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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协议离婚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离婚程序使恶意离婚者有机可乘
现今社会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一些人为了一些目的,钻法律的空子.搞假离婚或进行恶意离婚,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借离婚逃债、逃避计划生育。为什么这些当事人会得逞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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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9年某日,一对夫妇来到公证处,要求对他们之间签订的离婚赔偿协议进行公证.承办公证员经询问了解到,丈夫张某与妻子李某多年前一起到深圳打拼,历经数年奋斗积累了大量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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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已逐渐挣脱世俗观念的束缚,原本稳固的家庭纽带基于种种诱因变得松驰,平等、自由已成为人们理想婚姻的基本条件和标准。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婚姻自由进一步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而新的婚姻登记管理尚需进一步进行规范和加强,人们正在寻求一条更为方便快捷的离婚途径,使自己从难以承续的不幸婚姻中解脱出来,这就是协议离婚。由于离婚当事人的法律知识及文化水平差异性较大,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普遍存在诸多方面的缺陷,这种社会现象强烈呼唤公证机构更多关注离婚协议公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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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岸协议离婚之比较(一)关于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国家对协议离婚进行审查和监督的依据。1.当事人必备条件。当事人是协议离婚的主体。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决定着协议离婚是否有效,大陆《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对符合协议离婚的主体资格作了具体规定。第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这是离婚最基本的前提。第二,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进行离婚意思表示的基础。第三,当事人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自愿、真实。夫妻双方同意离婚,是协议离婚的最基本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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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协议离婚制度以尊重当事人意愿为原则,在私法领域内尽可能减少公权力对私人生活的介入,符合意思自治的私法精神,充分体现了对当事人私权利的尊重.伴随着社会物质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但缺少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虚假离婚、草率离婚、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瑕疵救济不足等现象层出不穷.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现有协议离婚制度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全文共包括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对我国当前的协议离婚制度进行阐述,主要是对协议离婚制度做了一个简单的阐述;第二部分,结合实践,指出我国协议离婚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第三部分,参考国外立法例,对我国的协议离婚制度提出完善建议,提出重新构建协议离婚程序的方案的相关建议;第四部分,结语,总结本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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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和人们思想观念发生的变化,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婚姻破裂,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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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程序违法或瑕疵的遗嘱公证效力如何确定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正常情况下,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是可以确定的,而且相对于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等形式的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是一旦继承开始的时候,各继承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当自己处于不利地位的时候.往往会从遗嘱公证无效的角度人手.请求法院撤销遗嘱公证.从而达到继承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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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公证遗嘱的概念、特点和要件,作者结合公证实践指出遗嘱公证存在的问题,并对公证遗嘱具体法律规定的完善、公证遗嘱的效力转换、公证遗嘱具体制度的完善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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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符合一定条件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是公证机构的一项特殊职能。通过公证,债权人的债权无须经司法机关的裁判即进入执行程序得到实现,既避免了社会诉讼资源的浪费,又提供了当事人各方所寻求的法律安全与和谐。因其便捷、经济的优点,强制执行公证已成为越来越多当事人保障债权实现的首选。但与此同时,该制度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社会所需的态势也逐渐显现。如何对其进行改进与完善,实现其立法目的进而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已经成为我们必须思索的问题。本文拟从理论与实务两方面对此进行探讨。实务方面,将结合自身业务操作过程中总结的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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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存公证的法律依据 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构,由提存机构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债权人。(2)在合同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钱、物,可消除双方的不信任感,促使合同正确履行。(3)监护人、遗产管理人、遗嘱人或赠与人为保护被监护人、继承人、遗嘱受益人或未成年受赠人的利益,可将其管理、赠与或遗嘱处分的财产提交给法定的提存机构,待上述受益人成年或能够管理自己的财产时或提存人设定的其他条件成熟时,由法定提存机构转交给受益人。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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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适用中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新《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此项制度的确立,为制裁有过错方的违法行为,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作为一项新的法律制度,其仍存在一些有待探讨和研究的问题。本文结合司法实践,拟对离婚损害赔偿适用中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分析,以提高其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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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初,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篇题为<僧多粥少竞争激烈假证错证啥证都有公证处在市场中迷失>的文章,列举了公证处之间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种种情形.经过这些年来的公证体制改革,公证行业有了长足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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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市场化,多种经济并驾齐驱,可以说,公证业所依托的市场经济及社会法治化进程已经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随之而来的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各种不同类型协议的层出不穷,股权与债权之间相互转化的协议便由于其新颖性以及牵涉法律问题的复杂性而成为较为值得关注的一种,具体包括股权转债权及债权转股权两种。此类协议不仅司法部门在审判实践中接触得较为频繁,公证实践中也不乏当事人对此类协议提出予以公证的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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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通过的现行《继承法》是在当时社会经济生活的条件下制定,并与之相适应的。但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公民私有财产的数量、种类日益增多,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尤其是人口的流动性增强,都给继承权公证实务中如何适用法律带来了新的问题,现行法在某些方面的真空地带更增加了继承权公证实务的难度。公证机构是法律适用机构而非立法机构,因此,本文将立足于现行法律规范及民法基础理论,结合过去20年来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实践,从继承权开始、继承权的主体、客体、行使等方面对继承权公证的若干实务问题进行探讨。一、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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