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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原则上应由司法机关承担,但随着诉讼的进展,在特定的条件下,局部的证明责任将由司法机关移转至被控有罪的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转移的规定适用于被告人辩解其不在犯罪现场或不具有作案时间等八种情况.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相当程度上还存在着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现象。在庭审过程中,由谁对刑讯逼供负举证责任,存在较大争议。文章从证明责任的理论出发,深入剖析刑讯逼供证明责任的内涵,在借鉴国外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刑讯逼供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  相似文献   

3.
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承担部分证明责任,但它不是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始终由控方承担,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实质上是一种证明其可能被控犯罪的某些要素不存在的责任.认为证明责任应当完全由控方承担,被告人不负证明责任,这一观点是片面的,也与人类认识活动的规律不相符合.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证据制度的核心所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秉承大陆法系的基本框架,结合具体国情,在修正与实践中逐步对证明责任问题形成了新的认识。本文从证明责任的概念入手,着重介绍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由此引发对辩护方证明责任的思考,结合杜培武案指出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并就特殊情形下证明责任倒置的正当性提出看法。  相似文献   

5.
“刑讯逼供”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双层含义,本文所要探讨的是作为程序性违法的刑讯逼供之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在刑事诉讼中,当辩护方以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为由进行抗辩时。针对刑讯逼供是否真的曾经发生.究竟应当如何分配控辩双方的证明责任,如何设定控辩双方的证明标准?本文认为,应采取动态化的证明责任之分配和相对化的证明标准之设定。  相似文献   

6.
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对刑事证明责任的含义、性质以及分担等问题一直存在诸多争论,关于以上问题的研究已有诸多论述。本文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主张将刑事证明责任的含义以及性质置于刑事诉讼这一特定的诉讼背景乏下,充分考虑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之间的差异,注重证明责任与证明主体、证明对象以及证明标准等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相互统一,结合刑事诉讼案件类型的多样性及其诉讼目标的独特性,重新界定刑事证明责任的确切含义及其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7.
对刑讯逼供存在与否的证明属于程序性事项的证明,其证明同时涉及一般的证明标准和程序性裁判中的证明机制问题。刑讯逼供的事实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使对这种事实的证明在实践中很难完成,因此应当明确:刑事实体法追诉中的刑讯逼供证明的证明责任由新的公诉机关承担,证明标准也应于普通案件中的证明标准有所不同,同时,法官不应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8.
传统诉讼理论根据无罪推定原则,认为证明责任完全由控方承担,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然而,在对抗制诉讼模式下,被告人在针对指控提出某些辩护主张以证明被控犯罪的某些要素不存在时负有证明责任。当然,与控方所承担的证明责任的性质与要求不同,刑事被告人所承担属于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只需达到"盖然性占优势"的程度即可。  相似文献   

9.
刑事证明责任之分配与犯罪成立之判断密切相关。两大法系国家在证明责任分配上均要求控方承担积极构成要件证明责任,而由被告人承担某些特殊事实的证明责任。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缺乏对刑事证明责任明确的规定,实践中,控方对犯罪成立几乎承担着全方位的证明责任。为平衡不同利益,对部分犯罪中的特殊事实实行证明责任倒置是合理且必须的。  相似文献   

10.
从根本上遏止刑讯逼供,有赖于决策层、立法、司法界及理论界直至广大国民树立反刑讯逼供、反酷刑的人权保障理念和保护人身权利的价值永远高于查明案件事实的价值观。决不能将刑讯逼供的目的、动机的“善良”作为为刑讯逼供辩护的理由,也不能使其成为刑讯逼供与相关犯罪法定刑存在不适当差距的“合理”依据。我国刑讯逼供罪的法定刑应当重新设计。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试图通过举证责任倒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录音录像规则、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等制度遏制刑讯逼供。就刑讯逼供的遏制而言,需要明确的是,同一刑讯逼供行为,既可以是实体法中的证明对象,也可以是程序法中的证明对象;在作为不同性质的证明对象时,在证明责任、证明标准方面均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2.
刑讯逼供的历史合理性及现实批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讯逼供是仍然存在于现代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屡禁不止的丑恶现象,也是诉讼理论研究上的一大难题。从刑讯逼供的历史入手,对其产生的制度根源和存在条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对现实缺乏制度条件情况下刑讯逼供仍然存在的原因和条件作出了分析,并从诉讼角度对遏制现代刑讯逼供提出了对策。  相似文献   

13.
很多冤假错案都是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造成的,为制止冤案频发,提高审判质量,"两院三部"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它强调了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完成了我国刑事诉讼理念从单纯的"反对刑讯逼供",到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转变,但是该规定在执行时还将面临一定的困惑。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因刑讯逼供而导致的刑事冤假错案屡屡发生。刑事冤假错案的频发,不仅违背了刑事诉讼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实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基本价值理念,而且也给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的强烈质疑和严重担忧,极大地动摇了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法治的信念,严重地损害了司法公信和权威。应在新刑事诉讼法的视野角度下深刻探讨刑讯逼供案件频发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切实做到预防、控制和减少刑讯逼供案件的发生,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5.
对刑讯逼供现象可以从法理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的视角进行考察。在此多角度考察的基础上,规制刑讯逼供需多管齐下:加强法治理念教育,转变讯问者的执法理念;增加刑讯的成本并剥夺其收益;改变讯问情境,控制角色扮演。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对被告来说不只是责任也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权利。举证责任倒置在刑事诉讼中作为我国司法证明规则的一项新的课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中去探索,从法律上加以明确规定,只有这样,它才能在刑事诉讼中起到积极的、有益的司法作用。  相似文献   

17.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它对一国之司法损害极大。如何遏制刑讯逼供已经成为众多学者讨论的一个热点问题,从刑讯逼供举证责任倒置的角度设置相对符合当前中国司法现状的举证责任倒置程序对于遏制刑讯逼供将起到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8.
在行政司法合一的社会制度中,官方取证的职权意识强烈,刑讯逼供、亲属相隐等取证意识随之形成,在息讼、畏讼状态下,民众证据意识缺失。这些观念以传统文化的形式得以保留,并对现代中国仍然产生重要影响。现代中国诉讼制度中职权主义证据意识仍然具有影响力,厌讼意识和法律的缺失共同导致证人出庭作证率低。为此,必须从立法和公众意识等方面,强化证据观念,对传统证据意识进行批判地继承,以期促进法制化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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