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王丽  唐姗姗 《方圆》2021,(5):26-32
把司法公平公正公示与众,让司法结果更容易被公众、当事人所理解和接受,增加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认同感,增强了司法机关的权威性"今天检察官几句话就把俺14年想不通的事情解释清楚了,打开了俺的心结,感谢检察院专门为俺开这个听证会!"一场听证会后,山东省惠民县农民老韩说。老韩自己也没想到,14年前的一场意外车祸,不仅让他失去了儿子,也让他本人深陷上访的泥沼之中。更没有想到,检察院会专门为他举办一场听证,不仅他理解了这个案件处理的道理,也帮助他放下"前尘",重获心里的宁静。  相似文献   

2.
王强  王成 《中国司法》2007,(10):90-91
2000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厅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试行规定》),该《试行规定》第三条明确将举行公开听证会作为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主要形式。对刑事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听证的制度,无疑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透明司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保障申诉人诉讼权利的重要举措,也顺应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关于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但由于这一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试行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就该制度在实践中暴露出的一些不足以及如何完善略陈己见。  相似文献   

3.
对当事人的申诉采用听证的方式进行处理,是检察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对保证检察机关公正行使检察权,实现案件处理公开化有重要作用。但是,作为一项处在探索过程中的制度,检察听证尚存在主体范围、适用范围过窄,听证程序不统一等缺陷,实有必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检察公开听证较之于传统的案件审查方式,不仅具有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公平公正的重要司法价值,更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普法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实践中,检察公开听证存在着开展不广泛不平衡、公开听证工作机制不健全、缺乏统一有效规范指引、公开听证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和影响力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针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建立健全推动公开听证全覆盖、加强公开听证规范化、加大公开听证宣传力度的相关配套机制予以改善解决,促进检察公开听证工作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5.
司法不仅要公正,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刑事申诉公开听证能够让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充分表达诉求,听证各方也能够陈述并发表听证意见,这种公开审查的方式就实现了“看得见”的运行过程,有利于实质性化解争议,具有息诉罢访的作用。但是,在刑事申诉案件的组织、实施中,也仍然存在诸如判断“争议较大”困难、听证组织不充分等情况,此时组织听证的检察机关要基于刑事申诉公开听证的目的,选择听证案件、加强有效沟通、全面研究案情等,才能实现做优刑事申诉公开听证,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2000年,高检院在部分省市检察机关的控申检察工作中试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并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几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的要求,对刑事申诉案件,积极试行公开审查程序,有效地处理了一批重点案件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维护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从基层检察机关试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实践看,作公开审查的案件,大部分是申诉人愿意接受检察机关的复查结论,属于“配合型”的。然而,还有相当一部分申诉人对基层检察机关的复查结论不予接受,属于“不配合型”的,也就是“不服型”的。那么这…  相似文献   

7.
罗禹平 《人民检察》2011,(18):79-80
200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试行)》(下称《公开审查程序规定》)第三条至第九条规定,对刑事申诉案件,均适用公开审查程序。立案复查后,均可举行听证会,公开听证等。这是检察机关首次在检察工作内部引入听证制度。从执法实践来看,涉检申诉听证制度还存在以下的问题:一是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涉检申诉公开听证制度。《公开审查程序规  相似文献   

8.
公开听证:犯罪嫌疑人捕后该不该继续被羁押2013年4月1日,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举行了一场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这是新《刑诉法》实施以来,上海市首例对经被执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举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也是奉贤检察院在上海市出台《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细则》后召开听证会的首起案例。  相似文献   

9.
孙瑶 《法制与社会》2014,(4):160-161
森林公园作为森林旅游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门票价格是旅游者们最为关注的问题,本文将视角定位于森林公园门票价格听证。目前的门票价格听证在实践中存在诸多缺陷,门票价格听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信息与事实信息不对称。信息是否对称是牵涉到定价听证是否能够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与效率的实质关键性问题,但仅依靠纯技术性的程序设计并不能完全解决价格听证中的信息不对称。本文在梳理门票价格听证的法律基础和探寻森林公园门票价格听证实践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从公开形式和公开内容上完善价格听证中信息公开的思路。  相似文献   

10.
韩广  邹甜 《时代法学》2005,3(3):91-96
美国联邦宪法的"正当程序条款"赋予了公民听证的权利,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形成了一整套听证制度,环境行政听证制度经20世纪后半叶的不断发展也趋于完善,从而给予了公民充分参与环境决策以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机会和权利.相比之下,我国的环境行政听证才刚刚起步,有许多地方需要尽快完善.美国完善的环境行政听证制度可以为我们提供这方面的参考.  相似文献   

11.
本文试从案件管理部门建立检务公开机制的必要性出发,构建相对符合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实践的公开机制,以期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2.
13.
2014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此举对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检察机关外部监督,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提升检察机关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检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当前实践中检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检务公开制度的对策和建议、当下作为检察机关应着重从几方面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等几个方面阐述检务公开与司法公正的必然联系,希望能对实际工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张传武 《人民检察》2023,(18):72-7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出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等规定,对检察机关开展听证工作进行规范。实践中,公开听证程序在促进司法民主、提升办案质效、协助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可听证案件的种类、发挥听证员作用、听证结论监督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公开听证作用的发挥,亟待研究解决。  相似文献   

15.
王崇 《行政与法》2022,(9):120-129
不起诉听证能够实现检察机关与公众的有效互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合理化。通过对《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文本解释,能够全面地解读案件类型、启动方式、听证员等不起诉听证的规范要素。目前,我国的不起诉听证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应注重听证案件不起诉类型的多元化,促进不起诉听证的案件范围扩大化,细化听证员的选任与参会条件,以此助力不起诉听证的良性运转。  相似文献   

16.
胡蓓 《法制与社会》2011,(24):204+206-204,206
我国正在向信息社会加速转型,上海、北京率先进入信息社会。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的捡务公开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不仅需要检察干部更新工作理念,更需要利用信息技术与网络科技为检务公开工作服务,创建多样化的“阳光检务”模式,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  相似文献   

17.
行政检察公开听证是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精准监督、争议化解的有力方式,但在实践中仍存在制度机制供给不足的问题。《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作为一般规定,缺乏对于应当听证情形、听证参加人、评议意见公开发表、合并听证、简易听证等重要问题的细化规定,实践中对具体条文的适用亦存在不同观点。须结合办案听证实际,对系列关键性问题进行细化研究,提出制度机制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8.
邓洪涛 《法制与社会》2012,(26):138-139
当前检务公开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在公正和效率同事兼得的司法活动中,认识到这些问题并采取相关措施对今后的司法活动具有极其总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杜忠晓 《法制与社会》2012,(11):141-142
人性化的执法在威严的公信力下,可以极大地提高检察系统整体的社会能动力,在客观上促进检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在主观上也对检察干警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使其更自觉的遵守职业行为规范,从根本意识上促使其改进自身素质,也为检察职业道德的建设与学习提供了契机。因此,检务公开对整个检察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2011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六章三十四条,主要包括总则、公开审查的参加人员及责任、公开审查的准备、公开审查的程序等内容,在总则中明确了适用公开审查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