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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人类文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监狱服刑人员的人权保障是人权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狱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保障服刑人员人权十分必要且势在必行。本文对我国监狱服刑人员人权的构成、保障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服刑人员人权保障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
张晶 《中国司法》2006,(11):24-26
我们知道,服刑人员是一个特殊的公民群体。对他们权利保障是无需讨论的问题。但是,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语境下,我们如何科学把握,并在此基础上,如何进一步保障服刑人员人权的水平,确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权利,一样的神圣按照理论界,对权利的普遍理解,无论是道德的权利,法律的权利;还是应然的权利、实然的权利;抑或是中国的权利,外国的权利等,同样是神圣的。法律由保障公民的权利,进而演进为保障特殊公民———服刑人员的权利。这是推进法制现代化的必然逻辑。其中发生的观念变化是革命性的。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尽管在保障服刑人员权利…  相似文献   

3.
监狱服刑人员作为特殊的公民群体,其应有的人权如何得到有效保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检察机关作为法定的监督机构,如何针对当前我国监狱服刑人员人权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机制,对于提升服刑人员人权保障质量与水平、构建和谐社会以及促进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服刑人员司法救济权的缺失已不能适应法治社会的要求。法律道德化传统、义务本位思维、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和监狱行刑权司法性质的认识,阻碍着我国服刑人员权利司法救济制度的建立。另一方面,监狱管理行为的行政性质、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修正、权力控制和权利保障的要求、司法干预监狱管理的发展趋势又为确立我国服刑人员权利司法救济制度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因此,应修改我国的《监狱法》,确立司法对监狱管理的审查,健全服刑人员与律师接触制度以及完善服刑人员与法院的通信制度。  相似文献   

5.
周洁 《法制与社会》2012,(31):246-247
当前人民权利意识增强,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人类文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监狱中罪犯人权在国际人权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近年来日趋得到广泛关注。本文对我国当前监狱服刑人员的人权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并对如何保障罪犯权利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本文指出在押服刑人员由于情绪和适应问题严重威胁着监管改造场所的安全与稳定,文中通过对犯罪心理成因的分析,提出了心理矫治的策略,以提高服刑人员个体改造质量和监狱整体改造质量。  相似文献   

7.
班军慧 《法制与社会》2011,(24):268-269
减刑、假释制度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主要运用于刑事案件的执行阶段,是罪犯在监狱服刑过程中的重要权利,针对实践中减刑、假释的实施现状,探究了服刑人员的减刑权和假释权权利保障不力的原因,提出了完善我国监狱服刑人员的减刑权和假释权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8.
“尊重和保障人权”已正式写入我国刑事诉讼法,这是我国法治进程中又一标志性事件,体现了我国法治文明的不断进步.监狱服刑人员的人权保障,是我国人权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他们的人员保障应给予重要关注.在我国,由于监狱医疗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使得作为服刑人员各种权利中最重要的生命健康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服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已经是个不可回避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全民医保的背景下,构建监狱服刑人员医疗保障体系有着重大意义及现实紧迫性,剖析造成当前现状的深层次根源之后,可发现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相似文献   

9.
半个多世纪以来,随着监狱制度的完善,我国服刑人员的保障机制也逐步建立。但是由于受我国的文化历史背景和社会背景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服刑人员的权利在实现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本文在此对我国服刑人员的结婚权问题进行了探讨,以希望我国服刑人员的这种"枷锁下的权利"在制度和理论方面有所保障。  相似文献   

10.
张丽 《政法学刊》2010,27(5):73-77
监狱是自由刑行刑的主要场所。基于刑罚的目的的二元性,监狱兼有惩罚与矫正的双重行刑目标。同时监狱行刑作为特殊的行政权力,具有被滥用的高危风险。为了完整实现行刑目的,保障服刑人员的权利,各国均对监狱的行刑权力设置了相应监督机制,对极易被滥用的行刑权力进行规制。在我国由于报应观念的深植和行刑个别化社会化色彩不强,尤需借鉴先进经验完善对监狱的监督,以确保罪犯改造的效果和行刑程序公正。  相似文献   

