采用国家间的程序要求补救的权利。外交保护权作为一国根据属人...  相似文献   

6.
公民养老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也是一项法定权利。有权利必有救济,公民养老权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人民调解救济、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我国公民养老权法律救济制度尚不完善,本文对此进行探讨并提出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7.
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真正的权利。在当今越来越重视人权保护和实现国民自身价值的大趋势下,这也是一个法治国家所必须具备和完善的职责。如果某一权利在受到侵犯之后,受害者根本无法诉诸司法裁判机构,也无法获得任何有效的司法救济,那么,该权利的存在将毫无意义。因此,对  相似文献   

8.
崔军 《中国公证》2011,(11):41-44
第二部分错误公证书法律救济的概念界定、主要途径及意义一、错误公证书法律救济的概念界定救济的概念在经济领域.就是指帮助,使脱离困难或危险的意思。在法学领域.就是指某种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某种行为侵害时.如何纠正、矫正或者补救的问题。错误公证书的法律救济.笔者认为是指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  相似文献   

9.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残疾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权利应该受到法律保障,并且应当有有效的法律救济确保其权利的实现。我国以残疾人为法律保护对象的专门立法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但仍凸显出法律实践困难,法律救济制度不成熟等问题。应完善法律救济体系,畅通信息交互渠道,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提高残疾人维权意识,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10.
行政救济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文章认为行政救济是对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权利给予补救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对行政行为实施法律救济的制度应形成一个系统,并应将行政救济作为一个系统加以研究。对行政救济的含义、特征、分类和行政救济产生、发展的社会历史条件等基本理论加以研究有利于立法者理性地设置行政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1.
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许少波 《河北法学》2005,23(1):47-53
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救济是在法律上对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受到侵害的纠正和补救,它是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的对语,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面对现行法有当事人民事诉权利却没有权利救济与司法活动中司法者侵害当事人诉论权利的现实,为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救济作理论上的论证并促成立法的完善乃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2.
无救济即无权利,只有对基本权利的救济权进行切实的保障才是享有法定权利的根本点和出发点。本文从村民自治选举案进行剖析入手,引出了目前实践中对基本权利救济权淡化的现状,由此去探究救济权淡化的根源以及在现有的法律资源下如何去补救。本文仅本着这一观点展开:对法的“侵犯”并不只是指单纯的违反制定法,对法的漠视才是一种致命的侵犯。  相似文献   

13.
专制时代的人权保护观念薄弱,侦查过程中经常侵犯被侦查人的权利。现代诉讼文明的理念中,人权的保护是正当诉讼的应有之义,所以强制侦查手段的运用一般需要使用证件,紧急情况或法律规定的情况除外。强制性侦查手段本身就是对人权保护的例外规定,因而各国法律几乎都对强制性侦查做出专门规定。令状主义原产生于英国普通法,旨在通过令状的方式实施法律上的强制处分,并对个人权利给予适当的救济,本质上是一种权利救济原则。目前许多国家对强制性侦查采取令状主义原则。广义上的令状主义,是指侦查机关在强制性侦查过程中,获  相似文献   

14.
海峡两岸经过近半个世纪的长期分割,双方不仅在感觉上非常陌生,而且在社会结构、价值观念方面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也相应地带来法律制度的不同。尽管目前两岸关系的发展远不尽如人意,但加强交往、走向统一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因此,了解彼此的法律制度.已经成为非常必要的问题提到日程上来。本文拟对海峡两岸行政救济制度的主要问题作一尝试性的比较研究,以资相互借鉴,弥合差异。一、两岸行政救济制度的基本框架行政救济是指人们因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为,权利或利益受到损害,请求“国家”予以补救的制度。行政救济有广义和狭…  相似文献   

15.
现代以来,不可量物的侵害纠纷大量产生,为了从根本上保护不可量物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多种法律救济手段之间的密切配合。建立开放的不可量物侵害救济体系的目的就是将这些分散的法律救济手段按照一定的逻辑联结方式组合起来,并给予理论上的说明,使之形成一个有机、多元、开放的救济体系。开放的不可量物侵害救济体系包括相邻关系规则、绝对权请求权、侵权请求权以及公法上的权利保护手段等在内的多元法律救济方式。在对不可量物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及其程度进行妥当区分的基础上,通过分别适用上述救济方式,从而实现对其合法权益的严格救济。同时,由于这些多元的法律救济方式之间并不存在着绝对的界分,不同的救济方式既可以合并适用,也可以相互转化,从而避免了封闭性的权利救济模式在具体的权利保护上的缺陷和弊端。  相似文献   

16.
检举人为我国政治、经济生活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其自身权益经常受到侵犯,故应该从保护制度、激励制度、救济制度等方面完善我国现有的公民检举权保障制度。就保护制度而言,我们应该完善检举保密制度和检举人权利保护制度两个方面。就激励制度而言,主要应丰富激励类型,提倡检举贪腐的道德意识以及完善奖励机制。就救济制度而言,应该建立专门救济机关,扩大诉讼途径。  相似文献   

17.
<正> 一、行政法与人权 1、行政法的精髓在于管理行政而不是行政管理。它通过监控行政权,保障公民宪法上和法律上规定的种种权利自由不受非法行政侵害。行政法关注的问题主要是:(1) 行政权的大小;(2) 行政权的运行准则和程序;(3) 行政权侵犯个人、组织的权利时,所给予的纠正和补救。其中,司法审查制度是行政法的核心。 2、国内学界在人权的范围上,尚无可以普遍接受的比较明确的界说。笔者倾向于认  相似文献   

18.
论实施法律援助制度是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援助制度,也称法律救助、法律扶助,是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法律救济制度。主要是指国家在法律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它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上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它作为实现社会正义、法律公正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中国迈向法治社会的战略步骤。 一、从人权到平等权再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人权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说就是为了实现人类的尊严和价值,人所应当享有或实际享有的权…  相似文献   

19.
人权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人所享有的以生存权为基础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种权利的总和。人权所要解决的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人权的内容(即人权的保护目标),一是人权的保护形式(即人权实现的策略方式)。因而,人权在任何国家都离不开法律保护。人权的内容必须由法律加以确认,人权的实现必须以法律保障为前提。人权的法律保护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国家法律对公民享有哪些人权予以确认,二是建立相应的法律实施制度,以确保法定人权不受侵犯。我国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的法律保护中处于重要地位,起着其他国家机关所不  相似文献   

20.
公民环境权是一项新型基本人权,应该成为法律上的权利和公民实有权利。从其内容体系和性质分析,公民环境权是一种复合型权利,兼具公益性和私益性双重属性。全面构建公民环境权的法律保障体系,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确立公民环境权的完法地位;在环境立法中系统规定公民环境权的具体内容;公益性环境权应构筑以环境法和行政法为主的保障和救济途径;私益性环境权应构筑以民法为主的保障和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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