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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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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洁 《时代法学》2013,11(4):76-84
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独立辩护观,实践中,这已经危及到了律师与被告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以及被告人的利益及其主体地位。由此,有观点认为应改独立辩护观为被告人中心主义辩护观。但是,鉴于刑事辩护工作的专业性与公益性,为维护被告人的实质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行业利益,律师辩护中仍需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因此,律师辩护应遵循相对独立的辩护观,明确独立辩护的具体内涵及其边界。  相似文献   

2.
被告人与律师之间的辩护冲突及其解决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韩旭 《法学研究》2010,(6):143-160
被告人与其辩护律师之间的辩护冲突是我国辩护实践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这一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域外处理辩护冲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当事人主导辩护”模式,另一种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律师独立辩护”模式,两种模式分别有其形成的内在机理和运行逻辑,且各有利弊。我国辩护冲突的解决应当借鉴“律师独立辩护”模式之所长,实现从“绝对独立”向“相对独立”的转型,并通过“辩护协商”的工作机制预防和化解辩护冲突。  相似文献   

3.
死刑案件被告人获得律师有效辩护是法治由形式正义走向实质正义的必然要求,亦是死刑正确适用的重要保障机制。死刑案件律师有效辩护的重要性与缺乏有效辩护的保障机制及无效辩护的现实之巨大反差,使得完善我国死刑案件律师有效辩护制度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实现死刑案件律师有效辩护需要推进死刑案件独立量刑程序的规范化,明确死刑无效辩护的标准,实行死刑辩护律师资格的认定制,确立死刑无效辩护的惩戒及司法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4.
在经过几年的尝试之后,“证据辩护”和“程序辩护”也开始成为我国律师辩护的常规辩护形态。  相似文献   

5.
对于律师独立辩护而言,其具有内在法理支撑及外在依据,在德国等法治进步国家的实际司法运作中也运行良好,在我国也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然而,绝对独立辩护则存在缺失。在律师制度设计的目的方面,在与我国诉讼模式契合度方面,在法律职业主义角度方面,以及在被告人利益保护方面,绝对独立辩护都有不尽人意之处。这也是合理利用律师独立辩护制度的优秀成分,同时对其进行有限制适用的基本理据。因此,在特殊情形下采取律师独立辩护方式,一般情况下采取以被告人为主导的辩护方式是由我国法律制度、法律传统、律师职业素质、职业惯例、职业心理以及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机制等多种因素所决定的,这是基于我国律师执业环境而采取的现实主义的做法。  相似文献   

6.
辩护制度是否完善,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我国律师辩护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在司法方面,都存在诸多需要完善的之处,从而限制了辩护律师作用的发挥。为此,应不断完善律师辩护制度,消除不利因素,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辩护乃至刑事法治实践中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7.
审前程序中的律师辩护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熊秋红 《法律科学》2004,22(5):90-95
被指控人的辩护权是一项贯穿刑事诉讼始终的诉讼权利 ,律师作为辩护人协助被指控人行使辩护权。由于审判前程序与审判程序在目的、地位、结构等方面的差异 ,导致审判前程序中的律师辩护与审判程序中的律师辩护相比 ,呈现出辩护权的有限性、辩护的准备性与独立性、辩护功能的受制性、程序性辩护的重要性等特点。加强我国审判前程序中的律师辩护 ,应当在扩充辩护权、纠正审判前程序的具体定位、调整审判前程序的诉讼结构以及完善强制措施制度等方面做出努力  相似文献   

8.
鞠启 《法制与社会》2010,(36):23-25
从现代刑事诉讼结构和律师辩护制度之目的的视角考察,律师辩护制度的设立,不仅在于加强刑事被告人的辩护能力,保障其程序主体地位,更在于通过加强刑事被追诉者的辩护能力,以促进控辩对抗,从而保障刑事诉讼发现真实的程序功能,以维系控、辩、审各自独立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结构,并维护现代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的制度目的,以及建基其上的国家刑事司法的法治国诉求。故而,律师辩护之独立性有其制度基础和制度目的。  相似文献   

9.
无效辩护制度是有效辩护制度良好运行的必要保障。通过对美国无效辩护制度的考察,可以看到,无效辩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刑事辩护的质量。我国辩护制度运行状况堪忧,委托辩护质量不高,指定辩护在司法实践中流于形式。就目前情况看,在所有案件中借鉴无效辩护制度的时机还不成熟,而率先在死刑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将无效辩护制度应用于委托辩护与指定辩护,不仅可行,而且紧急。但是,因为司法传统以及刑事诉讼制度的差异,对于无效辩护的判断标准、证明责任、救济程序、律师责任的承担等,我国应采取不同于美国的思路。  相似文献   