11.
熊建明 《时代法学》2010,8(3):36-43
徒刑到底剥夺或限制着罪犯哪些自由目前并不清楚。以囚犯劳动报酬获取权利之实践来论述徒刑中被依法剥夺的自由类型和结构,就是一种很好的尝试。刑法除了规定囚犯必须参加劳动外,并未提及劳动报酬获取权,但规定只要罪犯劳动表现和贡献符合法定标准,就可获得减刑、假释,以劳动成果换取自由是一项制度实践;但此做法目前实际上还只专用于少数人而不普遍适用于一般服刑者,这表明从学理上揭示徒刑被剥夺的自由类型与结构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2.
公司借贷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不同于《公司法》第15、16条明确赋予公司对外转投资和担保的权力立法例,《公司法》第119条和第116条仅从侧面间接规定了公司的借贷问题。《公司法》为何要犹抱琵琶半遮面?到底公司能否对外借贷,尤其是非金融公司与其他企业之间能否借贷?若能,应遵循什么样的程序以及有什么风险;若不能,何以在现实中却屡禁不止;如何理解现有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做法,公司借贷立法将来会走向何处?这些均是涉及公司经营和市场秩序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3.
假释本质研究——兼论假释权的性质及归属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柳忠卫 《中国法学》2004,(5):112-119
假释是一项历史悠久的刑罚执行制度,但刑法理论对假释的本质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在当代,假释已从一种国家对个别罪犯的恩惠演变成罪犯普遍享有的一种权利,是罪犯在自由刑执行过程中保持良善行为的结果。因而,在关于假释本质的各种学说中,假释权利说是合理的。假释权利说是以现代刑法思想为指导的对假释本质的全新的诠释,是国家对罪犯刑罚观念和关系的嬗变在假释本质理论上的具体反映。由假释的本质所决定,假释权应是一种行政权而非司法权,假释权应由行政性质的狱政部门或专门的假释委员会行使。  相似文献   

14.
对五个省看守所的调研发现,总体上看守所实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文本规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看守所相应的职责,比如保障律师会见权、讯问在看守所内进行、对三个月以下的短刑犯执行刑罚等直接与看守所相关的条款,都得到了严格的遵循与适用.另一方面从更为宏观的角度上来看,看守所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的现有成效只是良好的开端,许多间接相关的条款,比如保障民事权利、法律援助等,甚至是看起来与看守所执法无关的条款,比如录音录像、非法取证的固定取证等,都有必要继续研究,拓展看守所的相关功能,创造条件予以适用,真正、完整地贯彻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与文本规定.  相似文献   

15.
赵娟 《政法论丛》2011,(4):66-72
在美国,服刑人员诉诸司法之权利是一项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这一权利的基本权利性质并非来自于宪法文本的明文规定,而是由宪法判例加以确认的。从服刑人员诉诸司法之权利领域的案例法发展历程来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判断决定了服刑人员诉诸司法之权利受到保护的层次、程度和范围,其中1977年的邦德斯案具有里程碑意义。虽然立法和行政对这一案例法的发展状况也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司法的独特功能是实现对服刑人员诉诸司法之权利进行宪法保护的根本保障。  相似文献   

16.
减刑制度相对于其他刑罚制度,实践应用最广。在对罪犯的惩罚改造过程中,绝大多数服刑犯罪人都可能受益于这项制度。它体现着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中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原则,效益性原则。刑罚执行的人道主义和个别化,有利于对服刑犯罪人的有益改造。减刑的公平、公正与否,也直接关系到我国刑罚目的和刑罚执行功能的实现。我国现行的刑事立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虽然对减刑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然而,在制度设计上比较宽泛和粗糙,亟待进一步完善,以使其适应我国新时代的法治要求,促进我国法制的发展。本文主要围绕监狱管理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对减刑制度引进听证程序进行法理分析,完善制度缺陷,实现公平、正义,构建法治的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7.
孟军 《行政与法》2008,(6):118-120
国家侵权与国家责任相连,国家责任与权利救济相决。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与刑事被追诉人所处地位不对等,使得刑事被追诉人权利容易受到侦查权的非法侵犯。刑事被追诉人享有救济权能够促成侦查权与被追诉人权利的相对平衡,保证被追诉人享有救济权是侦查机关的一种责任。  相似文献   

18.
对邱兴华杀人案的司法鉴定学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孙大明 《犯罪研究》2008,(5):51-56,61
关于邱兴华杀人案(下称邱案)的各种学术讨论和争论似乎已经不少,但查阅文献发现,有关邱案的文章,分别是从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学、刑事心理学、精神医学角度,法制新闻学以及从人权保护,法治进步等角度对该案进行解读。然而既然这是一个涉及司法鉴定的个案(虽然实际上并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鉴定活动),那么从司法鉴定学的角度对与该案有关的几个最基本的问题进行理论阐述,或许能有些许不同的作用。这几个问题包括:精神病概念的辨析,是否患病与是否需要接受刑事处罚之间是什么关系,何时需要启动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应如何配置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启动模式?  相似文献   

19.
海上保险大多是定值保险,在保险标的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情形下,保险赔偿往往是不充分的;同时,在海商法领域,民法中的全部赔偿原则并不适用,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等享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因此,对被保险人负有责任的第三人的赔偿数额经常不足,从而导致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与被保险人未受保险赔偿部分的请求权都无法得以满足。在此种情况下,是应当优先保证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实现,还是被保险人未得到保险赔偿部分的损失应首先得到赔偿?抑或按比例受偿?这个问题充满争议。根据MIA 1906规定,在足额保险的情形下,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优先;在不足额保险的情形下,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应按比例分摊第三人的赔偿额。对这一结论进行深刻反思,并指出代位求偿权不同于一般的债权转让,依据债权平等的一般民法原理解决这一难题是不妥的,只有根据代位求偿权的立法目的才能妥善解决这一难题,同时基于对中国法的客观解释得出"被保险人优先"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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