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2):14-19
<正>鲁政办发〔2022〕2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12月29日山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相似文献
2.
3.
4.
5.
6.
7.
8.
《陕西政报》2023,(5):24-29
<正>陕政办发〔2022〕4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12月11日陕西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34号)等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9.
《吉林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21):3-14
<正>吉政发[2022]1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现将?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7月22日 相似文献
10.
《吉林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7):3-9
<正>吉政办发[2022]3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吉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10月10日吉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相似文献
11.
《吉林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4):22-31
<正>吉政办发[2022]2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吉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2.
《贵州政报》2022,(6):41-45
<正>黔府办发〔2022〕1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5月20日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需求,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省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 相似文献
13.
14.
15.
16.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1):11-15
<正>晋政发〔2022〕2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8月24日印发的《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晋政发〔2017〕42号)同时废止。2022年12月26日 相似文献
17.
《吉林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4):31-39
<正>吉政办函[2022]13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吉林省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18.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8):3-35
<正>吉政办发[2022]3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吉林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2022—203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9.
2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19):22-31
<正>粤办函〔2022〕22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残联反映。2022年6月20日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织牢织密残疾预防防控网络,我省残疾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