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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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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智辉 《法学研究》2009,(5):164-174
我国刑法关于受贿罪的立法,在立法思想上存在着矛盾,对受贿罪的犯罪对象规定的范围过窄,对受贿罪与行贿罪的关系处理不当,过分强调受贿数额对受贿罪法定刑的影响。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法在惩治贿赂犯罪方面功能作用的发挥,有必要从立法层面上研究解决。解决这些问题,既是有效地打击贿赂犯罪的需要,也是我国刑法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衔接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贿赂犯罪是一个历史性、世界性的问题,我国刑法理论对受贿罪的内容与范围一直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说法。然而由于刑事立法的滞后,相对于现实生活中受贿对象的多样性和手段的隐蔽性,立法解释就显得过于狭窄。本文指出对于受贿罪,在理论上、立法上和司法认定上仍然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3.
商业机会不能等同于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犯罪对象,对索取商业机会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受贿罪。  相似文献   

4.
洪涛  田欢忠 《犯罪研究》2009,(3):49-54,62
受贿犯罪腐蚀了国家肌体,动摇了社会的根基,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也是反腐败斗争中重点打击的对象。然而,就目前而言,受贿犯罪仍呈现高发态势,其在贪污贿赂犯罪中的比例也居高不下,究其原因,除了受贿案件取证难外,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司法实践中对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把握存在困难,以至在现实中,逐渐形成了惩处受贿犯罪“宁纵勿错”的思想,给了受贿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探讨受贿罪证据标准问题,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受贿罪证据标准,从而加大对受贿犯罪的惩治力度。本文试从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概念、含义,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法律要求,受贿罪证据标准的现实基点以及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构想四个方面,对受贿罪证据标准问题作一粗浅的分析与思考。  相似文献   

5.
边秀琴 《河北法学》2007,25(8):103-106
受贿罪中的受贿对象不应仅限于财物,还应包括物质性利益和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理解为利用本人职权的便利,包括利用将来职务上的便利,但不包括利用过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客观要件而非主观要件,在受贿罪的犯罪构成中应当"有条件地保留",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影响受贿罪的既遂.  相似文献   

6.
黄斌 《法制与社会》2010,(35):354-354
扩大受贿罪的打击面,实际上是在细节上时刻提醒,并且在偏离轨道的及时刹车,避免以错补错,一错再错,是另一个层次的“宽严相济”。同时使得受贿罪可以和其他的职务犯罪形成罪数竞合,杜绝了规避法律的行为。  相似文献   

7.
受贿罪法网的漏洞及其补救——兼论刑法的适用解释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本文集中分析了我国受贿罪刑事法网存在的贿赂对象过于狭窄、犯罪构成要件设置累赘、受贿罪罪名体系不严密以及反贪肃贿早期预警机制不健全等种种法律漏洞,并从立法论和解释论两个视角对如何完善受贿罪刑事法网、严格刑事责任以及如何科学、合理地对现行刑法受贿罪立法进行适用解释提出了具体设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8.
"行贿人"以欺骗的故意,伪造房产证,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了一套住房,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象并不存在能否成立受贿罪,如果成立犯罪该如何量刑。笔者从不能犯、行受贿对合关系、量刑规则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9.
欧锦雄 《河北法学》2000,(3):147-149
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离职受贿行为并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特征,但是,从性质上看,它同受贿罪具有相近的社会危害性,为了打击严重的离职受贿行为,维护国家机关和其他国有单位的正常活动和信誉。有必要在《刑法>中增设“离职受贿罪”。本文详细地论述了增设离职受贿罪的必要性,并阐述了离职受贿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其刑事责任,此外,文章还剖析了离职受贿行为的罪与非罪以及此罪与他罪的界限问题  相似文献   

10.
郑高键  谢杰 《政法学刊》2010,27(1):22-27
由于《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受贿罪在客观方面的表述不尽相同,也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认定上存在一定争议。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客观方面刑法适用具体问题进行探讨,期待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司法适用更具有操作性。  相似文献   

11.
对法人受贿罪的认定和处罚,早在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六条就明确指出;“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规定,为我们认定和处罚法人受贿罪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因法人受贿罪的主体特殊,情况复杂,而对法人受贿罪的含义、特征、种类、对象等的规定,又比较模糊,因而在司法实践中给法律工作者带来许多困难。笔者就法人受贿罪的认定和…  相似文献   

12.
俞永梅 《中国检察官》2000,(2):F003-F003
《检察实践》1999年第五期《受贿行为对法律的规避及立法缺陷弥补》(下称上文)中谈到《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对受贿行为的犯罪对象仅规定为“财物”(包括金钱和财物)不合理,对受贿罪客观要件“需为他人谋求利益”不合理。该文作者林新法认为,一、受贿对象应包括《刑法》规定的财物性利益如获取  相似文献   

13.
受贿罪在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出现了许多新的变种,这些新的变种的受贿罪在司法认定中存在着诸多争议和疑难之处,本文以受贿罪中常见的三种特殊情况为研究对象,对如何认定和处理这些特殊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梳理。  相似文献   

14.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这里将受贿罪的犯罪对象限定为“财物”,即金钱和物品,将受贿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表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笔者认为,这种立法过窄地规定了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范围,对受贿罪客观要件加以不必要的限制,实践中给受贿  相似文献   

15.
曾子红 《法制与社会》2011,(28):69+73-69,73
本文结合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案例,并根据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分析受贿罪中的利用职务便利、特定关系人、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以及收受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问题,笔者认为案例中张晓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相似文献   

16.
<正> 严肃认真地查处贪污、受贿等犯罪案件,是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鉴于理论上和实践中对此问题多有争论,笔者略述管见,共同探讨。一、对贿赂的理解我国刑法理论上通常认为贿赂是受贿罪的犯罪对象或目的物,没有贿赂就无所谓受贿罪,因而确定贿赂的内涵和外延是认定受贿罪的要件之一。  相似文献   

17.
受贿罪一直是理论界研究的热点和难点,许多理论问题存在较大分歧,为了进一步深化受贿罪有关问题的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笔者将从我国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关于受贿罪主体的立法沿革、现行刑法中有关受贿罪主体、受贿罪的客观要件等方面将对受贿罪的有关问题进一步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受贿罪是否存在未遂,这是一个颇值得研究的问题。从刑法理论上看,受贿罪作为结果犯,在符合《刑法》第23条规定的“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下,可以成立受贿罪的未遂。如受贿行为人在行贿人向其承诺行贿后,利用职务便利,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但事后行贿人并未如约向其行贿.此时受贿方就成立受贿未遂。此种情况在司法实务中很少见。然而,笔者通过认真分析《刑法》关于受贿罪的法律条文,发现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表述,大部分的受贿罪都可以轻易的构成来遂。笔者试将这个问题与同行们进行商榷。  相似文献   

19.
受贿罪刍议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多年来,伴随着受贿罪法律规定的不断变化,刑法理论界对受贿罪的许多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新刑法对受贿罪的补充、修改,解决了争议的某些问题,增加了可操作性,但对个别问题的争议依然激烈有必要进行探讨研究。一、受贿罪的构成要件1.受贿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  相似文献   

20.
蔡君 《法制与社会》2010,(12):294-294
鉴于受贿罪已成为当前官员腐败的主要罪名,本文对有关受贿罪的现行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了分析。认为对受贿罪应重新认识,应以受贿罪所保护的利益是否受到危害以及所受危害的程度来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罪行的轻重,而受贿罪所保护的利益应该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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