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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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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袭警罪以来,各地首例袭警案接连曝光。在司法实务中,对袭警罪中“暴力袭击”行为的认定不同和对袭警罪的保护法益理解的不同,造成了审判实践的差异,甚至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如何认定袭警罪中的“暴力袭击”行为便成了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难题。袭警罪中的“暴力袭击”应指的是通过“硬暴力”突然地攻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警察,而不是通过“软暴力”、“缓和的”“非突袭性”的行为来阻碍警察执法。确定袭警罪的保护法益,与暴力袭击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紧密相关。袭警罪的保护法益是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和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前者系袭警罪保护的主要法益,而后者则为附随法益,而非次要法益。应透过袭警罪的保护法益来检验“暴力袭击”行为的构成要件该当性,从而对袭警行为进行准确认定,做到合理合法地出罪和入罪。  相似文献   

2.
袭警罪作为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独立罪名,在实务和理论界引起了广泛讨论。梳理目前存在的争议,应当看到,本罪保护的是复合法益,其内容应具体为警务行为的顺利进行与人民警察的生命健康;本罪的暴力行为以“突然性”为必要,并应将其客观化的理解为行为对法益危险性的升高;对“人民警察”范围的解释仍应当从身份论出发,直面突破罪刑法定原则,通过妥当解释将合适范围内的警务人员纳入本罪保护范围;在罪责问题上,应注重把握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关系,不宜将罪过限定于直接故意,同时注意违法性认识错误与职务合法性认识错误的区别,将其以不同的后果对待。  相似文献   

3.
袭警罪的保护法益包括人民警察的公务和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以该双核心的复合法益为指导,实质解释袭警罪的构成要件并限缩其司法适用。“暴力袭警”限于危及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的暴力,应达到通常情况下能够造成人民警察轻微伤以上后果的程度,以“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为前提条件,同时,“暴力袭警”必须产生导致警察职务不能或者明显难以执行的具体危险,而“暴力袭击”违法执行职务或者职务行为存在重大瑕疵的人民警察的,则不构成袭警罪。  相似文献   

4.
警务辅助人员是社会化警务工作的具体实践者,我国先后在不同层面发布多个文件,对警务辅助人员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深度作出规定,为警务辅助队伍职业化提供遵循。制度环境是警辅队伍职业化的核心要素。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体系是以警务辅助人才制度为核心的,包括职业制度、岗位制度、教育训练制度、保障制度、考核制度等。  相似文献   

5.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工作细则尚未明确,管理机制不健全,执法的规范化和文明度偏低,导致违法乱纪的情况时有发生。文章以新出台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提出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完善招录考核机制以及提高警务辅助人员的薪资待遇等措施,以健全警务辅助人员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快警务辅助人员的法制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6.
驳嫖宿幼女罪取消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多数学者批评刑法中嫖宿幼女罪之规定不具合理性.从先解释论后立法论的立场出发,应尽量通过对实定法的解释,实现法律规定内部的平衡与合理.我国刑法的嫖宿幼女罪在保护法益和行为结构方面都具有独特性,因此将其作为独立罪名规定具有合理性.作为嫖宿幼女罪法定刑参照系的并非强奸罪的法定刑.通过与和奸幼女行为、非强制猥亵儿童行为的量刑范围进行比较,本罪的法定刑也具有合理性.  相似文献   

7.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保护法益是生产经营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在对本罪进行解释时要紧扣“经济利益”这一核心,从对象特征、行为特征、结果特征三个角度把握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兜底条款。“其他方法”不仅涵盖对生产设备和经营资料的物理有形破坏,还包括对与生产经营必备要素的非物理破坏行为。为防止本罪规制范畴的过分扩张,应当通过审查行为是否对生产经营产生了直接、确定、可支配的破坏作用,将仅干扰生产经营秩序而未造成收益减损的破坏行为排除出本罪的评价范畴。  相似文献   

8.
警务实战活动中的迫近战术,就是警察对可疑对象依法实施检查、盘查及缉捕措施的过程中,近距离接触可疑对象并对其人身进行有效控制及处置的行动原则和技能的综合运用.如何在保护警察自身安全前提下,依法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怎样在警务活动中更有效更安全的与可疑对象进行接触;如何防止可疑人员的袭警行为,这都是令很多警察在实际工作中深感困惑的问题.下面就截停可疑人员的实战处置,从战术原则、警务技能和战术运用方法等多个视角来阐述警务迫近战术的实战意义.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正案(十一)》带来了如何对骚扰他人型催收非法债务罪进行教义学解释的困惑。经过考察,骚扰他人型催收非法债务罪的规范目的在于防止为催收非法债务而实施的软暴力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和债务人的正常生活,并且预防在催收非法债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罪。骚扰他人型催收非法债务罪的主要保护法益是社会公共秩序,次要保护法益是债务人的生活安宁。本罪罪状中的“高利放贷”是指实际年利率高于36%的借贷;“非法债务”是指因违反前置法之禁止性规定而产生的非法债务;“骚扰他人”是指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冒犯或侮辱他人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结合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和危害结果等要素进行综合判断,骚扰行为已经严重侵害社会公共秩序和债务人的生活安宁。  相似文献   

10.
由于妨害公务罪自身存在很多缺陷,刑法对于频繁发生的袭警行为缺乏有效的规制。为了保障警察权,增强公众的安全感,需要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将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为了确保袭警罪达到预期效果,并且防范警察滥用职权,刑法还应增加有关职务行为的规定,以促进警务活动的规范化。对袭警行为的刑法规制,应当努力在保障警察权与限制警察权之间保持平衡。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袭警事件频频曝光,多次引发社会舆情。2021年3月1日,袭警罪随《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出现在大众眼前。但是由于立法规定不够细致、配套司法解释缺失、犯罪形态多样化及司法实务的复杂化等原因,衍生出了法益认定不清、“人民警察”范围扩大、暴力认定标准模糊、司法机关忽视主观罪过心理、醉酒行为人责任承担不一等诸多问题,极易导致本罪的滥用,有违刑法谦抑性原则。应当从袭警罪的法益保护、犯罪对象、暴力方式、主观心理及责任承担方面分析本罪的认定,解决当下袭警罪的现实困境防止本罪的滥用。  相似文献   

