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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我国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这一制度具有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实现正当程序、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重要价值。我国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经历了由任意性规定到强制性规定,由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到场制度最终发展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过程,具有自身的特点,特别是在合适成年人的主体资格、参与诉讼的具体程序及其权利义务上,仍有继续完善的空  相似文献   

2.
新刑诉法修改补充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以及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立法变动必然影响司法实践,因而准确地理解和适用二个制度对于指导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合适成年人(Appropriate Adult)到场制度制度起源于英国,是解决法定代理不能到场参与讯(询)问的替代性措施,对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于2003年引介入我国并植根各地司法实践。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70条正式确立了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但需经费保障、参与程序等方面进行细化完善。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即法定代理人陪同提审制度,是指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侦查机关及检察机关讯问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陪同,以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特殊制度。本文以审查起诉阶段为视角,论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的发展历程、法律依据及执行困境,并探索全面构建该项制度的可行之径,以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为更好地接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抚顺矿区检察院就进一步全血执行托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过程中法定代理人到场作用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6.
本文介绍了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的起源发展,分析了目前该制度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践做法提出构建该工作机制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我国现有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特别是2012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从立法角度保障了未成年人诉讼权利。未成年人社会阅历不足、法律知识欠缺导致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自身防范风险能力不强,因此,在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法定代理人作为诉讼参与人,其作用就是维护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修改后的刑诉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法定代理到场制度,法定代理人到场成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定程序,该制度是贯彻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立法进步。  相似文献   

8.
滕修福 《江淮法治》2011,(11):48-49
赋予公民旁听权,并不代表公民拥有人大议事决策权,包括会议发言权。人大议事决策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定职权,单个公民不应拥有,若赋予旁听公民发言权有悖法律。况且,无发言权并不意味旁听不能说话,  相似文献   

9.
马东  方芳  岳琳 《法律适用》2012,(9):16-19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作为专章列入特别程序编,规定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方针、原则,确立了保障法律援助、开展情况调查、附条件不起诉、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法定代理人和合适成年人到场、不公开审理、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一  相似文献   

10.
合适成年人讯问时在场是指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由适格的成年人到场给予特殊保护.实证研究发现,在我国各地的探索中,合适成年人讯问时在场在基本实现预设功能的同时,却由于一系列具体操作方式上的不完善而导致有形式化的倾向,合适成年人在场表现过于消极,承担的各项职责都因各种原因难以实质履行.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法定代理人以外的合适成年人可以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在场.为有效贯彻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障合适成年人讯问时在场的实际效果,应当针对导致形式化倾向的各方面原因,设计合理的具体制度和操作方法,纠正和防范形式化倾向,保障合适成年人在讯问过程中实质性的履行职责.  相似文献   

11.
河北省高碑店市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科一年多来,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数十件,从已办理案件来看,执行讯问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时经常存在一些问题,我们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解决,提出一些  相似文献   

12.
王婧 《政法论丛》2012,(6):121-126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立法中,犯罪嫌疑人未成年亲属负有作证义务违背了社会的基本道德伦理,针对未成年人作证的保护机制存在疏漏。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了亲属间的作证特免权,完善了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考虑到证人人权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社会和谐,今后立法上有必要进一步扩大亲属作证特免权的范围,借鉴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作证的保护。  相似文献   

13.
正合适成年人制度主要是在未成年刑事诉讼中父母不能或不愿出庭情况下,为未成年人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适成年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然而,日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一项调研报告指出,司法实践中一些到庭参加诉讼的合适成年人常常一言不发,与未成年被告人极少交流,以致严重影响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价值与功能的发挥。我国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经过近10年的实践探索,在司法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暴露出的一些法律问题也亟需关注,如法律没有作明确  相似文献   

14.
莫非  吴乐乐 《法制与社会》2013,(33):41+53-41,53
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各地正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同时暴露出了该项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本文试着提出完善该项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 刑事诉讼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这里不满十八岁是指犯罪时的年龄还是审判时的年龄。如果犯罪时不满十八  相似文献   

16.
旁听记     
张公彬 《江淮法治》2012,(11):31-31
4月5日,固镇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与以往不同的是,会场上出现了两名普通公民。这是该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邀请公民旁听。 旁听公民杜长青是新马桥镇农技站技术人员.他在旁听后说:“看到县人大常委会邀请公民旁听会议的公告后,我了解到这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与我工作有关,我立刻报名申请参加旁听并得到批准。”  相似文献   

17.
我国《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下称《规定》)中第10条、第17条明确规定,在审查批捕阶段以及审查起诉阶段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告知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法通则>第13条第二款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列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对其民事活动做出了两种情形的规定:一是可以进行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二是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对是否可为那些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非精神病成年人设立监护制度的问题,法律并没有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19.
张宇顾  颐蕾 《法制与社会》2010,(11):39-39,49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赋予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律师讯问到场权”。当然在现阶段,对于“律师讯问到场权”要不要推动,它的实施是不是会影响办案实践,不利于打击犯罪,增加诉讼成本,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司法人员如何执行、是否理解、能不能执行到位,确实也存在一些担忧。本文拟以论证“律师到场规则”为基础,以构建“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律师到场制度”为重点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20.
公民旁听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是近年来开始发展起来的一个极好的现象,它标志着人民权力回归社会的趋向,标志着人民代表及公民政治参与意识的成长,也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和社会的开放。但旁听公民只能旁听,不能享有会议成员所拥有的发言权。理由如下:首先,人代会的发言权是基于代表身份而产生的特定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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