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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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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区法坛》2007,(5):6-8
从有错必纠原射与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对立入手,分析了这两者的理论基础即实质正义论与形式正义论的优劣,并试图为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建立新的理论基础——实质形式统一论,以真正实现刑事再审程序之人权保障的功能。  相似文献   

2.
实质法治论是中国学界盛行的主流观点。由于缺乏理论上的自洽性和清晰性,它受到形式法治论者的深刻批评。对实质法治进行理论辩护是完全可能的。要在理论上认真对待实质法治,就必须回应形式法治论者对实质法治论的两个典型批评:一是对实质法治论的“冗余论”批评,二是实质法治论的“反法治悖论”。形式法治论者对实质法治论的批评,既是出于对实质法治概念的简单化理解乃至误解,也是因为实质法治欠缺足够的理论建构。关于实质法治的理论建构,一方面我们要真正理解实质法治概念中实质价值和形式条件这两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实质法治也需要一种关于实质价值之分类和筛选的资格理论,因为并非所有的价值都应进入实质法治概念中。  相似文献   

3.
关于中国法治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法学》1999,(2)
法治社会与实质正义●严存生在已有的关于法治的论述中,特别是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着重论述了法治与形式正义的内在关系,这从表面上给人一个感觉,似乎法治只与形式正义有关,甚至于认为法治就是形式正义。这种感觉正确吗?我们认为不正确,起码可以说不全面。因为真...  相似文献   

4.
学界通常认为康德是一个极端报应论者,但实际上康德并不否认惩罚的功利价值,只是主张公正是惩罚正当性的首要根据,认为惩罚是国家的完全义务,与罪行相适应的惩罚是比例惩罚,被惩罚的主体应是责任主体。康德对赦免权利、死刑、善良违法和比例惩罚等问题的认识有自相矛盾之嫌。鉴于经验的复杂性,康德没有构建一个惩罚理论。马克思对康德的惩罚思想进行了批判,康德报应论的症结在于片面追求惩罚的形式正义,忽视了实质正义。  相似文献   

5.
逻辑提供法律知识的形式,经验提供法律知识的内容,二者都是法律的必备要素,不能够厚此薄彼。对一般案件而言,逻辑实现程序正义、形成正义,经验提供实质正义,实质正义是形式正义的基础。  相似文献   

6.
刘远 《法学论坛》2015,(2):37-46
司法逻辑是一种客观逻辑,刑法的司法逻辑精神是一种客观精神,对此要在刑法自身结构中的自生性(内部性)与建构性(外部性)的矛盾中理解。《刑法》第1条乃是这种精神之总成,其中"结合"与"为了"之表述体现此精神尤为明显。在司法逻辑中,控方以《刑法》第2条为总依据的追诉偏好刑法的外部性,而辩方所偏好的则是刑法的内部性。内部论的刑法本体论和无知论的刑法认识论是理解《刑法》第3至5条罪刑法定主义的司法逻辑的哲学基础。实现刑事正义的关键不在于刑法确定不确定,而在于摆脱独断论、图像论、刑法外部性等种种束缚,从主体间性、语境论、刑法内部性上发现刑事正义的司法逻辑进路。  相似文献   

7.
唐稷尧 《现代法学》2007,29(4):137-144
犯罪论体系研究的是行为可罚性的一般之法律要件。各国犯罪论体系在形式上各有千秋,在功能与价值取向上,都是为司法者提供一套判断犯罪的基本思维方法,为罪与非罪判断提供共通的标准,防止司法擅断,实现实质正义,在实现路径上则是殊途同归。  相似文献   

8.
社会正义问题在法学界和哲学界的争议不断,然而最终要解决好人类关心的根本问题,需要从法哲学的维度去剖析社会正义的真正内涵。本文从法哲学思辨社会正义的实质内容,以期平衡人们内心的矛盾点。  相似文献   

9.
正从"实质解释"的提出,到"实质论者对刑法实质解释的倡导和形式论者对这种倡导作出的回应与批判"[1],再到"实质解释论"与"形式解释论"两大阵营理论观点的激烈碰撞,双方在"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侧面、实质侧面上;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社会防卫机能上;形式的违法性(刑事违法性)、实质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上;刑法规范的解释限度、出入罪上,都秉持  相似文献   

10.
正义是法律永恒的价值追求,其有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分。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进行分析,提出了法律需要在形式正义与可行性二者之间进行博弈,寻求一个合理恰当的平衡点,才能使实质正义更好地实现,切切实实地贯彻立法的思想。  相似文献   

