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赋予了公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选择权。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的合法性,而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在某种程度上行政复议具有优越性,因此有学者提倡"穷尽行政救济原则"。但是行政相对人经行政复议之后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欲提起行政诉讼,何为被告?是原行政行为做出的机关还是复议机关?学术界莫衷一是。因此对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的被告问题的研究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2.
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申请人往往会提出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前没有提出的新情况、新理由。就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所提新情况、新理由的审查与处理,我国《行政复议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未作规定,而这又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践中不可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需要行政复议工作者不断探索明确。从行政复议实际情况看,“四看三审两决定”是较为可行的办法。 相似文献
3.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认识到自己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并及时予以纠正的情况并非少见。在此情况下,申请人一般都会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但一旦被申请人撤销或者改变了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了新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人又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此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如何处理呢?下面一个案例就给我们提出了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4.
行政复议和应诉统计工作是行政复议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行政复议法实施两年多来,统计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实际问题,使统计工作反映复议制度整体情况的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本文拟就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的统计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阐述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5.
行政复议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首要问题是行政复议组织结构的缺陷,既要增强行政复议机构的独立性,也要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性。而且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原则也存在很多问题,行政复议审查方式应当多样化,增加听证程序,同时也起到填补和替代行政决定听证的作用。从未来发展上来,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可能朝着行政法院的方向靠近。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建立以来,经过一系列的编纂和修订,在行政救济领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成就的同时我们也应当客观看到,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针对我国行政复议现存的问题,对行政复议法在立法方面存在的缺失和矛盾给予补充和修改的意见,针对实现行政复议机关的准司法独立地位和对现行复议程序和制度提出改进的方法。 相似文献
7.
8.
行政复议机构独立设置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我国行政复议机构非独立性之不足出发,在评析英国行政裁判所优点与缺点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选择构建我国独立行政复议机构之形式,有利于我国履行设置独立行政复议机构的加入WTO的承诺。 相似文献
9.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可诉性问题指的是:如果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是否可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司法机关的态度似乎倾向于肯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复议法》)的实施,此类案件明显增多,这个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关系中的问题便日益凸显,行政复议机关与司法机关的意见存在分歧。 相似文献
10.
对我国行政复议若干制度的反思——从行政复议程序构造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杜曙光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7,(1):49-51
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制度,在理论和实务中存在着某些问题,如行政复议受理机关的主体资格、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内的执行,行政复议加重具体行政行为力度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应该从行政复议制度的程序构造角度入手,以法学理论的原则以及实践工作的要求出发加以思考。 相似文献
11.
试论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向馨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5,(1):24-25
行政复议制度以立法形式确定以来就以权利救济和监督为其两大功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但在实际运行中 ,行政复议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 ,因此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显得尤其重要。行政复议只有进入司法化的渠道 ,即形成一种独立自主的监督体系 ,才能够真正发挥其作为最方便最有效的监督作用。 相似文献
12.
李季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3,(3):41-44
我国《行政复议法》实施10余年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是,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和行政复议职能作用的发挥,也使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复议制度逐渐失去信心.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 相似文献
13.
所谓行政复议中的适当性审查,是指复议机关对被申请人在法定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进行审查的活动。在行政复议实践中,如何适用对具体行政行为适当性审查的原则,是审理好行政复议案件经常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4.
行政处罚是一种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究竟什么样的行政处罚才算明显不当,行政复议机关如何变更,立法机关及有权作出行政司法解释的机关对此没有作出解释。法学理论界对此也缺乏必要的论述和客观的分析。这给行政复议机关在掌握上带来了困难。而且,实践中完全没有事实根据的行政处罚一般很少,大多数属于行政机关偏轻偏重或畸轻畸重的问题。在行政复议制度广泛、全面实施的今天,不服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大量涌进行政复议机关,如何准确、全面、客观、公正地把握行政复议的变更权,是摆在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面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相似文献
15.
王锴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11(3)
我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首次在行政复议中规定了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但该原则在各国饱受争议,由于行政复议具有与行政诉讼不同的性质和功能,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是否在行政复议上适用?值得思考.同时,<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也与其他法律之间产生了冲突. 相似文献
16.
17.
信访与行政复议的有效衔接和互动是减轻信访压力,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基本思路。当前,信访与行政复议的衔接互动存在诸多问题:信访制度的功能定位不清,二者衔接互动的标准不明确,衔接互动的方式不合理。加强我国信访与行政复议的衔接互动,应准确定位信访制度,明确衔接互动的标准,建立衔接互动的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8.
肖洪飞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8,(2):56-58
公正性是行政复议程序的最起码的要求。我国《行政复议法》对公正性虽然作出了规定,但由于行政复议机构的不独立、行政复议程序制度的欠缺等等,程序公正仍缺乏保障。为此,很有必要通过建立相对独立的行政复议机构和建立程序制度来增强行政复议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19.
行政复议走向司法化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进行充分救济的必然要求.行政复议反司法化的种种缺陷,主要体现在:制度本身定位错误;行政复议机构缺乏中立性,违背了自然公正的原则;行政复议机构不统一,不独立;行政复议法某些规定不合司法化要求;对行政复议行为本身缺乏监督;复议期间不停业执行原则的规定流于形式等.行政复议司法化有不同的模式,其中法国的行政法院模式是比较适合我国的一种模式. 相似文献
20.
目前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现出倒挂现象,说明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存在内在的、结构性的缺陷。改革的重心应当放在行政复议程序的完善上,以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为指导,充分贯彻行政公开原则,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参与权与知情权,增强社会公众监督,提高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实现行政复议主体对行政纠纷的共治。其条件是适当调整现有行政复议机构、科学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及复议委员会人员资格与组成、增设律师代理制度、遵循行政公开原则。通过复议主体双方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的理性交往,实现沟通、理解,达成共识,促进良性化纠止争,可以实现"善治"的目标。 相似文献