12.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以下简称《框架意见》)明确提出要“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框架意见》是一次触及根本的改革,是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高度进行的一次宏观思考、顶层设计,规范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管理也要从顶层设计这个战略全局高度进行宏观思考。  相似文献   

13.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主体是否包括本犯、主观方面明知的认定、上游犯罪的类型、行为方式的范围以及本罪的保护法益问题,无论在司法实践还是刑法理论上颇有争论,特别涉及与洗钱罪的犯罪对象和行为方式存在竞合时将如何区分。在对最近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解读的基础上,适当结合德日赃物犯罪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对该罪具构成要素重新认识和探析,理论上结论的统一反过来将进一步明确并推动实践中的做法。  相似文献   

14.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增设虽受一定舆论影响,但立法机关对本罪的法网范围及其处罚采取了较为克制的态度,理解本罪的适用需要了解其立法背景与相关争议问题。为避免本罪的道德化倾向,在将本罪保护法益界定为特定女性的性自主权的前提下,需要对其法网范围适当限缩。将本罪与强奸罪理解为互斥关系,既非对立思维的产物,也非纯粹的理论游戏,有助于本罪的妥当适用。“特殊职责”要存在于行为之时,且应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有持续性,其实质是使得低龄未成年女性产生生活和精神上的依赖,从而对其性自主权造成实质性影响。“发生性关系”应为狭义上的性交关系。“情节恶劣”是本罪的法定刑加重情节,对其认定要从多方面考虑,同时这也不意味着本罪的成立完全不需要考虑罪量因素。常年持续的性虐待事案跨越不同年龄段的场合,可能成立强奸罪与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数罪。  相似文献   

15.
在先法性法益、宪法性法益和后刑法法益中,只有后刑法法益概念具有解释论机能。通过对入罪判断起决定作用的目的论解释以及谨守出罪的实质解释,法益概念的解释论机能得以充分实现。构成要件保护法益的内容决定刑法规范的目的,这便从形式上划定了构成要件的适用范围,实现刑罚处罚范围的明确性。在此基础上,基于刑法的辅助性法益保护原则,通过保守的实质解释进一步限定罪刑规范的适用范围,以实现刑罚处罚范围的合理性。污染环境罪保护的是复杂法益,包括秩序法益、传统法益和生态法益,三者之间存在一定位阶关系且判断基准在于人类关联性,这对于相关司法解释的准确适用至为关键。  相似文献   

16.
承继帮助犯系事中帮助犯之一部。承继帮助犯之核心问题为后参与者是否对其加入前先行为者的行为及其结果负责,德、日司法实践做法不一,刑法理论观点纷呈。国外关于承继帮助犯责任范围诸说,皆有其利弊。在承继帮助犯责任范围问题上,应以刑法分则不同犯罪构成要件,尤以各罪之构成要件行为及保护法益为考察基点,以后参与者介入时先行为人实行行为的进展状况与法益侵害程度为评价对象,从构成要件之实行行为与各罪之保护法益两个维度,对承继帮助犯之责任范围作相应考察、厘定方能获得妥善之结论。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由于藏区维稳工作需要,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按照情报主导警务工作模式要求,藏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还存在不少问题。从阿坝州某县的调查来看,辅警的情报素质主要存在对情报信息概念认识模糊,对情报信息收集的意识不强,情报信息收集渠道不畅,情报信息的内容单调,以及情报信息队伍稳定性差等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辅警队伍建设,实施特殊辅警招录政策;强化教育培训,提高职业能力;加强职业保障。  相似文献   

18.
承继帮助犯系事中帮助犯之一部。承继帮助犯之核心问题为后参与者是否对其加入前先行为者的行为及其结果负责,德、日司法实践做法不一,刑法理论观点纷呈。国外关于承继帮助犯责任范围诸说,皆有其利弊。在承继帮助犯责任范围问题上,应以刑法分则不同犯罪构成要件,尤以各罪之构成要件行为及保护法益为考察基点,以后参与者介入时先行为人实行行为的进展状况与法益侵害程度为评价对象,从构成要件之实行行为与各罪之保护法益两个维度,对承继帮助犯之责任范围作相应考察、厘定方能获得妥善之结论。  相似文献   

19.
从构成要件该当性、保护法益侵害性、刑法介入正当性等方面进行层进式分析,应当认定居间介绍盗窃者与被害人买卖赃物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上游犯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合并进行诉讼,能够在全面把握共生犯罪的同时查明派生犯罪的前提性事实,准确认定犯罪,防止出现撼动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原则的情况。将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收益达到50万元以上理解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具有解释论上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20.
在新时代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中,如何更好地塑造辅警在社会公众视野中的良好形象,将尊重式管理理念融入到辅警管理工作中,是具有深刻意义和重要影响的论题。近年来,警辅人员协助执行警务活动时遭遇违法犯罪人的辱骂、殴打等恶劣现象频见报端,社会公众对辅警的认同与尊重缺失,不仅存在辅警身份地位不明、权益保障缺失等客观因素,而且与公众认知偏颇和辅警素质偏低的主观因素有关。因此,明确警辅人员法律地位、严格招录培训考核、切实保障合法权益、提升辅警文化建设以及倡导舆论正向宣传等途径是实现辅警尊重式管理路径构建的有效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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