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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实施的概念与宪法施行之道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本文从全面、系统地分析、阐述宪法实施的几个基本概念出发,对宪法保障、宪法实施、宪法监督、宪法适用、违宪审查、宪法诉讼的概念作了比较明确的界定和区分。从而提出宪法私权诉讼这个独立的概念。作者认为过去我国宪法实施的制度没有建立起来,与理论上对宪法实施的片面理解有关。提出宪法私权诉讼概念有利于建立宪法诉讼制度,并对如何在中国建立宪法诉讼制度作了理论论证和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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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临时约法》是民国时期湖北军政府制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近代民权宪法草案 ,它的人民立宪思想、民主立宪程序和突出的人权法案内容 ,为中国近代立宪主义树立了一个样板 ,在中国宪政史上居于开创性的历史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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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宪法虽然或明或暗地规定了权力分立制的内容,但那都是虚有其表的华丽摆设。现代市民宪法的出现大大改观了权力分立的内容,它一边维持资本主义体制、一边对近代宪法中的权力分立制进行积极的修正,并对今天的三权分立体制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笔者基于各种类型的宪法对权力分立制的不同规定来探讨现代宪法是如何对近代宪法中的权力分立问题进行修正的,并在此基础上分析资本主义国家权力分立制的利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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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从我国宪法概念定义的现状出发,引申出界定“宪法是什么”的必要性;并驳斥“宪法不是法”这一现象;其次讨论宪法应具有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但是由于我国现行宪法只在第62条第(2)项以及第67条第(1)项简单地规定了宪法监督制度,并没有完善地规定违宪审查制度,这在极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宪法的权威性与实效性,因此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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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传统宪法概论的介绍与分析,综合来看,目前我国宪法学者对宪法概念的界定表述不一,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说法:1、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2、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根本法:3、宪法是反映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4、宪法是分配法权并规范其运用行为的根本法;5、宪法是调整立政关系即人们在确立国家重要制度和决定国家重大事情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6、宪法乃是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有意识的组织政治共同体,以及由该规则所构建的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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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新的宪法修正案,是一个内容极为丰富且重要的宪法修正案,相较于前几次,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所涉及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以全新的视角反映出中国社会转型与发展,特别是中国宪法理念的转型。因此,本文结合市场经济转型、国际与社会二元化结构等社会基础,从中国宪法理念的转型的角度,深刻剖析了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公民权利的变迁及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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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the Semiotics of Law - Revue internationale de Sémiotique juridique - There are two fundamentally different conceptions of the nature of constitutional rights: a...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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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价值的转换,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探索宪法价值取向的变化发展,中国现代化对宪法价值转换的新要求,现代中国宪法价值的转换等基本问题,对研究宪法价值的转换与现代化的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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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宪政工程"作为整体的概念是由萨托利提出的,萨托利在方法上并没有使用规范性的演绎,而是强调通过实证性的归纳,找出制度设计的规律。比较宪政工程概念的基础是制度的工具理性,它具有整体性、规律性和现实性三个特征。基于政治制度的整体性和制度设计的规律性,比较宪政工程不仅需要对特定政治制度的设计进行研究,而且需要对政治制度之间的关联性进行研究,同时它的理论模型又会被制度的现实性发展不断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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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宪法事例看我国宪法救济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宪法的核心是保障人权,宪法确认了一系列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主要依赖于法律的实施而得以保障.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宪法救济制度,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一是当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抵触时;二是当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将宪法权利具体化而公权力直接依据宪法作出具体行为时.针对这两种情况,各国根据本国的国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宪法救济制度.近年来,我国发生了一些宪法事例,说明在现有基础上有进一步完善我国宪法救济制度的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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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仁智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2(3):76-81
调整与教育有关的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构成教育法律制度,它是保证教育活动和教育行政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近代中国独立的教育法律体系是随着教育改革和法制近代化的进程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它发端于清末,在民国时期得到真正发展.从南京临时政府,经北洋政府,至南京国民政府,教育法制一脉相承,又不断发展.在各个历史阶段,政府都制定、颁行并适时修正了包括教育行政组织、学校教育、教育督导制度、社会教育、教育研究机构等诸多方面的教育法律法规,基本建立起近代化的教育法律制度体系,为教育行政、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及教育研究活动等提供了法律依据.总结历史是为了服务于现实和未来.今天,教育兴国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依法治教又是教育兴国不可或缺的基础,教育的法治化成为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因此,探索中国近代教育立法所走过的历史道路,对于我们今于的教育法制建设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