11.
在提倡刑法学派之争以及风险社会与法治建设初成的背景下,通过对实质的刑法解释立场之知识谱系的详细考察,可以发现,我国实质的刑法解释立场之主张与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的结构特点之间并不存在实质性联系。形式的与实质的刑法解释立场之间的对立,从表面上看,对刑法解释结论起决定性作用的似乎是刑法规范中的立法原意抑或客观规范目的,而根本上,则是法哲学根基与法学方法论的对立。绝对的强调尊重字面含义、注重从概念直接推导出结论的形式的刑法解释立场实质上是不存在的,以此对形式的刑法解释立场进行责难其实是一种理论上的误读。实质的刑法解释立场固然有其合理性,但方法与本体、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主观的立法原意与客观的规范目的等范畴的对立都是实质的刑法解释立场运用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实质的刑法解释只有在形式的刑法解释结论与刑法的正义性存在根本性的冲突而又无法获得妥当性结论时,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所谓理想国,是柏拉图推理出的一个充满正义和美德的国家,这个国家由立法统治者,国家护卫军,普通劳动民三个阶级组成.理想国的哲学基础是公民三等说,其法哲学基础是正义论.柏拉图的国家正义论对后代政治思想与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3.
梁勇 《法制与社会》2013,(26):173-174
正义问题备受探讨而又异常深邃,不仅在哲学领域频繁出现,其也是伦理学、法学等诸多学科的核心问题,从来都被学者们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不胜枚举的哲人、政治学家、法学家、伦理学家、社会学家等都曾从自己的视野对于"正义"二字给出了独到的见解。在这些对于正义真谛孜孜以求的哲学家中,有一个人是不可以不被提及的——大卫·休谟因其对于正义理论独树一帜的见解以及其著名的怀疑论为人所熟知。  相似文献   

14.
"轻罪"之法价值取向与人身权利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屈学武 《河北法学》2005,23(11):18-23
从中外关于"轻罪"的不同语境及其确定涵义论起,指出国外学者视角上的中国的"轻罪",多指中国现行劳教体制所调控的诸种行为.进而阐述了近年来中国学界关于劳教制度存废之争的实质,指出改革论与废除论者本质上都是既要从形式上、又要从实质上改革现行劳教体制下的程序与实质不正义问题.因而改革论与废除论之间并无本质区别.进而,在阐述并评析了多种关于现行劳教体制的改革观之后,指出要解决劳教制度改革方案之争,须先行解决有关设计方案的价值取向问题.而各种改革之争,实质是功利主义优位还是人权保障优位之争.主张在不危及国家、社会根本利益前提下的"人权保障优位"的法价值观.指出单纯的"功利主义至上",势必导致功利而不公平、不公正,甚而有违法治的正义原则.而作为正义基本蕴涵的公民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最大限度的公平与自由,正是人权保障得以实现的基本路径和期寻方向.因而人权与正义并不必然冲突.惟其如此,在一定平衡条件下的"人权保障优位"的法价值观,值得作为我们重塑有关"轻罪"方案时的立法价值取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了改革现行劳教体制的法理思考和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5.
被害人权利保护与恢复性司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以恢复性司法为制度进路,追求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这一事关实质正义实现的法治目标。对犯罪人的制裁更多地涉及法律的一般性与普遍性,因此偏重于追求形式正义;对被害人权利的弥补、修复、保护更多地涉及生活中实际、具体的事件之合理性与被害人个别处遇,因此偏重于追求实质正义。在传统刑事司法制度中,被害人的权利长期遭受不应有的忽视,而在欧美获得蓬勃发展的恢复性司法制度则针对不同案件、不同犯罪人和被害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恢复性司法计划,为我国惩治犯罪人、保护被害人与实现个案中的实质正义提供了良好的理论资源与制度进路。  相似文献   

16.
论美非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语言哲学、怀疑论的视界 ,对传统美学的审美意义论予以存疑与否定 ,并且从怀疑论美学的角度论述·美与·意 ·义的根基性差异 ,进一步言说美是精神无限可能性的虚无化存在 ,美可以超越意义和拒绝意义。  相似文献   

17.
走出刑法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迷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并非两种不同的解释方法,而是两种不同的解释立场:两者在方法论上并没有原则分歧,两者的分歧在于哲学基础与价值观。形式解释论采取传统的认识论诠释学;实质解释论综合认识论诠释学与本体论诠释学的观点;极端的实质解释论主张完全抛弃认识论诠释学,走向本体论诠释学。形式解释论侧重自由保障,实质解释论侧重法益保护,由此可以导出五条规则和三个结论。  相似文献   

18.
法哲学中分配旨在实现形式正义,构成法律正义的理念。现代社会回应型法的出现使指向实质正义的再分配得以确立,当这种以变革的国家哲学为支撑的回应型法律规范逐渐增多并自成系统时,标志着对应于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的理念中的经济法生成。它通过维护市场的形式平等以促进经济的效率与发展为工具性价值目标,要求政府积极作为确保应得权利的创造与之结合,旨在实现整体实质公平。  相似文献   

19.
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1971年出版)及其后罗伯特·诺齐克的《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1974年出版)彻底改变了政治分析哲学的蓝图。对于前半个世纪的大部分时间来说,在偏重于强调对经验主义的审视的逻辑实证主义影响之下,道德哲学领地大多为多元伦理学所占据(道德阐释语义学)对道德规范理论则缺少关注。而且,就规范性理论被关注的程度而言,关注的焦点乃是功利主义。  相似文献   

20.
劳东燕 《法学研究》2013,(3):122-139
当前我国刑法学中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不是事实论与价值论之争,而是发生在价值论内部,涉及如何适用价值判断的问题。检视这场争论可以发现,双方不仅在基本范畴的指涉与运用上较为混乱,还存在误读、曲解甚至虚构对方观点的现象,并且双方所宣称的立场往往与其实际做法不尽一致;此外,实质论者在论证逻辑上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双方存在若干重要分歧,缘起于对刑事法治基本任务的不同定位。我国刑法学中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在性质上具有不同于德日相关争论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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