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黔卫健发[2019] 29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委机关各处(局),省计生协机关各部(室),省中医药管理局,委直属各单位:现将《贵州省督医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6月26日贵州省督医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2.
<正>(2019年9月29日)沪环规[2019]12号各有关单位:为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加快淘汰高排放在用老旧柴油车,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机管局等单位联合制定了《上海市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并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发  相似文献   

3.
<正>京政发〔2022〕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4月25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城市总体规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以下简称一绿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贵州政报》2023,(1):47-51
<正>黔工信中小〔2022〕71号各市(州)、贵安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贵州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贵州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12月8日贵州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全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5.
《贵州政报》2022,(7):70-75
<正>黔卫健发〔2022〕6号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现将《贵州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6月27日贵州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若干措施  相似文献   

6.
<正>粤发改规〔2022〕10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管局(委)、交通运输局(委)、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停车设施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及国家和省推动停车设施发展相关政策制定本意见。  相似文献   

7.
《贵州政报》2023,(3):46-55
<正>黔卫健发〔2022〕11号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6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贵州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正>京管发〔2022〕9号各区城市管理委、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本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市工商局等十四部门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本市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的意见》等规定,市城市管理委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6月20日起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 7号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经2 0 0 1年 6月 1 3日国务院第 41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 理 朱基二○○一年六月十六日第一条 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 ,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保护环境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 (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 ,下同 ) ,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 ,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 ,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 ,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相似文献   

10.
《贵州政报》2015,(3):8-15
<正>黔府发〔2015〕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贸易(商务、物资)厅(局、总会、集团)、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和汽车更新速度的加快,报废汽车的数量正在逐年增多。为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管理,防止报废车、拼装车及五大总成重新流入社会,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格认证制度。现就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正>青政办[2015]12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6月28日"青海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海老字号"认定管理工作,是"中华老字号"认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  相似文献   

13.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2〕9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4.
云政办发〔2 0 0 4〕 1 0 0号各州、市人民政府 ,各地区行政公署 ,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属大中型企业 ,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全省国有企业破产工作 ,《云南省国有企业破产实施办法 (暂行 )》经省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  相似文献   

15.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2〕26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出版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宣传文化部,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6.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2〕25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出版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宣传文化部,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2〕31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宣传文化部,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2〕18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宣传文化部,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2〕33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融媒体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宣传文化部,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0.
<正>京政办发[2015]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13]27号)精神,深入实施机动车结构调整减排工程,加快出租汽车淘汰更新步伐,有效治理大气污染,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鼓励出租汽车提前报废或更新为纯电动汽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鼓励出租汽车提前报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提前报废的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