10.
刑事辩护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制度,其完善与否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刑事诉讼制度民主化、科学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国现行刑事辩护制度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司法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不少缺陷和问题。因此,我们应当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并不断完善辩护制度,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1.
马军 《中国律师》2000,(11):43-44
写过一篇文章,叫《刑事辩护──中国律师出名的摇篮》。现在看来,当年写的这篇文章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因为这篇文章只谈及了一个方面,就是刑事辩护作为律师制度的基础,在律师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正确实施方面确实起了很大的作用,从而也为律师成名创造了条件。但是,一方面它又是律师业务的一大尴尬。当你站在法庭上,为一个案件进行了实事求是的无罪辩护,而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坚持作出有罪判决,几年以后,却是该人民法院运用审判监督权力改判无罪,如此这般,我们当年提出…  相似文献   

12.
律师刑事辩护的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佴澎 《中国律师》2003,(7):45-47
我国的律师刑事辩护制度存在许多问题,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认为,在律师刑事辩护改革的问题上,墨守陈规、固步自封只会窒息律师辩护的价值,最终破坏整个辩护制度乃至刑事诉讼制度;而全盘西化,照搬照抄,又难免南桔北枳的困惑。我国律师刑事辩护制度的改革,应分三个阶段进行:一、磨合改革律师辩护,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实现1996年《刑诉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权利。1996年《刑诉法》和《律师法》公布以来,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努力地执行,其中有关辩护律师权利的实现,在实践中遇到了强大的阻力。律师辩护的改革,要经过一个比较长的磨合期。在这…  相似文献   

13.
浅析刑事辩护之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时下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已经进入关键期,其中,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的关键力量,辩护制度的立法变动相当引人瞩目。在当今的刑事诉讼结构中,作为平衡权力和权利力量对比的重要一环,如何完善刑事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14.
韩旭 《法治研究》2008,(4):48-55
律师辩护意见被采纳难已经成为我国当前刑事辩护中的一大突出问题,其深层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观念和体制层面的原因,也有证据和法官心理层面的原因。律师正确的辩护意见难以被采纳,不仅违背亍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要求,而且会导致律师辩护职能的萎缩。保障律师辩护意见被采纳的措施主要包括: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优化诉讼结构、实现法庭的自治和自决、建立判决理由制度以及构建程序性的救济机制等。  相似文献   

15.
代表们普遍认为辩护律师的角色定位是刑事辩护制度的根本问题,关系到诉讼模式的构建和辩护律师具体诉讼权利的设置,如果不能科学地对辩护律师的角色进行定位,结果必然是对辩护律师权利的限制。但对于如何定位,代表们意见不一。有人认为,刑事诉讼意味着控辩审的三方结构,其中辩护律师应当成为独立的诉讼主体,在诉讼中独立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尤其要独立于他的当事人,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相似文献   

16.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最严厉的刑罚。死刑案件被告人获得有效的辩护是其保卫生命权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但由于立法和司法等错综复杂的问题,我国死刑案件辩护效率总体较低。提高我国死刑辩护的质量和效率,应在细化死刑适用的标准、透明化死刑复核和核准程序、保障辩护律师自由行使辩护权、严格死刑辩护律师准入制度等诸多方面做出努力。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辩护制度面临的挑战及法律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程序规则的实施 ,推动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但也使其面临新的挑战。文章以此为切入点 ,并结合近几年来的实践情况 ,初步探讨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刑事辩护制度的具体法律途径。  相似文献   

18.
强调拥有专业知识的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通过律师行使辩护权维护被追诉人合法权益 ,已为国际司法文件确认并已基本形成一体化与系统化的国际标准。如何依循国际标准 ,规范本国律师辩护制度 ,成为各国刑事司法改革不容回避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依循国际标准的法理学思考 ,剖析我国律师辩护制度与国际标准存在的差距 ,力图使我国律师辩护制度未来的发展与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得以进一步协调。  相似文献   

19.
审判中心主义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内的话语,在该话语体系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有效行使是庭审实质化不可缺失的构成要素。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是有效辩护的评价标准。评价主体是当事人和法律职业者。辩护律师有效辩护的评价标准,是律师诉讼程序的过程标准,而不是以案件的司法裁判结果为标准。可视性的辩护律师有效辩护的实现方式,是改革现行法庭审判程序的简单化运作模式,改革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对辩护律师辩护观点的评述,扩大庭审网络同步直播的案件范围,许可被告人以律师辩护无效为由提起上诉,许可辩护律师将未决案件争议点诉诸于公共领域,接受当事人和社会民众的检视。  相似文献   

20.
侦查程序中的辩护在我国刑事辩护制度中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长期以来,由于“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司法价值观在我国立法和司法中占有主导地位,使得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存在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律师辩护风险大、困难多、效果差。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立法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又涉及司法实践中对现有法律规定的正确理解,还涉及人们对刑事辩护制度认识的进一步升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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